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个人贷款核销存在着哪些问题如何解决
存在的问题一、个人贷款呆账核销无针对性政策。
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对公司贷款、信用卡和助学贷款的呆账核销做了比较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规定。但是对于目前的小额贷款、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的呆账核销,针对性的条款较少。在核销依据中,更多只能向涉农贷款、中小的对应条款里找依据。
二、个人贷款核销的相关条款操作性不强。
财政部《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中有7项呆账核销条款中明确提出,将 财产清偿证明 或 遗产清偿证明 作为核销的要件。这两项证明文件目前对于自然人而言,均无明确机构可以出具。对于财产清偿证明,目前由于并没有个人破产法,因此,没有机构能够出具此类的法律文书,在核销的操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加大了个人贷款核销的难度。而在美国,个人在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可以申请破产保护。一旦申请破产保护,债务人的大部分债务可以取消。债权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债务人追讨被取消的债务。债权人如果继续追讨债务,可能会因为藐视法庭而受到罚款及其它处罚。债务人也必须为申请破产付出代价。申请破产后,债务人的全部资产除生活必须品以外,都必须被拍卖用来偿还债务。
三、个人贷款呆账核销不及时。
当前金融机构拥有核销贷款的自主权,不需向财政部报批,但由于缺乏个人贷款呆账核销对应的制度依据,且核销条款不具有可操作性,很多金融机构在个人贷款核销方面都存在不能及时核销的情况。如某股份制商业银行,到现在为止只核销了公司贷款,并未对个人贷款进行核销。个人贷款呆账损失主要是通过其他贷款的利润来弥补,并由各支行自行解决。呆账核销不及时,增加了金融机构资产质量考核的负担。
政策建议一、建议完善个人贷款呆账核销管理规定。
结合当前各家金融机构都越来越重视小微贷款,小微贷款业务量越来越大的实际情况,对小微贷款的核销在做好充分调查的基础上,拟订专门针对小额贷款、个人经营性抵押贷款呆账核销的条款,同时,在拟定具体核销条件的要求时,应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沟通。如应与工商部门协调,规范全国范围内对营业执照等证件的注册、注销管理(据了解,目前部分地区对于终止经营的实体,直接更换成新经营者的名字,而未采取注销的方式);在呆账核销的要件上,比如 财产清偿证明 和 遗产清偿证明 ,可寻找替代的证明材料。这些针对性条款的出台,将大大增加个人贷款呆账核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二、处理好 新规 和 历史呆账 的关系。
我国呆账核销的相关政策法规一直处于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同样,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尤其是年轻的金融机构,其相关制度也存在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由于缺乏操作实践,银行核销制度的出台一般在业务制度之后,造成核销制度里提到的要件没有在以前的业务操作中体现,自然在核销的操作中无法提供对应的要件,这时采取后补的方式,有的也无法再补充相关的材料,造成最终无法核销,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存在。因此建议在制度中,明确对于既往历史的呆账在核销过程中,相应条件可以适度放宽。
㈡ 什么是银行贷款核销
核销贷款指如果银行认为无法从借款人处收回项贷款,就会将该贷款从银行财务报表中除去。
贷款核销是“呆账贷款核销” 的简称,银行按规定将呆账贷款或贷款损失予以核销的一种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国家专业银行建立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呆账贷款额每笔5万元以下的。
由地方级银行会同同级中央财政机构进行审批,呆账贷款额每笔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银行会同同级中央财政机构进行审批; 呆账贷款额每笔10万元以上的,由各专业银行总行根据下级行和省级中央财政机构的意见审批,报财政部备案。
在具体执行中,审批金额有所调整。各银行和中央财政机构在贷款核销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贷款核销有关规定,不得越权审批或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违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㈢ 我们是银行不良贷款管理部门,如何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督导各机构及时提供被执行人线索
联系贷款经办人,掌握借款人实际情况,财产线索及具体情况,提供诉讼保全中发现及掌握的财产。
㈣ 什么叫贷款核销
贷款核销是“呆账贷款核销” 的简称,银行按规定将呆账贷款或贷款损失予以核销的一种制度。根据财政部《关于国家专业银行建立贷款呆账准备金的暂行规定》有关规定:呆账贷款额每笔5万元以下的。
由地方级银行会同同级中央财政机构进行审批,呆账贷款额每笔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省级银行会同同级中央财政机构进行审批; 呆账贷款额每笔10万元以上的,由各专业银行总行根据下级行和省级中央财政机构的意见审批,报财政部备案。
在具体执行中,审批金额有所调整。各银行和中央财政机构在贷款核销审批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贷款核销有关规定,不得越权审批或违反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违者将追究其相应责任。
(4)支行贷款核销工作督导扩展阅读:
不是任何一笔不良贷款都可以核销,必须符合一定条件,中央政府对贷款核销有着严格的法律程序。必须是经过多种努力认定没有任何收回或者减少的可能性,已经成为呆账的不良贷款。
核销呆账是用利润来核销的,因此会减少银行当年的收益,但是一般银监局对银行又有不良贷款率的指标要求,因此各家银行必须综合考虑利润和不良指标,来决定是否进行核销 。目前政策下,不良记录是不允许消除的,消除的唯一途径是经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申诉,如核查属实即可消除。
一方面积极放宽管制,例如提出要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探索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金融机构,要扩大银行不良贷款自主核销权限等。
另一方面,强化政府维护产权和公共服务职能,例如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支持小微企业信息整合,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鼓励地方人民政府出资设立或者参股融资担保公司等,积极弥补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上的市场失灵缺陷。
㈤ 商业银行核销贷款损失有什么意义
首先,按照贷款的风险程度,及时充足地提取贷款损失准备核销贷款损失符合审慎会计原则的基本要求。银行基于安全和稳健的考虑,必须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充分估价和记载贷款的损失,将贷款损失准备用于备抵贷款资产项目的损失,使其能够按照实际价值得到反映。如果贷款损失准备不充分,损失贷款核销不及时,银行就会存在相应数量的“虚拟”资产,这实际上违反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和审慎性原则。
其次,对银行资本充足率的要求是建立在充分计提贷款损失准备等各项损失准备的基础之上的。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自从1988年被写入巴塞尔资本协议后,已成为衡量单个乃至银行体系稳健性公认的国际标准。只有建立在审慎资产风险分类、充足计提资产损失准备基础上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才能有效衡量银行综合经营实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在准备计提不充分的前提下,讨论银行的账面利润没有任何意义。贷款损失准备计提与核销制度更符合稳健原则和配比原则,可避免虚增利润情况的发生。
第三,普通准备是银行实现资本充足要求的手段之一。一般准备具有预期性质,实际上是为未来可能发生的贷款损失而准备的利润储备,具有资本的某些性质,在计算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时,可以纳入银行附属资本。可见,一般准备是充实银行资本金措施的一种重要补充手段。
当然,贷款核销制度也有其双面性,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制度不健全、管理不严格,会带来很大的风险,包括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交通银行锦州支行及建设银行河南内黄县支行“虚假核销”就是这些风险的典型案例。
这是因为尽管银行核销贷款后,并未放弃债权,但是由于许多人包括银行工作人员对核销制度的错误理解,使得贷款一旦核销,银行就基本放弃了对贷款的继续追索。贷款人也认为,银行既然已经核销了贷款,就不需要再还了,就会产生放弃还款意愿或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道德风险。
另外,由于我国贷款核销制度建立时间不长,许多方面还相当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极其容易产生操作风险。对于银行而言,操作风险是一种内部风险,长期以来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只是在最近几年才逐渐受到重视。
㈥ 个人贷款专营支行主要工作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
1、对贷款调查和输入个人贷款管理系统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对经办贷款的风险指标负责。
㈦ 银行的不良贷款管理应由哪个岗位或部门负责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岗位职责主要有: 1、放款授权:负责审阅授信审查同意放款的客户相关资料,在权限内对客户进行放款授权,并负责相关信贷档案管理;核对经过授权的放款申请文件,确保文件的准确;通知有关部门放款。 2、风险监测与预警: (1)负责定期提示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信贷进行贷后检查;督导发现贷后出现预警信号的贷款;督导对出现预警信号的贷款进行通告。 (2)负责贷后风险预警,及时发现贷后出现预警信号的贷款并对出现预警信号的贷款进行通告,对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后贷款及时提出意见。负责审查支行上报申请保全的不良贷款并组织上报授信审查委员会审议;对其他市场风险进行监控预警,并及时提交相关预警信息及报告。 3、授信审查委员会会务: 负责授信审查委员会寓言的各项信贷业务资料的整理、报送以及授信审查会议记录工作;负责授信审查会议表决票的整理、统计工作。 4、负责对内、对外风险管理各项相关数据及文字材料的报送工作。 5、信贷审查:负责对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上报的信贷业务审查工作。 6、风险数据分析:负责统计、分析全行的信贷业务数据;负责全行信贷台帐日常维护工作。 7、信贷审查:负责对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上报的信贷业务的审查工作。 8、负责监测全行贷款企业法人客户信用等级情况,指导企业评级工作。负责监测全行法人客户大额存款变化情况,并及时上报情况变动表。负责对公司业务部、个人业务部上报的信贷业务审查(B角)工作。负责大额客户风险监测报送工作。负责组织全行风险管理条线人员培训工作
㈧ 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部的职责,和具体工作是什么
制度建设
1、制定风险管理、信贷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规范。
2、负责建立和维护全行风险控制体系。
◆ 业务规划
3、制定全行风险管理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 授权管理
4、负责做好授权与转授权工作。
◆ 风险管理
5、牵头负责信用、操作、流动性、声誉、信息科技等全面风险的管理、审核与评价工作。
6、负责全面风险监测管理,包括风险预警、风险计量、风险控制、风险评价等。
7、负责全行风险管理技术开发与推广。
8、负责全行资产风险分类管理和审批认定工作。
9、负责资产质量总体控制计划的编制、考核、监测和分析。
10、负责呆帐核销的复审工作,组织全行呆账损失准备计提工作。
11、负责对重大资产减值、公允价值、损失核销进行审核、审批。
12、协助计划财务部对各种损失准备和风险准备的计提。
13、负责全行非现场监管报表(1104表)的编制与上报工作。
14、负责资本充足率、不良资产率、拨备覆盖率等风险监管指标的设定、监测及日常控制。
15、负责本级客户风险监测系统的数据上报,指导支行做好数据上报工作。
◆ 征信管理
16、负责全行征信管理。
◆ 信贷管理
17、负责信贷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
18、负责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的管理与维护。
19、负责信贷制度执行情况、信贷业务审批条件落实情况的检查。
20、负责分析监控全行贷款质量、投向结构、投放进度。
21、对授信审批质量进行评价及检查;制定并监督实施潜在风险客户退出计划,提出风险化解措施。
22、负责统筹授信业务发生后的监测管理,督导业务部门实施授信后的日常管理。
23、牵头负责编写、审定信贷管理手册。
24、负责本行信贷档案管理和支行信贷档案管理的检查、指导。
◆ 评级管理
25、负责制定客户评级制度、操作规程,督导支行评级工作的实施。
26、负责债项评级、客户风险评级等工作。
◆ 其它职责
27、负责本条线的报表统计,并按时报送发展研究部。
28、负责授信审批及风险资产处置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9、负责集团及关联客户的认定和关联交易的日常监控与管理。
30、负责对本业务条线的监督和检查。
31、负责本条线风险防范和控制,化解各类风险。
32、负责本业务条线的指导和信息交流。
3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㈨ 银行清非人员是干什么的
清收非正常占用贷款,后被简称为“清非”。
“非正常占用贷款”是对不良贷款的统一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