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流水资料 > 小企业贷款授信工作指导意见

小企业贷款授信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2-06-03 01:36:46

小额贷款公司操作流程

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 资料 目录 1、成立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书…… 页 2、出资人承诺书…………………………………………… 页 3、出资人协议书…………………………………………… 页 4、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方案……… 页 5、《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页 6、XX市XX区XX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名称核准书…… 页 7、住所、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页 8、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申请书……………… 页 9、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页 10、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信用记录良好的证明材料…… 页 11、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学历证明材料……… 页 12、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任职资格金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页 13、拟任职董事、高管人员履责合法经营服从监管承诺书… 页 14、XX省小额贷款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起人)申请表… 页 15、XX省小额贷款公司法人股东申请表……………… 页 16、XX省小额贷款公司自然人股东申请表……………… 页 17、全体股东信用记录良好的证明材料…………………… 页 18、全体股东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页 19、出资人关联情况《法律意见书》(律师中介机构出具) 页 20、XX市XX区XX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页 贰-------公司制度及管理办法 1.公司章程 2.公司基本制度 3.公司财务制度、 4.资金管理制度 5.信贷管理制度 6.风险管理制度 7.内部控制制度 8.财会管理制度 9.安全保卫制度 10.信息披露制度 11.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2.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13.贷款责任认定就追究办法 13.法人客户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14.个人信用等级评定办法 15.个体工商户信用等级评定及授信贷款管理办法 16.客户经理管理办法 17.授信业务申请书 18.现场稽核操作规程 19.信贷资产分类管理办法 20.信贷业务管理办法 21.中国中小商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准 叁-------公司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 1. 档案管理流程 2. 个人类客户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3. 个人联保贷款操作流程 4. 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操作流程 5. 个人质押贷款操作流程 6.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7. 公司类客户授信业务基本操作流程 8. 固定资产贷款操作流程 9. 流动资金贷款流程 10.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流程 11. 商户“信用共同体”小额贷款流程 12. 授信业务操作综合流程 13. 授信业务担保操作流程 14. 授信岗位职则 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15.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及预警信号及处理流程 16. 信贷资产检查操作流程 17. 助学贷款操作流程 肆-------制度 1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2 大额贷款管理制度 3 贷后管理制度 4 贷款保证管理制度 5 贷款操作规程实施细则 6 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7 贷款管理责任制度 8 贷款计结息管理制度 9 个人贷款业务管理制度 10 农村小企业贷款管理制度 11 农户小额贷款管理制度 12 企业贷款管理制度 13 信贷合同管理制度 14 信贷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15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 伍-----各类合同及附表 一.合同 1.借款申请书 2.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3.信用借款合同 4.信用担保书 5.信托资金借贷合同 6、流动资金担保合同 7.农业借款合同 8.农业借款合同(代放款凭证) 9.小额存单抵押贷款合同 10.人民资金借款合同 1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12.个人住房借款抵押合同 13.个人住房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14.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合作协议书 15.小额贷款公司示范合同文本 16. 财产抵押合同 17. 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18. 委托贷款合同 19. 委托资金借款合同 20. 质押担保借款合同 21. 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 22. 最高抵押担保借款合同 23.贷款到期通知单 24.延期还款申请书 25.延期还款协议书 26.以物抵债协议 27.还款凭证 二.表格 1 . 自然人客户贷款调查表 2. 同意保证意向书 3. 同意抵(质)押意向书 4. 自然人客户建立信贷业务关系申请书 5. 贷款公司贷后检查报告表 6. 贷款公司自然人申请借款资料清单 7. 贷款公司法人(含个体工商户)申请借款资料清单 8. 贷款公司法人客户(个体工商户)借款申请书 9. 贷款公司自然人其他客户借款申请书 10. 贷款公司自然人其他客户信用等级评定表 11. 抵押物明细表 12. 自然人客户贷款调查 13.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报表 14. 小额贷款公司会计报表填报方法 15. 担保机构基本情况调查表 陆-------法律法规参考 1. 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 2.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企业贷款工作的通知 3. 关于进一步作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4. 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 5. 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 6. 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 7. 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业务的指导意见 8. 关于在从紧货币政策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9. 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 10.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11. 关于认真落实“有保有压”政策,进一步改进小企业金融服务的通知 12. 货款通则 13.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1991) 14. 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银发[2002]30号) 15.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16.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 17.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 18. 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关联交易管理方法 19 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20. 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 21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 22. 小企业风险分类办法(试行) 23 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 24. 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 25.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26. 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 27.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 28.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指引 29. 商业银行专业贷款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30.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31. 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监管资本计量指引 32.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合作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 33. 村镇银行组建及审批工作 34. 贷款公司组建审批工作指引 35. 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

麻烦采纳,谢谢!

② 小企业如何以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为质押品贷款

与2005年颁布的《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相比,新《指导意见》明显放宽了小企业授信的条件,其中比较明显的变化是允许小企业以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作为质押物。
银监会有关人士介绍说,新《指导意见》突出变化可以概括为三个扩展、三个调整和三个放宽。三个扩展包括,一是扩展业务范围,从贷款扩大到所有授信业务;二是扩展授信小企业范围,增加了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三是扩展授信银行范围,包括了全部的商业性银行和政策性银行。
三个调整主要为:一是调整资产质量考核要求,根据小企业贷款特点,提出考核小企业授信的整体质量,摒弃传统的对单笔、单户贷款考核的做法;二是调整授信审核条件,强调注重实地考察,注重收集非财务信息,不单纯依赖财务报表和担保;三是调整信用评估标准,在指标及其权重设置上区别于大中型企业,制定小企业信用评分体系,突出对小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信用评价。
三个放宽主要为:一是放宽贷款种类,鼓励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放信用贷款;除各类贷款外,还引入信用证、票据承兑等各类授信业务;二是放宽抵质押品范围,银行可开展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小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财产抵押、质押等;三是放宽担保条件,如小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财产及保证担保,经营业主联户担保、经济联合体担保、借助出口信用保险代替担保等新型贷款担保形式
在新的《指导意见》当中,银监会在借鉴国际银行监管机构经验和国内外银行实践的基础上,从鼓励小企业授信活动和加强风险监管的角度,制定了小企业授信划分标准,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小企业授信时使用。新《指导意见》将小企业授信界定为泛指银行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资产总额1000万元(含)以下,或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的授信。
新《指导意见》不再要求对小企业授信进行风险分类时采取五级分类方法,代之以按照贷款逾期天数与保证方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分类。对于这种变化的原因,银监会人士解释称,主要是考虑到传统贷款分类方法扩大了小企业授信的风险,不利于支持小企业授信的健康发展,而且这种做法也充分考虑到目前各商业银行工作中的实际情况。

③ 银行发放贷款给中小企业的详细门槛数据

1,要有房
2,报表要盈利
3,接受一年一贷的产品要求
4,接受利率上浮
5,征信干净
6,房产上不得有二抵

④ 银监局两个不高于,三个不低于指的是什么.

银监会涉贷款两个不低于的文件为《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自身的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投入和考核力度,力争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即: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

各银监局应对辖内小微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含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分支机构和总行营业部)实行按月监测、按季考核,并针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细化考核要求,确保全辖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

(4)小企业贷款授信工作指导意见扩展阅读:

《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五条 继续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正向激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必须在全年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且当年全行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不低于上年水平的前提下;

下一年度才能享受《关于支持商业银行进一步改

⑤ 商业银行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贷款风险的分类办法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贷款风险分类办法将小企业贷款至少划分为:
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
后三类合称不良贷款

一下是我直接摘录的,
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的通知
(银监发〔2007〕63号)

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现将《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并督促其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对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加强对小企业贷款的管理,科学评估小企业贷款质量,根据《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及其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企业贷款是指《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对各类小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的经营性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和外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照本办法将小企业贷款至少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不良贷款。

第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贷款逾期时间,同时考虑借款人的风险特征和担保因素,参照小企业贷款逾期天数风险分类矩阵(见附件)对小企业贷款进行分类。

第六条 发生《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第十八条所列举的影响小企业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以及出现该指引“附录”所列举的预警信号时,小企业贷款的分类应在逾期天数风险分类矩阵的基础上至少下调一级。

第七条 贷款发生逾期后,借款人或担保人能够追加提供履约保证金、变现能力强的抵质押物等低风险担保,且贷款风险可控,资产安全有保障的,贷款风险分类级别可以上调。

第八条 本办法规定的贷款分类方式是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的最低要求。银监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信贷管理和风险防范的特点和需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更准确的方法对小企业贷款进行风险分类,制定实施细则,细化分类方法,并与本办法的贷款风险分类结果具有明确的对应和转换关系。银行业金融机构据此制定的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制度及实施细则应向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备。

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小企业贷款风险分类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足额计提贷款损失准备,核销小企业贷款损失。

第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监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小企业贷款逾期天数风险分类矩阵(略)

发布部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年07月20日 实施日期:2007年07月20日 (中央法规)

⑥ 银行小微采取哪些措施加强风险预警 防控 处置

银行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构筑有效的风险“防火墙”,以稳步开展小微企业授信业务。
1.正确选择客户,严格准入条件。对小微企业贷款应符合国家政策,贷款投向应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体来讲,应优先支持财政或国家有关部门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基金扶持的项目;重点支持经济效益好、诚信度高、抗风险能力强、带动作用明显、具有区域特色和产业集群优势的优质成长型客户。

2.强化风险定价体系建设,有效弥补贷款风险。应根据小微企业特点,加快开发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评估和定价技术,形成具有特色的贷款风险定价体系。按照有效覆盖风险和成本的原则,实行“高风险、高定价,低风险、低定价”;通过参考资金成本率、费用率、风险补偿率、同业利率以及民间借贷利率水平等因素,全面分析企业的信用度、承受力、成长性;按贷款方式、信用等级、贷款期限三项指标综合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不同借款人实行差别利率。

3.做好全程风险跟踪管理,加强风险预警控制。首先,定期开展客户评价。对新准入客户,在贷款申报前由信贷管理部门根据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评定信用等级,确定授信额度,做出客户评价报告。其次,根据中小微企业的特点,重点对企业法人代表及股东品行、贷款与企业自有资金比例、企业货款归还率、企业日均存款余额、企业销售与纳税额“五要素”进行调查、监控,以此加强风险预警与控制。然后,及时化解风险。对出现风险预警信号的贷款,要果断采取调整贷款条件、贷款方案、还款方案以及重新落实担保等重组措施,对贷款损失不可避免的,要尽早采取资产保全措施。最后,主动调整客户结构。应坚持好中选优、进退并举的原则,加强客户发展趋势分析,科学确定退出条件,及时淘汰潜在风险大、发展前景不好的企业,形成有进有退的良性运行机制。

4.以科学调查方法为依据,强化现场实地调查。根据《银行开展小微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规定:“银行授信调查应注重现场实地考察,不单纯依赖小微企业财务报表或各类书面资料,不单纯依附担保。银行应注重收集小微企业的非财务信息,包括小微企业及其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信用情况、家庭收支状况、企业经营管理情况、技术水平、行业状况及市场前景等。”因此,银行必须注重现场调查,尤其是掌握科学的调查方法,包括实物观察以及账簿等相关基础财务资料审核。通过对贷款申请人的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调查,对担保人的情况和抵押品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尽量减少双方信息的不对称,并据此决定授信额度、贷款数额等。

5.完善贷后管理工作。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直到本息收回全过程的信贷管理行为的总和,包括账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贷款风险分类、档案管理、有问题贷款处理、贷款收回和总结等。贷款项目的安全性和效益性要靠贷后管理来实现,可见贷后管理的责任极为重大。一旦发现企业经营状况恶化,必须及时书面报告,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信贷风险。

6.建立与小微企业授信相符合的激励约束机制。在收入分配上与其业务量、效益和贷款质量等综合绩效指标挂钩,在严格实行贷款风险责任追究的基础上,重新构建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正向激励措施,切实有效地防范信贷人员道德风险。同时,要继续强化信贷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其综合业务素质,确保有关政策和措施的顺利实施。

⑦ 四川银监局网站

黄小祥副省长
在2007年四川省中小企业
融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省级各部门积极主动,开拓创新,通力合作,我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取得明显成绩。2007年以来,四川银监局、省中小企业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指示精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完善政策,优化环境,通力合作,共同加大对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支持和服务力度,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一)四川银监局积极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进行创新,着力推进“六项机制”建设。四川银监局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主动、大胆创新地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引导和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小企业信贷体制、流程、产品、担保方式上进行大胆创新,努力探索中小企业贷款风险分担机制,扎实推进中小企业“六项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大胆进行监管创新,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开展。
一是不断完善银行业开展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切实解决银行机构推进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四川银监局先后制定和印发了《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措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小企业贷款工作的通知》、《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关于建立小企业贷款首谈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消除了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进中小企业工作的顾虑,增强了信心,明确了方向,为推进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提供了坚强的政策支持。
二是积极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中小企业信贷流程和产品,强化“六项机制”的建设。四川银监局积极采取措施,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中小企业“短、频、急”的融资需求特点,不断优化中小企业信贷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大力开发适应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新业务和新产品,并着力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和商业化运作模式,努力建立和完善风险定价、独立核算、贷款审批、激励约束、人员培训以及违约信息通报等六项机制。
三是深入基层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传导监管导向,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四川银监局深入基层,到一线了解中小企业贷款工作的开展情况和面临的困难,主动与地方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进行沟通,争取各方面对银行业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1100户四川中小企业融资状况和金融服务满意度、认知度问卷调查和500户中小企业信贷客户经理问卷调查两项快速调查,深入了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症结。目前已有资阳、遂宁等10多个市(州)开展了融资推介和项目对接工作,为银企构建了沟通桥梁。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归纳总结出存在的“十难”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破解该难题的“十大招术”。
四是积极建立监管正向激励机制,积极进行监管创新。四川银监局积极进行监管创新,加大正向激励机制建设,鼓励银行机构设立中小企业授信专营机构,将市场准入与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开展情况挂钩,对中小企业授信服务成效显著的机构在网点布局和业务准入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极大地推动了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的开展。
五是切实加强经验交流,促进信息共享。四川银监局整理和编写了浙江台州等6家城市商业银行介绍的从事中小企业贷款的基本经验,提供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学习和借鉴。积极组织汇编《四川省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融资产品宣传手册》,免费赠送给中小企业,增进银企之间的沟通。
六是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合作,发挥监管合力。四川银监局密切配合省经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共同推进中小企业贷款工作。主动配合省中小企业局推动会员制担保公司试点工作;联合省中小企业局、四川省银行业协会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与银行机构业务合作情况调研,切实推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与省中小企业局及遂宁市、宜宾市政府联合开展“融资担保下基层”活动;与资阳市政府联合召开金融安全示范区总结会议,研究中小企业贷款“五方联动”新机制等。
(二)省中小企业局积极搭建融资担保服务平台,努力完善全省融资担保服务体系。省中小企业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按照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服务中小企业的工作方针,积极推进全省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一是积极搭建融资担保服务平台。2005年省中小企业局成立了中小企业信用与担保协会,组建了担保联盟;2006年又整合担保、投资中介机构资源,成立了四川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中心。通过这些担保平台的建设,帮助中小企业获得担保贷款近5亿元。同时还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辅导咨询,发挥了融资桥梁作用。
二是大力推广发展会员制担保机构。为完善“一体两翼多层”的信用担保服务体系,省中小企业局借鉴其他省发展会员制担保机构的成功经验,制定出台了《发展我省互助式会员制担保机构的指导意见》,在全省范围内积极推广发展会员制担保机构。2007年,省中小企业局和省银监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全省会员制担保机构的通知》,全省会员制担保机构陆续成立,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提供了有力支持。
三是积极实施国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大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省中小企业局从抓企业的融资、生产经营、信息、培训等多方面扶持和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成长。组织召开了“四川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暨融资担保项目对接会”,组织中小企业与金融、担保机构进行现场交流合作,使一批成长型企业获得了信贷支持。2005—2006年共培育出275家成长型中小企业,2007年又将评选培育出百余家成长型企业。
四是打造中小企业诚信环境,全面推进信用制度建设。省中小企业局成立了四川省中小企业信用服务中心,搭建了信用服务平台,实施全省中小企业信用建设。目前在成都等地开展了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五是切实开展融资担保服务到基层活动。为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省中小企业局积极创新服务模式,与四川银监局共同开展“融资担保下基层”活动。先后组织多家省级担保机构和省级银行机构到乐山市、遂宁市和宜宾市,与当地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共同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这项活动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担保机构已对40多家企业近7亿元的项目进行了尽职调查。在刚刚结束的宜宾融资担保下基层活动中,企业、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三方共达成了64亿元的贷款意向,有力地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六是大力促进银担合作,共同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积极推动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取得显著成效,建立了风险分担机制,担保机构风险放大倍数也有所提高,银行信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办、四川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紧密结合自身职能,积极主动地推进全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省财政厅、省财办、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等部门积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大力采取措施,积极主动地开展大量工作,合力营造中小企业融资的良好环境,有力地推进了全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开展。特别是四川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推动中小企业融资工作的主体,积极开展机制、产品和服务创新,大力争取总行的支持,为推动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截至2007年6月末,四川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授信户数178518户,较年初增加了9565户;中小企业表内外授信总额3123.12亿元,较年初增加了337.30亿元,增长12.11%。中小企业贷款余额2347.6亿元,较年初增加272.09亿元,增长13.11%;中小企业贷款额占贷款总额比重26.74%,较年初增加0.55个百分点。这些数据充分说明全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缓解。
二、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大力推进全省中小企业融资工作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机制与政府推动的双重作用下,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渠道、繁荣城乡经济、推动技术创新、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保持银行稳健、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切实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以下几点:
一是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增长。截至2006年末,我省中小企业已占全省企业总数的99%以上,全省GDP的40%、入库税金的50%、出口总额的51%、城乡就业的75%都来自中小企业。2007年上半年,全省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达到1258.7亿元,同比增长24.3%;实现利税总额272.9亿元,增长24.7%;出口交货值51.1亿元,增长30.1%。中小企业凭借灵活的运营机制和对市场灵敏的嗅觉,已经成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主体。
二是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有利于扩大劳动就业。2007年上半年,全省中小企业新增就业15万人,同比增长9%,为城镇提供了75%以上的就业岗位,吸纳了70%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实际支付工资总额197.6亿元,同比增长13.4%,已成为解决农民就业、稳定农民增收和繁荣城乡经济的重要渠道。
三是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有利于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调整。目前我国65%的发明专利、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都是由中小企业完成的。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信息咨询及现代物流等领域,中小企业创新都十分活跃,中小企业已成为推动技术创新的生力军。部分地区中小企业的集聚发展大力推动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与升级。
四是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有利于促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中小企业诚信是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过程中,银行业机构必将搜集企业信用、经营管理状况等信息,同时也将催生中小企业征信体系和违约惩戒机制的建设和完善,必将有力地促进中小企业诚信意识的提高,从而大力推进社会整体信用体系的完善。
五是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有利于促进银行业健康发展。随着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大型企业、集团客户直接融资比例将逐渐提高,“脱媒”融资现象将加速出现,从而中小企业将成为银行未来主要的客户资源和盈利增长点。因此,积极拓展优质中小企业,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是改善银行资产结构、赢利模式,提升资产质量和风险管理能力的必由之路。
(二)充分发挥政府的政策导向与资金支持功能。政府各级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措施,共同扫除当前制约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开展的体制和政策性障碍。
(三)切实加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信贷的支持力度。各银行业机构要紧密结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积极创新经营管理理念、信贷管理模式、贷款审批流程和信贷产品。要根据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和简化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审批程序,实行差别管理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以适应中小企业贷款“短、频、急”的特点;大力加快产品创新,根据中小企业生命周期和贷款需求特点,积极开办可循环贷款、动产质押、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创业贷款服务等新产品,为中小企业提供“量身定做”的新品种;完善中小企业贷款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行中小企业授信工作问责及尽职免责制度,充分调动和发挥信贷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合作,积极推广房产和商铺抵押贷款、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财产质押贷款、中小企业联保贷款等,共同建立完善中小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四)努力提高中小企业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中小企业要积极增强“三个意识”,主动增进银企之间的互信和了解,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市场竞争力。要增强诚信意识,牢固树立“诚信是企业生命”的观念,为担保和银行机构提供真实的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要主动接受出资银行、担保机构以及社会方面的监督,积极主动按时归还贷款本息。要增强金融意识,主动学习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业务知识,加强与银行机构的沟通和协调,与银行建立互惠互利的长期伙伴关系。
要增强竞争创新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竞争力,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开展创新,加大科技投入,增强内在发展动力,争取更好地达到银行信贷准入门槛,不断推出科技含量高、产品质量优、市场前景好的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
(五)积极推行监管创新。各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进行监管创新,为中小企业融资工作营造良好氛围。采取正向激励机制,运用监管手段大力引导、鼓励、支持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将市场准入工作与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开展情况紧密挂钩,对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开展好的机构实行鼓励和优惠政策。切实转变对金融创新的监管理念,要由规制性监管逐步转向以原则为基础的监管方式转变,给金融机构金融创新较大的自主性和灵活性,建立监管者与被监管者之间良好的互信关系。进一步改进监管方式和监管服务,加大对金融机构的窗口指导力度,提供有力的监管支持。切实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定期联系和沟通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发挥整体效能,合力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六)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多层次融资体系。实践证明,融资渠道的多层次化有利于缓解不同类型、不同阶段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要采取措施加强对部分优质中小企业的培育和辅导,积极推进部分优质和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创新多种融资工具,推广债券和票据融资等方式;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创业资金,完善创业投资机制,从政策、中介服务、人才和科技等方面给予支持,不断拓宽融资渠道和方式,有力缓解目前中小企业融资过度依赖于银行体系的状况。

⑧ 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改革创新

(一)深化认识、转变观念,切实提高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金融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责任感和大局意识,切实改变经营和服务理念。要把改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扩大中小企业信贷投放作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经营业务的重要战略,确保小企业信贷投放的增速要高于全部贷款增速,增量要高于上年。
(二)改造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确保符合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获得方便、快捷的信贷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对中小企业设立独立的审批和信贷准入标准,压缩中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切实提升贷款审批效率。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为中小企业开办一站式金融服务。积极推广灵活高效的贷款审批模式。研究推动小企业贷款网络在线审批,建立审批信息网络共享平台。
(三)坚持有保有压、明确支持重点,积极推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优先满足中小企业符合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兴业态项目资金需求,加大对具有自主知识产品、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拳头产品中小企业的支持,提升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严格控制过剩产能和“两高一资”行业贷款,鼓励对纳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投资项目的支持,促进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和清洁生产。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东部地区先进中小企业通过收购、兼并、重组、联营等多种形式,加强与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的合作,有序实现产业转移。加快推动发展文化创意、服务外包以及其他就业吸纳能力强、市场需求大的服务业中小企业发展。
(四)实施小企业金融服务差异化监管。银监会派出机构要因地制宜制定科学、审慎的小金融机构市场准入细则,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不断提高监管技术和监管有效性。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要进一步落实小企业金融服务“四单”原则,既单列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单独客户认定与信贷评审、单独会计核算,构建专业化的经营与考核体系。各金融机构要增强风险管理意识,针对小企业客户风险状况,制定风险管理业务规则,培养熟悉小企业业务的风险管理经理,逐步建立与小企业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完善、可靠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对小企业授信工作的相关规定,制定小企业信贷人员尽职免责机制,切实做到尽职者免责,失职者问责。
(五)推动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创新。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基础上,推动动产、知识产权、股权、林权、保函、出口退税池等质押贷款业务,发展保理、福费廷、票据贴现、供应链融资等金融产品。探索开展依托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社会中介等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信贷模式创新。加大电子银行业务宣传,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电子商业汇票在中小企业客户中的使用率。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开展同业合作,稳步发展贷款转让业务,合理调剂信贷资源,增加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
二、 建立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
(六)提高大型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继续推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建设。大型银行在已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基础上,要进一步向下延伸服务网点,切实做到单独统计和调控,完善评审机制,使专营机构充分发挥作用,实现中小企业尤其是小企业金融业务的针对性服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快改造机构网点,完善小额贷款功能,创新信贷产品,提升对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重点客户的金融服务。
(七)积极发挥中小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中小商业银行要准确把握“立足地方、服务中小”的市场定位,把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支持中小企业、私人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作为工作重点,努力打造自身“服务中小企业”品牌。充分发挥中小商业银行的地缘优势,挖掘企业信用信息,为降低中小企业融资门槛创造良好环境。建立稳定的信贷员队伍,以适应中小企业特点为标准,探索提供延伸服务,较好满足中小企业的特殊金融服务需求。取消符合条件的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准入数量限制,鼓励其优先到西部和东北地区等金融机构较少、金融服务相对薄弱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八)推动服务县域中小企业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稳步发展。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到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开设村镇银行和贷款公司。坚持小额贷款公司风险防范和规范发展并重,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大中型商业银行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为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批发资金业务,但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业金融机构可获得融资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三、拓宽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多元化融资渠道
(九)完善中小企业股权融资机制,发挥资本市场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积极作用。鼓励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基金等设立创业投资企业,逐步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民间资本为主体的创业资本筹集机制和市场化的创业资本运作机制,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促进风险投资健康发展。加大中小企业上市前期辅导培育力度,支持自主创新和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发行上市。积极发展中小板市场,加快发展创业板市场,努力扩大中小企业上市规模。建立和完善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制度,完善中小企业上市育成机制。积极推进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适时将试点扩大到其他具备条件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完善监管和交易制度,改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十)逐步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积极推进完善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的试点工作,适当简化审批手续,对中小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行绿色通道。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中小企业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的,鼓励中介机构适当降低收费,减轻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负担。培育银行间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为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市场创造条件。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信用增进等相关配套机制,为优质中小企业在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阶段提供信用增进服务。
(十一)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务。扎实推进扩大商业银行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试点工作。支持金融租赁公司按照“商业持续”原则,开展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创新。完善融资租赁公示登记系统,加强融资租赁公示系统宣传,提高租赁物登记公信力和取回效率,为中小企业融资租赁业务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对融资租赁业务的指导监督,促进融资租赁行业规范化,管理统一化,合同统一化,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保证融资租赁有序、规范发展。
四、大力发展中小企业信用增强体系
(十二)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日常监管。督促融资性担保公司依法合规审慎经营,严格控制风险集中度和关联方担保。指导融资性担保公司加强资本金管理和内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将担保机构经营情况纳入人民银行企业征信系统实施统一管理。推动地方政府建立各类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担保基金、非营利性小企业再担保公司、贷款奖励基金,合理分担小企业贷款风险。贯彻落实担保行业各项法规,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尽快形成以出资人自我约束为监管基础,以地方政府部门为监管主体,全国统一规范运营的担保体系,提高融资性担保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十三) 完善创新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特点的保险产品。继续推动科技保险发展,为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提供创新创业风险保障。积极发展信用保险和短期抵押贷款保证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发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保险产品。科学合理地厘定针对中小企业的保险费率,提高保险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保险服务的积极性。继续落实对中小商贸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险给予保费补助政策。
(十四)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宣传,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多渠道采集中小企业信息,扩大、丰富中小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结合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服务水平。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评估体系,发挥信用担保、信用评级和信用调查等信用中介的作用,增进中小企业信用。开展信用培植、延伸金融服务,提高中小企业融资机会。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征信系统。
(十五)建立健全信息沟通机制,创造良好生态环境。鼓励举办多种银企对接活动,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中小企业提供交流合作的机会。向中小企业提供融资辅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和支持中小企业健全企业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提高生产经营信息的透明度,有效减少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增强中小企业市场融资能力。建立合作平台,发挥行业协会、民间商会、工商联等在银企对接中的桥梁作用,争取在信息搜集、客户筛选、风险防范等方面取得成效。
五、多举措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十六)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的作用,加大优惠出口信贷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在跨境贸易试点地区使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结算。鼓励金融机构提高服务质量,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成本,拓展业务。
(十七)改进中小企业外汇管理,为中小企业提供便利。减少中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借用外债政策方面的差别,允许有借款能力和资金需求的各类中资企业对外借款以满足其境外资金需求。支持中小企业购汇对外投资。
六、加强部门协作和监测评估机制建设
(十八)各级金融管理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督促和指导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在政策规划、机构建设、人员培训、宣传服务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建立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要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制度,将中小企业贷款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内容,对中小企业信贷业务设立单独的考核指标,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并上报人民银行总行,督促金融机构提高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加强中小企业信贷统计监测与分析,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大中小型企业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和国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切实提高数据报送质量,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贷款统计制度。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会同所在省(区、市)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将本意见联合转发至辖区内金融机构,并协调做好本意见的贯彻实施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保 监 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阅读全文

与小企业贷款授信工作指导意见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手里上的小额贷款需要还 浏览:287
手机贷款那儿利息低 浏览:757
无息贷款购车的真相 浏览:862
注册过的手机贷款 浏览:8
湖北银行贷款网上申请 浏览:463
苹果手机不想接收贷款信息 浏览:841
华为手机可以贷款吗 浏览:8
营业执照无息贷款年限多长 浏览:539
贷款收入覆盖月供两倍 浏览:213
2017年公积金贷款最新利率 浏览:743
先过户才能贷款 浏览:409
重庆万州小额贷款公司 浏览:173
贵阳买房可以使用上海公积金贷款 浏览:50
益阳小额贷款中心 浏览:846
宝马1188的贷款利率 浏览:75
公积金贷款人可以是担保人么 浏览:56
个人有工作可以贷款吗 浏览:722
个人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最长不超过 浏览:984
现金借贷和抵押贷款区别 浏览:271
新房贷款如何过户 浏览: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