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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亮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2-05-20 19:24:59

⑴ 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人员工作总结

刚工作一年符合条件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十二个月以上;

3、在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并已付清规定首付比例以上购房款;

4、个人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所购建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四个条件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数额。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如下:

按照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按使用配偶额度

[(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还贷能力系数为40%

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按照房屋价格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成数

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贷款额度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⑵ 住房公积金九大最新变化你必须注意

2015年11月20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相比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中有哪些亮点?将对我们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要注意什么?

1.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扩大租房、物业、装修等可提取

“修订送审稿”拟放宽提取条件,满足这些条件均可提取公积金:

第一,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第二,离休或退休;

第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第四,出境定居;

第五,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第六,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职工有以上六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其中,因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此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中,拟首次将支付物业费纳入到公积金的提取范围内。

此前,上海、河北、山东、辽宁等省市,都已经推出了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的政策。而此次《条例》的修订,意味着有可能将来全国都普遍实施该政策。

目前,北京提取公积金政策中,无房职工租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但还无法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专家说,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实际操作中,有物业企业的小区比较容易,因为交纳物业费时,物业公司会提供正式发票,再配上自住住房的权证或购房合同等证明文件就可以。但一些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没有物业公司提供服务,有些小区则将保洁、保安等分包给专业公司提供服务,业主很难出具证明自己缴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证明材料。如何确定物业费的提取金额需要具体的操作细则。

专家认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对于近两年以来买房的家庭,实际用处不大。“购买房屋可以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的提取总额是房屋的总价。如今一套房动辄数百万,提取的额度很难用完。”

而对于较早买房的家庭来说,这仍是一个好消息。由于当时房价较低,房屋总价也较少,不少房屋只有区区几十万,如果不再买房,提取公积金总额度就这么多,容易用完,而增加了支付物业费这个情形,相当于提取的总额度增加了。

2.四种情况可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

《条例》规定,只要满足下面这些情况,就可以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第一,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

第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第三,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第四,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个体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个人缴存公积金

在目前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只有正式单位的职工,才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同时缴存。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则无法缴存公积金,也享受不了公积金贷款等政策。在此次《条例》的修订中,专家就曾建议,扩大公积金的缴存范围。

昨天公布的修订送审稿中拟规定,除了单位及职工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

4.缴存金额“限高保低”

修订稿明确,公积金缴存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以职工工作地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参照,不得低于60%,也不得高于3倍;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目前执行的《条例》中,只有5%的下限,没有设上限。因此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设定上限,很可能与此前被曝光一些单位缴纳数额惊人的公积金有关,为的是防止一些单位缴纳不正常的高额公积金。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上限是按照上一年度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 而北京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定为12%,如果单位亏损困难并征得职工同意,可以申请降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下限,原则上不低于8%。

目前的2015年度,北京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为4654元,职工和单位各自的月缴存额上限均为2327元。

而北京公积金的缴存下限,则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市人保局公布的当年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内退等类似情况职工,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当年北京市基本生活费。这两种情况分别为412.8元和288.96元。

5.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构成

调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构成,减少行政机关人员数量,规定缴存职工代表不得低于总人数的1/3。

6.简化单位出具证明的环节

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申请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银行按照委托合同办理有关支付手续,简化了单位出具证明的环节。

7.缩短提取和贷款审批时限

贷款审批时限由15日缩短为10日。

8.单位不缴、少缴公积金须受罚

对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逾期不缴、少缴、多缴住房公积金的违法行为,增设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应缴数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少缴或者多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可处欠缴或者多缴数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9. 骗贷住房公积金或被处3倍罚款

新条例不仅仅放宽了提取条件,还针对骗提骗贷公积金的现象加大了处罚力度。条例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提骗贷,将被责令退回,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送审稿明确,以提供虚假材料等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者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或违法贷款,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或违法贷款额10%以上30%以下罚款,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此计算,骗提骗贷的处罚金额不低。如果欺骗提取了1万元,几万元的罚款对于个人来说已是不少。而按照北京公积金贷款120万的上限计算,如果是骗贷,罚款的金额就达到12万元至36万元之间,而且还取消贷款资格,处罚力度着实不轻。

此次《条例》的修订中,加大对骗提骗贷公积金的处罚力度,也是焦点之一。而在目前执行的《条例》中,则没有相关的罚则。

关于住房公积金,这些你也得知道:

在之前,9月份公积金新政,已经带来了很多福利!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联合通知,自9月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北京、上海、广州(楼盘)、深圳(楼盘)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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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深圳实施新公积金规定有哪些亮点

深圳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6月20日通过其门户网站全文公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本次修订是对现有贷款暂行规定部分内容的修订和补充,主要包括首次明确人才住房纳入公积金贷款支持范围、子女可为父母贷款购房并偿还贷款、取消配偶必须为共同申请人规定、强化违规贷款申请的监管、明确信用记录标准等内容。

配偶可自愿选择成为共同申请人

现行贷款规定中明确,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时,职工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此次修订拟取消配偶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的规定,修改为配偶可自愿选择成为共同申请人。

深圳现行贷款规定中要求,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房产套数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各自所在家庭名下的房产总数进行计算,此次修订拟将此项条件进一步放宽,只按产权人所在家庭名下房产套数多的一方进行计算。

⑷ 推进“一站式”业务办理模式!太原公积金中心进一步加强个人贷款管理和服务工作

近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贷款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旨在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通知》指出,要严格按照“管办分离”的要求推进“一站式”业务办理模式,存量房贷款部、各贷款部应做好下辖业务经办网点的管理和业务协调工作,不得随意提高贷款门槛或简化个人贷款办理的相关程序,进一步强化“不见面、网上办”等内容

此外,为满足贷款职工的不同需求,在个人贷款还款方式中增加“等额本息还款”的还款方式

以下为《通知》全文: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并公积金(2021】13号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贷款管理和服务

工作的通知

铁路分中心,各分理处、科室:

为落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建设服务性单位、根据太原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并办字(2021)17号),结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和内部授权管理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3)70号)、住建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建金(2011)9号)要求和我中心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管办分离”的要求推进“一站式”业务办理模式。在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过程中,存量房贷款部、各贷款部下辖的业务经办网点需根据中心法人内部授权内容按“一站式”业务办理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受理、审核、审批、发放等全部相关工作;

二、存量房贷款部、各贷款部应做好下辖业务经办网点的管理和业务协调工作,在中心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下辖业务经办网点授权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对业务经办网点的日常业务活动进行监督;

三、中心各相关部门应按要求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相关规定,确保中心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得随意提高贷款门槛或简化个人贷款办理的相关程序;

四、协作单位不具备相关条件的,分中心、分理处、存量房贷款部和各贷款部应要求限时进行整改,在时限内整改不到位的,可暂停其办理资格;

五、各分理处(管理部)和业务经办网点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办理过程中,应严格落实告知承诺制、跨省通办等相关要求,为借款职工提供相关便利服务

六、充分发挥分理处(管理部)个人贷款分管领导的作用强化在预审预约、归档管理、贷后管理、轮候制度执行等方面的分工,同时应定期对本部门发放个人贷款的合规性进行核查。

七、进一步强化“不见面、网上办”,对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中已在手机app中开通的业务事项,要宣传和鼓励借款职工通过手机app 自助办理;

八、为满足贷款职工的不同需求,在个人贷款还款方式中增加“等额本息还款”的还款方式。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5月31日

⑸ 如何做好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总结

一、大力推进扩面工作,推动公积金归集实现新增长。
中心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扩面文件精神,加大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力度和执法力度,切实落实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目标责任制,协调督促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扩面工作任务,扩大试点范围,强化扩面工作手段,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逐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覆盖面和社会效应。
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加强对宣传内容的策划,组织形成市本级和各县(市)管理部统一的宣传形象,整合多样的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社会知晓度、关注度;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月活动,扩大与社区的合作,同时开展公积金宣传的延伸服务,提高市民对公积金政策的关注,不断提升公积金中心服务形象;与市总工会联合举办“住房公积金杯——展劳动风采 夸福州新貌”XX市职工书画摄影大赛,通过开展此类特色的大型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的影响力与关注度。
三、扎实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继续做好住房公积金数据备份与网站建设工作,切实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制;继续完善住房公积金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不断拓展中心网站功能,强化中心信息网络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拓展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手段,建立覆盖移动、联通手机平台的短信查询服务。
四、继续开展项目贷款工作,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性和保障性功能。
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按照住建部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开展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加快贷款资金投放和使用,加强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积极为我市的保障住房建设提供资金支持。
五、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
贯彻落实住建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全面排查廉政风险隐患,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细化分解责任,加强落实整改,确保资金安全;对受托银行开展年度考评工作,提高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服务质量和工作绩效;规范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做好政策清理工作,进一步简化程序;
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
一是重视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长远、持续发展,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基础建设工作。完善内设机构配置和人员配备,充实住房公积金管理力量,满足住房公积金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将管理部办公用房建设或购置列入年度计划,逐步提高管理部办公用房自有率,合理配置办公用房和办公用车,保证住房公积金业务运作、宣传执法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管钱。进一步完善财务会计、审计稽核、提取和贷款审批、大额资金划拨等内部管理制度,细化国债购买、增值收益分配和使用等业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推动业务管理规范化,提高资金使用风险防控能力2017最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2017最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总结。三是完善规章制度和服务规范。不断探索队伍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实行内部绩效管理考核评比工作,激发和调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文明创建活动。
坚持把文明创建、创先争优和加强自身建设做为一项常态化的长期工作,不断创新学习体制,提高中心队伍建设。首先加强班子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注重团结,务实奋进,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二是继续做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后续工作,按照公务法管理制度要求,做好人事、财务管理制度的全面衔接和转换。三是加强业务培训,优化人才结构。抓好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开展岗位练兵和一专多能培训,引进专业人才,充实队伍力量,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服务好的人才队伍;四是继续加强中心党的建设和工青妇团等群团组织建设;五是在巩固已取得文明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住房公积金文明行业创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及“争创一流业绩、争当岗位标兵”等活动,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载体,努力推进中心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⑹ 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与劣势有哪些

优势:
一、归个人所有

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员工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住房公积金,凡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金可翻倍

员工个人按本人工资额的5%至12%范围内缴存,单位按同等比例补贴。所以说,员工个人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后,资金将翻一番。

三、可滚动计息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每年的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单位和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具有“利滚利、息生息”的特点。当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挂牌公告活期利率计付利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金和利息,按挂牌公告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付利息,且存款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四、可享受免税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免征所得税。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减项目。也就是说,企业为员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在税前列支,这样既增加了职工收入又相应减少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同时,按照规定,单位和个人“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于征收个人所得税”,缴存部分可作为个人收入所得税扣税项目,在缴交个人所得税前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基本养老保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员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五、可提前提取

员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主产权的自住住房、或患有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等情况,均可凭相关合法有效证明材料,提前提取住房公积金。

六、可申请贷款

凡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员工,在购建自住住房时,只要符合相关贷款政策规定,并提供齐全相关资料,可以申请比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优惠的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七、可节省资金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使用商业住房贷款不仅省钱,而且还有贷款年限长、还款灵活等多种优势。目前,受央行最新降息降准影响,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下调至2.75%;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以北京市公积金120万贷款,贷30年为例,采取每月等额还款方式的,总利息可节省59781.75万元;采取逐月递减还款方式的,总利息可省45125万元。

八、可提前还贷

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满半年后,可进行提前还款。即可办理提前部分还贷,也可办理全部还清,提前还款均不收取违约金。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政策规定宽松,不受时间、金额、次数的限制,借款人随时都可以提前还款,不会收取借款人任何费用,而商业贷款提前还贷一般要收取一定的违约金。

九、可作养老金

员工退休后,凭退休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这相当于为每个员工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金,可保障晚年生活质量。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就等于放弃了这么一块重要的福利。

十、可增凝聚力

企业为员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现了企业对员工物质层面的有效激励,维护了员工的切身利益,传达了对员工的倾心关怀,既能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感、归属感及凝聚力,也有利于形成和谐的企业文化和有益的工作氛围,有利于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有利于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起到源源不断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劣势:
1、贷款限额
公积金贷款有最高额度限制,虽然个人与夫妻申请的最高额度不同,但在一二线城市,就算公积金贷款贷到了最高额度,也完全不够买房。
2、公积金缴存时间有限制
如果想要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首先就需要缴纳一定年限的住房公积金。不同城市对于公积金缴存时间有所不同,有的城市要求借款人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半年(含)以上,且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也有的城市要求连续缴存一年(含)以上才能贷款。
3、放贷周期太长
由于公积金贷款流程较为繁杂,所以放贷周期就会比较长,如果购房者急着买房,那么公积金贷款就不太现实了,也就只能选择商业贷款了。
4、开发商会拒绝
相较于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回款至开发商的速度普遍较慢。以目前各银行的公积金回款速度来看,普遍需要2—3个月,而商贷的回款速度则较快一些,可以控制在1个月至1个半月左右。从资金回笼的角度来讲,开发商自然希望买家选择回款速度较快的商业贷款,这也是为何楼盘在购房优惠上,更偏向商贷和一次性付款客户的原因。
5、公积金账户余额影响贷款额度
公积金账户余额会影响贷款额度,如果账户余额太少,那么能申请到的贷款额度就会越低,所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最好不要动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过,并非所有城市公积金贷款额度都受账户余额影响。
6、异地申请公积金贷款有难度
尽管国家已经实行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但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很难满足每个人的贷款需求,所以要想回乡购房,最好先咨询下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楼市过热,公积金贷款没优势
项目好坏也会造成对公积金贷款的歧视;好的项目不愁卖的项目,都不愿意接受公积金贷款模式。因为在你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那边银行还没有审批下来,这边的房子已经卖的差不多了,所以开发商在销售房产的时候就明确告诉你要使用商业贷款了。反正房子就这么多,你不买别人会买,不愁卖不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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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普通贷款有什么区别优势在哪里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普通贷款的区别:

最大的区别就是公积金贷款便宜。


优势:

2012年元旦起所有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都将统一实行调整后的利率4.90%。
去年央行3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使得5年以上的商业贷款利率从年初的6.40%涨至7.05%。同时,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相应作出调整。2012年元旦所有5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都将统一实行调整后的利率4.90%。

⑻ 河北住建厅: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工作的通知》,从2020年12月15日起,在全省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异地贷款的职工,与申请本地贷款的职工享有同等权益,不得设置附加条件。
此外,各地要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建金〔2015〕13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建金〔2016〕230号)要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简化和规范审批要件,优化办理流程,落实缴存证明授权要求,健全信息核实联系人制度,加强贷后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运行。
通知亦提及要加强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功能完善,强化数据共享支撑,尽快实现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信息查询、出具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信息变更等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满足缴存职工异地办事需求。
通知表示,河北省住建厅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并将其纳入年底考核通报排名内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职工反映问题集中的公积金中心,我厅将予以督办、约谈,开展专项督查,并适时反馈相关市人民政府、在全省通报。

⑼ 石家庄公积金贷款新规九大亮点解读

石家庄住房公积金将迎来新的贷款管理办法。石家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新《办法》共34条,从贷款对象和条件、贷款额度和期限及利率、贷款担保、贷款办理及变更、贷款偿还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结合新《办法》的亮点及变动条款,石家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王书刚进行了详细的便民解读。

九大亮点

公积金贷款限制二套、杜绝三套

【新规】:《办法》第三条规定,公积金贷款应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及缴存义务与贷款权利相对等原则。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购买首套及第二套普通住房需求,禁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

【解读】:《办法》更强调职工缴存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交得多就贷得多。贷款仅支持普通住房,对别墅、豪华公寓不支持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适用于购买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的住房贷款。以前对于二套贷款,并未明确,而是在实际中执行着,这次《办法》首度进行了明确。对于二套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将按照首付60%、利率上浮1.1倍执行。

满足七个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新规】:《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及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已连续足额缴存规定时间的住房公积金;

(三)具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信用良好;

(四)所购买的住房为合法的普通住房;

(五)已付购房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贷款担保;

(七)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解读】:《办法》明确了公积金贷款支持以贷养贷,商业银行贷款可以转到公积金贷款业务。同时,对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的“已连续足额缴存规定时间的住房公积金”条款,具体时间将在石市后续出台的实施细则中进行明确。之所以未在《办法》中明确具体时间,是考虑到执行时间会根据形势随时调整,以前石市是按照连续缴存2年以上执行,后来改为连续缴存1年以上,去年按照住建部规定调整为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即可享受公积金贷款。

现在有贷款的不能再进行贷款

【新规】:《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或申请人欠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不批准公积金贷款。

申请人及其配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一定年限内,不批准公积金贷款:

(一)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

(二)有以欺骗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

(三)有以欺骗手段骗取公积金贷款行为的;

(四)有逾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或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

【解读】:此条款是条新规定,意味着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不能立即再申请第二套贷款。以前并未对此有限制,夫妻双方可以同时申请公积金贷款用于两套房产。现在新条款规定,目前有贷款的将不能立刻再申请公积金贷款。该条款中的“一定年限内”也将在后续实施细则中进行明确规定。

贷款额度根据账户余额等确定

【新规】:《办法》第九条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时间、个人账户余额、所购房屋贷款比例、贷款年限及还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但不得超过管委会确定的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借款人需求时,公积金中心应与受托银行协商,共同推进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

【解读】:目前石家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40万。但是具体到每个申请人到底能贷出多少款来,还需要与申请人及其配偶的缴存基数、缴存时间等多个因素综合确定。而在以前,申请贷款额度是单纯与还款能力挂钩的,这就导致了个别职工“钻公积金空子”,缴存半年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后,就停止缴纳。这样如果形成恶性循环会导致公积金可利用的贷款资金不足。新规此条也体现出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

此外,《办法》还结合石市房地产市场现实发展情况,首度推出了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业务。如果申请人从公积金贷款这里贷出的资金不能满足购房需求时,还可以再通过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补足购房资金不足部分。而在以前,如果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满足购房人需求,就只能放弃利率优惠的公积金贷款,全部选择商业银行的按揭贷款。

贷款年限后延到退休后五年

【新规】:《办法》第十条规定,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后的5个自然年度。

【解读】:对于贷款期限,石市以前执行的是到借款人法定退休时间。《办法》对贷款期限延期到退休时间后的5个自然年度。相当于给中老年购房者使用利率优惠的公积金贷款条件进行了松绑。但是贷款期限依然不能超过30年。

停缴公积金将恢复商业贷款利率

【新规】:《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贷款期限内如遇利率调整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档次新的利率标准执行。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利率可按照相应档次商业贷款利率执行。

【解读】:此条款通过强制性举措对借款人进行了限制。如果借款人在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停止了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履行自己的缴存义务了,在停缴时间内,公积金贷款利率将上浮按照相应档次商业贷款利率执行。等借款人重新开始缴存公积金了,将再恢复执行公积金的优惠利率。

公积金贷款期间可做变更

【新规】:《办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贷款期间,借款人需对抵押人、抵押物、还款人、还款账户、还款期限等进行变更时,应征得公积金中心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借款人应在银行开立还款账户,采用委托银行从该账户中扣款方式偿还贷款。因特殊原因,可通过现金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解读】:此条款是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准许进行贷款变更。比如,因夫妻离婚造成的后续还款还贷实际操作难题,就可以申请变更还款人或还款账户等方式,更方便操作。还有很多需要提前还款的贷款人,都可以根据此条规定直接走变更。同样,第23条的设立也是考虑到比如夫妻离婚后还款账户需要变更期间,可以通过现金方式直接偿还贷款本息。

贷款逾期有权扣划公积金余额偿还

【新规】:《办法》第二十四条和二十五规定,借款人应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按月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公积金中心可对逾期部分计收罚息,也可同时解除借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公积金中心有权扣划借款人及其共同还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用于偿还借款人逾期贷款本息。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8-11,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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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住房公积金贷款工作年度总结汇报

服务、责任心、检查与管理的重要。
没有范文。
以下供参考,
主要写一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如何努力工作,取得的成绩,最后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总结的注意事项:
1.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基本不夸大,缺点基本不缩小。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
2.条理要清楚。语句通顺,容易理解。
3.要详略适宜。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突出重点。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
总结的基本格式:
1、标题
2、正文
开头:概述情况,总体评价;提纲挈领,总括全文。
主体:分析成绩缺憾,总结经验教训。
结尾:分析问题,明确方向。
3、落款
署名与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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