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办理需要的材料及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
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
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2. 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等。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3、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买房要注意什么
1、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 很多人都认为公积金是可以用来当做购房首付的,其实并不是这样的。一般来说,公积金都是先使用后提取的,也就是说,若要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要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取公积金余额才可以。
2、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 有一部分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数额比较大,可能账户里有50万元,但是他的购房总额是30万元,他以为自己可以将公积金余额全部提出,支付完了房款还能剩余20万,但实际并非如此。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就算你的公积金账户里有50万,但只要你所购房屋的总结不足50万,一样不可以全额提取。
3、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 如果你申请过公积金贷款,那么公积金核心的系统上就会有相应的记录,只要你的贷款还没有还清,你或者是你的配偶都无法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你已经结清了之前的贷款,那你就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并且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3. 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公积金贷款的话需要满足四个条件:
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在深圳缴存(即深圳户籍可在异地缴存,非深户必须在深圳缴存才行);
近6个余额连续缴存;
信用良好;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在全国范围内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候根据婚姻状况不一样提供材料要求有差别:
单身家庭(未婚,离异,丧偶)需要准备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定金收据原件、定金转账凭条、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公积金联名卡、首期款银行卡、户口本(体现真实婚姻状况;离异的需要另外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丧偶的需要提供家庭户口本需体现丧偶信息)。
已婚家庭需要准备材料是: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房产买卖合同原件、定金收据原件、定金转账凭条、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公积金联名卡、首期款银行卡、户口本(体现婚姻状况),结婚证。
已婚家庭办理面签的时候夫妻双方必须到场,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4.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
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
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
5、填写贷款文件;
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
7、买保险;
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
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
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
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
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5. 去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带什么材料去呀
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2.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3.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
4.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5.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6.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用于住房的首付款的证明。
7.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并将贷款划入开发商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提醒: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是公积金账户中有余额,所以如果您将来要买房,最好现在不要动用公积金,否则余额为零是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的。
6. 哪些材料是纯公积金贷款需要的呢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7.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般需要办理以下的这些手续:1、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当事人需要准备好材料;2、当事人需要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一条 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8.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的资料有,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证明本人是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资料;以及证明本人缴存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资料等。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9.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公积金账户缴款证明、公积金贷款申请书及其他必要性材料。
如果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离婚情况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的判决书等。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的材料有:
1、夫妻双方或房产共有人经济收入明明度加盖单位公章;
2、借款人、配偶或房产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婚姻关况证明;
4、个人征信报告;
5、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6、首期付款凭证复印件等材料。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