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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贷款房屋过户无法执行

发布时间:2022-05-25 07:39:20

『壹』 我买的二手房说好的,一年后给最后10万房主给过户,但是房子有贷款,房主没钱还,不能执行怎么办

买的二手房,说好一年后给最后的10万元,房主给过户,但是房子有贷款,房主不能过户,那么你可以要求房子的主人给你支付违约金,等还完贷款后再办理过户的手续。

买卖二手房,一定要注意的事项。

卖二手房注意事项是很多人都会意识到的问题,但就算是很多人精心注意还是会错过很多细节,如果错过了就是一大把钞票。二手房交易时,卖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方注意事项

购买二手房和买新房完全不一样,新房主要和开发商打交道,二手房打交道的可就多了,房东……中间各种环节都需要我们注意,最怕的就是吃亏,但偏偏买二手房注意事项多,一不小心就会掉坑里。总的来说,买方有8点注意事项。
1、查明真实情况

(1)凭身份证去房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真实信息,30元的费用。

(2) 可以交给中介全权负责,合同注明:如果房产证并非真实,中介付全部责任。

(3)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2、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1)房产证、土地证是否齐全;

(2)房屋是否已被抵押,是否被法院查封,是否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否在租,贷款额多少;我国包括大部分地区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 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

(3)可以索要中介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1)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5.留心付款方式

(1)对付款方式、付款日期、付款数额做具体数据的约定。最好的办法是一方先在银行存入现金,双方在银行实现交付,一方取出现金,直接存入对方的账户。

(2)如果买卖的房子有贷款,那么在付款时更要特别留意, -般应由卖方提前还款解除贷款。

6、确定交房时间、付款方式、时间,缺一不可

如果达成买卖意向,关于交房时间应当在合同中做明确的约定。之前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因为没有在合同中注明交房时间而引发纠纷的,比如到了约定时间,卖房因为租赁或其他原因而无法将房屋交付给买房,而买房又因没有在合同中做相关的说明,买方只能吃“哑巴亏”。

因此,在签定合同过程中,必须注明什么时间卖方将房屋以何种方式交付给买方,如果届时不能按时交房,买家将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房屋是否仍存在租赁情况等。一般情况下 ,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10%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

7、户口问题

买方在核实房产情况的同时,别忘记了房屋连带的户口关系,卖方是否在售出房屋之后将家人的户口同时迁出。之前经常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诸如卖方在售出房屋之后没有将家人的户口同时签出,而导致买方无法将户口迁入。该约定可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注明。同交房时间的约定一样,一般情况下,卖家可以预留一笔钱,在交房时确认了户口情况之后再支付给卖家,这笔钱的数额-般是房屋总价的1%左右。

8、当心维修基金被“黑吃”

很多消费者在买二手房过程中忽视维修基金,中介往往利用这个“缺口”吃进维修基金,如此的情况经常以以下的方式发生:中介告诉卖方二手房维修基金已经所剩无几,-般情况下都是送给买方,而中介在对付买方时则称卖方没有将维修基金“送”给你,买方要自己重新办理维修基金,这样以来维修基金就进了中介的口袋。

买卖双方需当面进行了解,如果是将维修基金赠予买家,双方需在”购房条件约定”条款中“其他约定”中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 ,房屋交接时,买卖双方需共同到房管局,相应的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维修基金的帐户余额,进行资金交割,户名的变更。

『贰』 经法院判决的房屋,对方始终不配合过户,该怎么办

你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为法院的判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对方真的不配合,可以强制执行过户的。

『叁』 离婚了,房子归我,但是有贷款不能过户怎么办

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依法应根据情况判决归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根据《担保法》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换言之,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的房屋,由于设定了抵押权,所有权人在转让房屋时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以转让所得优先清偿银行贷款。所以,该房屋在贷款还清前属于产权不完全的房屋。所以,对于该房屋不能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1条规定:“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起诉

『肆』 房屋过户不履行,法院强制执行该会怎样执

房屋过户不履行,法院先通知被执行人,要求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同时法院会下达裁定书,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就会根据法院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被执行人不履行房屋过户,法院会向不动产登记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就会根据法院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直接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可以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诉讼案件中当事人如果有恶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当事人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如果强制执行的话,是由很多处罚项目的。但是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违法妨碍执行的行为,只是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处罚的,法院的处罚只是针对执行人的违法行为,没钱并不是违法行为。但是如果执行人有足够的财产而拒绝履行法院依法生效的判决的,则通常可能会因为涉嫌拒不履行判决罪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伍』 房产过户判决下来后被告拒不履行义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单方面过户,却无法得到协助执行通知书怎么办

房产过户判决下来后被告拒不履行义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单方面过户,却无法得到协助执行通知书怎么办?
叶赫那拉闻多解答;
一、法院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二、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标物,不属于物权登记不动产,申请人请求过户,是无法执行的;
1、因为该房屋没有进行产权登记,也就是说没有取得物权,也就不存在物权过户的执行程序;
2、人民法院高房管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房管部门说没有登记怎么协助?
三、本案一是等待取得物权时过户,二是该房屋你已经取得所有权,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你强行让法院过户,属于无理要求。

『陆』 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协助办理过户怎么办

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并判令卖方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协助办理过户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6)判决贷款房屋过户无法执行扩展阅读:

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

(1)一般主体要求。依《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特殊主体要求。为了维护房屋交易秩序,现行法律和政策对房屋买卖当事人设定了一定条件和限制,必须符合特定要求。

在商品房现售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作为房屋出卖方必须具有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批文、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等。在商品房预售中,预售方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当持有预售许可证和确定施工进度与交付日期。

商品房出卖方如违反上述要求,就会被认为不符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资格,应当宣告合同无效,赔偿买受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此外,政府确认的城市低收人家庭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经济适用房,仅本单位的职工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单位自管公房,机关、学校和部队等单位经批准才符合主体资格有权购买城市私房等。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依照现行法规和有关司法解释,民事法律行为应当系当事人真意表示的结果。

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等,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

因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签订的房屋买卖行为,亦属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有权不予履行。房屋买卖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法律效力的,其他部分仍为有效。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房屋买卖行为应当符合房地产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社会公共道德。

否则,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例如,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房屋买卖双方不得买卖土地,不得瞒报房屋买卖价格偷逃税收,不得买卖拆迁房屋等。

合同无效的情况:

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

3、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4、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5、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6、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

7、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柒』 经法院判决的房屋,对方始终不配合过户,该怎么办

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直接裁定予以办理过户手续。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五十一条 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捌』 有贷款的房子法院判决过户

法律分析:人贷款的房子产权不属于债务人的,在贷款没还清的情况下,法院是不能强制过户的,如果房子是债务人唯一的房产也不可以强制过户。如果被申请执行的财产或者被申请人在外地、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员又不便前往执行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函后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30日内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玖』 法院判决后的执行问题。房子过户问题

判决书回写15日内如有异议可以上诉所以房产局不知道别人上没上诉,所以让你来句证明,你可以去找给你判决的法官开局证明,或是去法院档案馆咨询下,如果去强制执行,是需要花钱的,估计几千块的,如果强制执行了,你就可以申请法院给你办理过户,下房产本,但是还需要你去房产局交税金,我不专业,但是经历的跟你类似而已,

『拾』 被告人的房子已判给原告,但房子现在还有银行贷款不能进行过户。法院可以强行还银行的贷款并解除抵押么

法院不可强行还款并解除银行抵押。需要与贷款银行协商。如若想取得房屋所有权需满足一下条件:

需要先全款支付房款,待房屋过户、取得房产证后再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贷款用途用于支付购房时的借款,这样的住房贷款方式叫置换式住房贷款。

置换式贷款主要是指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目前主要是用在商品住房贷款方面,是银行向购买商品住房时全额付款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置换其前期购房非贷款类债务,并以该住房设定抵押的贷款。

(10)判决贷款房屋过户无法执行扩展阅读:

1、申请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具备偿还贷款本息能力,本次贷款的每期还款额与收入之比在50%以下(含50%),每期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之比在55%以下(含55%);

(二)抵押物为借款人购买的商品住房,对应的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不超过农总行规定的年限,可以进入房地产三级市场交易,并且未设定其他抵押权;不受理酒店式公寓作为抵押物;

(三)抵押物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已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

2、贷款金额最高为抵押物价值的70%。

3、置换式个人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执行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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