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国在对应新冠疫情时采取的主要财政政策有哪些
1、对新冠肺炎患者救治费用提供补助
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紧急通知》(国医保电〔2020〕5号)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国医保电〔2020〕6号)有关规定:
对于新冠肺炎患者(包括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患者个人无需提出补助申请,在就诊或出院结算费用时,医疗机构将自动扣除需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财政承担的部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2、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出台临时性工作补助规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改善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条件切实关心医务人员身心健康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0〕4号)规定:
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工作情况由各地负责统计,同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按月审核,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定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在次月垫付临时性工作补助,中央财政据实结算。
3、为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国家出台了以下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是对参加疫情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政府规定标准包括各级政府规定的补助和奖金标准。对省级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对参与疫情防控人员的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比照执行。
二是单位发给个人用于预防新冠肺炎的药品、医疗用品和防护用品等实物(不包括现金),不计入工资、薪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可享受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受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做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以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5、在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
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使用优惠贷款要求:享受贴息支持的贷款企业不得挪用信贷资金用于偿还企业其他债务;不得将资金用于金融投资、理财等套利活动;不得将资金用于非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不服从国家统一调配生产物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名单内企业疫情防控所需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资金规模;不得将运用专项再贷款发放的贷款资金用于名单内企业一般性资金需求;不得提前收回存量贷款续做以套取再贷款资金。
『贰』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列入大病提取公积金范围
2月3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
通知指出,要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和医疗机构提供服务保障、对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以及加强住房公积金线上线下业务保障。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在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和医疗机构提供服务保障方面,通知表示,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便利。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具体手续由单位统一申报办理。
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申请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的,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并开辟服务绿色通道。各业务经办网点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疾控、医疗科研单位的服务对接。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相关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可容缺受理、承诺办理,必要时应当提供上门服务,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在对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方面,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入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患者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医疗支出。
并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以及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影响、近期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说明情况并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该期间内,受困单位的职工申请贷款时,视同连续足额正常缴存;已开通冲还贷业务的贷款职工因此无法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此外,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
『叁』 兰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应对疫情阶段性支持政策
凤凰网房产讯 3月3日,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应对疫情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主要包括一线医务工作者等职工超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做逾期处理,部分业务延期办理,三大主力政策支持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提倡网上办理公积金业务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及住建部2月26日全国住房公积金行业应对新型肺炎疫情政策落实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应对疫情做好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疫情影响中心业务大厅未开放期间未能办理的业务,疫情解除后延期办理
(一)未能按月缴存2020年1、2月份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可在3月份一并办理汇缴,视同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
(二)在1月31日至2月25日疫情防控期内无法正常办理提取、贷款业务,造成职工购房合同等申请资料日期超过中心规定办理时限的,可延期至2020年3月31日前办理。
(三)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新冠肺炎患者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或隔离原因,造成职工购房合同等申请资料日期超过中心规定办理时限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一线工作证明或出院证明、隔离证明,可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
二、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一)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执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以申请降低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5%。
(二)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7月份起恢复足额、正常缴存,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企业申请缓缴时,应与职工协商一致,提出缓缴和补缴方案,明确补缴的具体时间和金额。企业申请缓缴期间,视同单位及职工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
(三)2020年6月30日前,各分支机构收到缴存单位申请阶段性降低比例或者缓缴的资料后,不再上报中心集中审批,由分支机构归集业务人员调查核实、负责人审批后直接给予办理。
三、一线医务工作者等职工超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做逾期处理
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工作人员、新冠肺炎患者和隔离人员、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在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计逾期,不计罚息。
四、提倡在网上办理公积金业务
各分支机构要加大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方式的解读和宣传力度,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不见面办,引导缴存单位和职工通过政务服务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还贷等业务。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日
『肆』 邮储银行:对4类房贷客户提供最长6个月的延期还款服务,具体是哪四类人
这四类人群分别为新冠患者住院治疗和隔离,与之相关的隔离观察人员,疫情导致部分人员无法获得收入,以及一线工作人员或参与其中的众多普通人。
多个地区出现疫情,许多居民被隔离在家中,或者需要去医院里治疗疾病。此时,居民将无法继续参加工作,很难维持正常的个人收入。如果按照曾经的房贷要求完成还款过程,这势必会增加居民的生活压力。于是乎,多家银行考虑到用户的个人需求和真实情况,这才制定了最长延长六个月还款的服务方案。
总的来说,多个机构和部门早已了解到具体的情况,并且针对不同的情况给予合适的解决方案。房贷和车贷一直是许多年轻人考虑的内容,可是疫情导致部分人员无法获得收入,影响房贷和车贷,为此,银行放宽政策。
『伍』 国管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3日发布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给予政策支持。
根据通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入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患者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医疗支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而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影响、近期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说明情况并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待企业效益好转后,再恢复缴存。
针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和医疗机构,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提供必要服务保障。通知明确,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具体手续由单位统一申报办理。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申请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
记者同时了解到,疫情防控期间,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推行住房公积金业务预约办理制。确需到业务经办网点办理的,应提前预约,错峰办理。
『陆』 政策和流程来了!疫情防控期甘肃公积金“这么办”
原标题: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该“怎么办”?
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布阶段性支持政策及具体办理流程
本报讯(掌上兰州·兰州晨报记者 熊园)3月12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资金中心”)公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公积金的阶段性支持政策及具体办理流程。实施“延期办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简化办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针对特殊群体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等措施。
允许单位延期缴存
受疫情影响,2019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未能按月缴存2020年一季度住房公积金的,可在2020年4月30日前一并办理汇缴,视同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
允许自愿缴存人员补缴
受疫情影响,已在省资金中心开户的自愿缴存人员,2020年一季度无法在预留银行卡中按时足额汇入缴存资金的,允许2020年4月20日前补缴,省资金中心将在4月20日当天进行集中补扣,补缴期间视同正常缴存,2020年4月起应按月、连续、足额汇缴住房公积金。
可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至2019年12月的企业,可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生效时间以省资金中心审批通过之日起计算,2020年7月份起恢复足额、正常缴存,并汇(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1.企业申请缓缴期间,视同单位及职工连续按月正常缴存
企业申请缓缴时,应与职工协商一致,提出缓缴和汇(补)缴方案,明确汇(补)缴的具体时间和金额。企业申请缓缴期间,视同单位及职工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办理要件包括单位介绍信(单位介绍信中需说明单位相关情况)、经办人员身份证;《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文件。
缓缴期限最长为2020年1月至6月。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省资金中心开通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资料审核通过的由业务受理大厅当场办结。
值得注意的是,缓缴期间,有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汇(补)缴,再办理职工账户转移或再让职工办理销户提取。缓缴期间,企业经济效益好转的,可以办理正常缴存。缓缴期满后,企业应当恢复缴存,企业因经营困难仍需申请缓缴的,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甘房资发〔2019〕37号)文件规定申请,缓缴期间不再视同连续缴存。
2.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执行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政策,缴存单位可以申请降低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5%。办理要件包括: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员身份证;2.《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基数/比例调整表》一式两份;3.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文件。
3.延期办理提取需提供哪些要件?
自2020年1月31日起疫情防控期间无法正常办理提取、贷款业务,造成职工购房合同等申请资料日期超过省资金中心规定办理时限的,可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前办理,2020年7月1日起不再延期。
提高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所有权住房、租赁自住住房提取额度。提取范围为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可申请适当提高受疫情影响期间租赁提取月提取额。提取要件包括承租兰州市区域内由政府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a.身份证明材料;b.政府部门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合同;c.住房租金缴纳票据。
承租兰州市区域内其他住房的,已婚缴存职工提供:a.身份证明材料;b.结婚证;c.兰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夫妻双方无自有住房证明;d.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
单身缴存职工提供:a.身份证明材料;b.兰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职工本人无自有住房证明;c.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
4.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哪些?
对于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者隔离(指医学隔离)人员,需提供本人的医院证明;对于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需提供所在地居委会或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对于一线医务人员等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证明;对于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人群,需提供银行收入流水证明或者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降低等证明。
5.公积金提取额度有限定
提取额度方面,职工提供要件齐全,经省资金中心审核通过的,办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时,提取额度按承租兰州市域内由政府认定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按当年需要实际支付的租赁费用核定。承租兰州市区域内其他住房的,2020年1月至6月月缴存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核定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2020年7月1日起按原政策执行。
此外,对2020年已办理了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业务且月缴存额不足2000元的职工,职工可提供租赁自住住房提取要件及受疫情影响的相关证明材料,经省资金中心审核通过后,补提2020年1月至6月的差额。
贷款业务
1.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对2020年1月(含)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处于正常还款状态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工作者、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新冠肺炎患者或隔离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及其配偶,不作逾期处理,不计收罚息。减免罚息时间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具体操作流程为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医院、社区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前往省资金中心各业务受理大厅填写《职工贷款逾期处理申请表》。根据借款人提供的相应材料审核无误后,由计划信贷部进行减免罚息操作。各业务受理大厅做好资料传递及登记工作。
2.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影响正常贷款申请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至少应缴存至2020年1月。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申请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经办人员根据缓缴名单进行判定。中心缴存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申请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各业务受理大厅工作人员进行电话核实并注明情况,省资金中心根据具体核实情况进行判定。以上标准认定时间截止2020年6月30日(含)。
3.因疫情影响导致部分贷款材料过期的可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
已向省资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的职工因疫情影响部分贷款材料过期的,省资金中心认可且正常审批贷款。自2020年1月31日起,因疫情影响,尚未向省资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的职工,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兰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合同签订时间或产权过户时间超过一年的,以上材料有效期暂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含),2020年7月1日起不再延期。
『柒』 武汉防疫一线人员公积金买房最高可贷84万
处在新冠肺炎疫情中心的武汉,战斗在抗疫一线的医护和工作人员无疑是最受社会各界尊敬和关怀的。
2月7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工作的通》(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关怀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对参加武汉市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在一定期限内提供住房公积金使用倾斜政策:购买自住房贷款的,参照武汉市高层次领军人才的支持政策,提高可贷额度,即最高可贷84万元。
受此次疫情的影响,从1月23日封城起,武汉房地产市场暂停交易。但在2019年,武汉楼市表现抢眼,住宅和土地市场成交量屡创新高。那么,此次疫情对武汉楼市影响几何?疫后的武汉楼市怎么走?
中指研究院常务副院黄瑜长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认为,疫情在一定程度上只是延迟了消费者的购房计划,未来随着疫情逐渐被控制,被压制的需求会有望得到释放,需求仍在,只是有所推后。下半年才是武汉房地产市场的发力期。
最高可贷84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从2019年起,武汉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逐渐趋向宽松。
2019年9月12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武汉新建商品房个人贷款实施细则》和《武汉存量房个人贷款实施细则》,对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中,删除了原规定中明确要求的“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同时,将原规定中的“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变更为“存量房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
彼时,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称,此项规定的变化,对二手房购买者来说,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期限比细则调整前延长了10年,可减轻家庭还款压力。
2019年12月30日,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武汉市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暂行办法》。官方解读称:“现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首套房),而对高层次和高技能领军人才购买首套住房的,可以在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2倍内申请贷款,即最高可贷到84万元,贷款额度明显提升。”
此次《通知》对参加武汉市疫情防控的医护人员、工作人员的住宅公积金政策倾斜,即是比照上述高层次人才政策进行实施。
同时,《通知》还指出,降低缴存时限要求;支援武汉防疫工作的外地医护人员,在汉购房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时,不受户籍地限制;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不能本人到场办理提取业务的,将代办人放宽至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等。
2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拨打了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希望就本次政策的实施时限等问题进行采访,但是电话另一头并没有人工接听。
下半年楼市将发力
趋向宽松的住宅公积金管理背后,是2019年武汉楼市的亮眼表现。
据武汉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数据,2019年武汉新建商品住房批准预售228355套,批准预售面积2637.18万平方米,环比增长14.86%。据中指研究院统计,武汉市2019年共发放1169张预售证,这在全国绝无仅有。
成交端也应势上涨,官方数据显示,2019年武汉新建商品住房销售209101套,销售面积2346.51万平方米,环比增长11.41%,同比增长30.05% 。中指研究院统计显示,武汉是2019年全国住房销售套数与销售面积双料第一名,且连续9年位居中国城市销量三甲。
价格方面,根据国家统计局70城房价指数,2019年武汉新房价格整体维持了环比连续上涨,2019年以来,武汉新房价格指数有7个月环比上涨超过1%,最高为2019年10月份,环比上涨1.6%。
虽然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2月3日暂停了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等服务,每日更新的新建商品房成交统计也停留在封城时的1月23日。但显而易见的是,武汉楼市仅仅是按下了暂停键,潜在的需求仍将释放。
在疫情之初的1月份,武汉楼市数据仍然表现强劲。中指研究院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1月,武汉市商品住宅成交面积总计134万平方米,同比2019年1月份增长43.1%。
从中指研究院对武汉市近三年的商品住宅市场数据分析可以发现,一季度商品住宅供应及成交量全年占比均为最低,且逐年递减。从全年数据来看,武汉市商品住宅成交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上半年供应及成交占比均不足五成。
黄瑜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下半年才是武汉整体市场的发力期。疫情的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只是延迟了消费者的购房计划,未来随着疫情逐渐被控制,被压制的需求会有望得到释放,需求仍在,只是有所推后。各房企需谨慎乐观,积极调整营销策略,加强蓄客,同时借助此次疫情反映出的问题,对现有的服务和未来产品做出相应的调整,迎合购房者需求的变化。”
“疫情之下,房企不可怠慢时机,土地市场值得关注。目前土地市场供求疲软,待疫情过去,政府将加大推地,土地价格也会相对合理,存在较多的拿地机会。同时也可采取报团取暖的策略,寻求合作机会。”黄瑜续称。
『捌』 疫情隔离期间贷款什么时候还款
疫情期间信用卡还不上可以向相关机构进行还款延期的申请。如果属于新型肺炎感染者贷款还款可延长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金融机构应优先考虑受新型肺炎或疫情影响的客户。国家出台举措对于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的,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和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合理延迟还款期限。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第四条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玖』 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月3日发布《关于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通知要求,为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和医疗机构提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约定提取,具体手续由单位统一申报办理。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疫情防控期间,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及罚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