1. 公积金贷款是余额的多少倍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一般是账户余额的20倍。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最高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不过,不同地区都不一样的,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最好打电话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咨询一下。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拓展资料】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x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x贷款期限(月)。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x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二、怎么还房贷最划算
1.分阶段还款法
分阶段还款法是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还款方式之一。如果我们选择分阶段还款法,那么我们可以将贷款分为5个阶段,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各个阶段偿所偿还的本金。比如说刚创业的人可以选前面阶段还款少一些,后面的还款额高。它是按照等额本金或者是等额本息的方式计算各个阶段的还款额。一般我们所需要支付的利息会比较少。
2.双周供还款法
双周供还款法是将原本的房贷由每个月还款一次改为了每两周还款一次。虽然每个月的还款压力并没有改变,但是因为还款次数多了,导致本金加快减少,因此可以节省还款的利息。它比较适合收入稳定的人群。双周供对于我们的资金安排会非常的麻烦,而且罚息会比较高。
3.组合贷款
大家在申请组合贷款的时候,可以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进行合理分配。在最大程度上利用公积金贷款来延长我们的贷款年限。尽量提高商业贷款的每个月还款额,减少商业贷款年限。因为公积金的利息低,商业贷款的利息高。这样可以节省我们的还款利息。
2.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需要账户有余额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是需要账户中有余额的。购房者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账户里面是必须要有余额的,因为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银行会根据申请人的账户存额以及缴存基数等方面来判断贷款额度。而且公积金没有余额是没有公积金贷款额度的。
而且,贷款额度的确定:不高于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之和的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按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之和的20倍计算,公积金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20万元。
另外,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
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
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
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最后,公积金贷款指的是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贷款能贷多少,计算方式就比较复杂了,与个人的公积金缴存情况、职工年龄、家庭收入、城市信用评分、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等因素密切相关。
具体的计算公式是: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 贷款申请之日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 X + 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申请之日至退休之日预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X 调节系数
3. 公积金贷款是账户余额的多少倍
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倍数关系,主要得看当地政策规定,不同地区,规定都可能会有所不同。
比如在武汉,规定是:贷款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而在深圳,
规定则是: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
除此之外,各地一般还有最高额度限制,具体可以电话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
拓展资料: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4. 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账户余额有关系吗
有关系。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公积金贷款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条件来确定,具体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不得高于最高贷款额度上限,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2、在最高贷款额度内按照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缴存额、购建房、家庭收入等方面情况进行测算,测算结果的最低值即为借款人家庭的可贷额度。
3、按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和缴存额测算可贷额度,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
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账户余额成正相关的关系,账户内余额越多,用户可以申请的额度也就越高。当然,个人用户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有上限的,当公积金贷款额度已经达到上限,账户内余额增加就不会再影响到公积金贷款额度。当用户有公积金贷款需求,不建议在贷款之前提取公积金余额。
至于公积金贷款申请成功,事后用户再提取公积金余额,这样不会影响已经通过审核的公积金贷款。
5. 公积金贷款额度跟账户余额有关系吗
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账户余额成正相关的关系,账户内余额越多,用户可以申请的额度也就越高。当然,个人用户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有上限的,当公积金贷款额度已经达到上限,账户内余额增加就不会再影响到公积金贷款额度。当用户有公积金贷款需求,不建议在贷款之前提取公积金余额。
至于公积金贷款申请成功,事后用户再提取公积金余额,这样不会影响已经通过审核的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
住房贷款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向房屋购买者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购房贷款支持,通常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按贷款款项来源分为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两种。
按还款方式又分为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住房贷款的利率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为基础,不同银行的贷款利率略有上浮。
申请条件
住房贷款(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房屋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买房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4)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5)贷款申请人在提出公积金购房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一般要求申请人没有较大的贷款在身,例如尚未偿还完毕的住房商贷、汽车贷款等。
6. 公积金余额与贷款额度
法律分析:1、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一般会跟卡里余额有关系,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一般来说是挂钩的,目前的相关倍数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20万元(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2、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具体贷款额度和年限,必须同时满足单笔高贷款额度、高可贷款额度和低首付款的要求。购买私产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现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7. 个人公积金贷款对账户里的余额有要求吗
1.公积金贷款对公积金账户余额是有要求的,账户余额是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要素之一。根据账户余额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
2.贷款人要保证公积金账户内至少要有6个月以上的缴存余额,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拓展资料公积金贷款流程 1、测算贷款额度和期限 如果购房者想要通过公积金贷款,那么购房者首先就应该去和开发商或者是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清楚公积金办理的相关事宜,并且可以测算一下自己可以贷款的额度以及贷款的期限。 2、提出贷款申请 在购房者确定自己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之后,购房者就可以向可以承办公积金贷款的银行提出贷款的申请,并提供贷款所需要的资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 3、签约 当购房者的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核通过之后,那么购房者就需要去公积金办事大厅签订借款借款合同等。 4、办理手续 在购房者把贷款的合同签订好了之后,购房者就可以办理购房交易和抵押登记手续。 5、银行放款 等到购房者把以上的流程全部都操作完成之后,那么贷款承办银行就会按《借款合同》约定向申请人放款,资金直接划拨至开发商指定账户。个人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 1、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15倍计算 职工个人可贷额度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x倍数(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的倍数目前按15倍确定)。 2、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 是指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贷款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末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的平均数(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确定)。 注:职工个人可贷额度计算结果四舍五入,精确到千位,低于15万元的,按15万元确定,高于50万元的,按50万元确定。
8. 公积金贷款和余额有关系吗
有。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一般是有一定关联的,通常公积金账户余额越多,客户可以办理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就越高。不少地区规定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成倍数关系,各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都是有最高限额的,纵使公积金账户里余额再多,也无法冲破上限。
(8)公积金贷款按账户余额扩展阅读:
公积金全称为: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于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了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标识,并且即日起用。
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