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成都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
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贷款额度计算公式、首付款比例、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等规定,综合评估借款申请人实际情况后,取最低值确定:
(一)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二)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单职工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
注:
1、申请贷款时,根据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时间确定对应的缴存时间系数
2、符合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缴存时间系数。
除了公积金贷款还可以使用商贷或者组合贷款,了解更多可以上成都购房通
Ⅱ 6大银行个人房贷余额增加
据记者统计,截至2019年末,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家国有大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较上年末增长2.53万亿元,同比增速为13.36%。在2019年六大行新增贷款中,个人住房贷款占比近四成。业内人士表示,2020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客户仍是银行积极争取的资源,但在“房住不炒”政策导向下,将重点支持居民首套住房贷款需求;预计全国房贷利率整体水平呈下降趋势,但短期内下调空间有限。
个人房贷业务竞争激烈
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六家国有大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达21.46万亿元。从贷款余额看,截至2019年末,建行和工行个人住房贷款均突破5万亿元大关,分别为5.31万亿元和5.17万亿元。从新增量看,2019年,工行、建行和农行新增个人住房贷款均逾5000亿元。其中,工行增量最大,为5763.18亿元。从增速看,2019年,六家国有大行个人住房贷款同比增速均超过两位数,邮储银行增速最快,达19.9%。
各家银行对于个人房贷客户的“抢夺”可谓激烈。在个人贷款业务中,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分量举足轻重。据统计,2019年,六家国有大行贷款和垫款合计新增6.39万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占比39.56%。
何以成为“香饽饽”
个人房贷业务为何受到银行青睐?优秀的资产质量是关键因素,从2019年银行年报可窥一斑。截至2019年末,建行个人住房贷款不良率仅0.24%,与上年末持平。工行在2019年年报中表示,个人贷款不良额、不良率连续三年“双降”,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创近十年来最好水平。截至2019年末,农业银行个人住房类不良贷款率为0.3%,较上年末下降0.01个百分点。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资深研究员夏丹表示,2020年,房地产开发贷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是银行相对希望争取的业务,但在监管政策要求下,增长通常会受到一定限制。目前“房住不炒”仍是主基调,贷款增长尤其是开发贷增长有限。近期不少省市出台政策,缓解开发企业流动性困难,比如在土地出让和商品房预售环节放宽要求等,对开发企业的经营压力起到直接纾困效果。
多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房地产相关贷款,尤其是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一直是银行眼中的“香饽饽”。预计在今年企业端有效信贷需求不足的情况下,银行在个人房贷领域的争夺将更加激烈。
贷款需求将逐步恢复
尽管2020年初受到疫情影响,但建行副行长纪志宏在该行2019年业绩说明会上表示,今年一季度该行个人住房贷款增长平稳,主要得益于前期积累需求的释放。“国家会继续出台支持经济稳定发展举措。3月,我们已看到住房贷款申请量、客流量有了明显恢复。”
夏丹表示,对于原本具备购房吸引力的城市,不论开发贷还是按揭贷需求,都随着工地停工和楼盘停售受到一定阻碍,开发和购房需求没有消失,那么对贷款需求的影响多为时点的推迟。若疫情防控进展不出现反复,在复工陆续推进和线下售楼恢复之下,开发贷和按揭贷需求有望逐步恢复。
从全国平均水平看,房贷利率下调幅度基本与LPR水平保持一致。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李万赋预计,未来全国房贷利率整体水平会呈现下降趋势。考虑到疫情影响正在减弱,复工复产稳步推进,监管部门对短期内下调5年期LPR偏谨慎,即使房贷利率继续下降,其短期下调空间也较为有限。
Ⅲ 成都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
依据人民网2019年12月16日的四川省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开回复成都目前是不可以办理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
近年来,成都公积金中心的资金运用率、个贷率等指标一直处于高位运行。2019年以来公积金贷款的需求量又呈现大幅增长态势(上半年贷款发放量比去年同期增长了170.8%)。
因此在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正常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法再承担“商转公贷款”带来的巨量资金需求。所以,目前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暂不具备开展商转公贷款条件。
(3)2019年成都市贷款余额扩展阅读:
一、商贷转公贷申请条件:
1、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二、商贷转公贷期限条件:
1、当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内;
2、原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剩余年限内。
3、“商转公”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4、借款人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应提供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方式。
Ⅳ 成都公积金贷款政策补丁式升级——认房又认贷
2019年1月29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细则自2019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我们认为本次成都市发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是对之前《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查漏补缺。重点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
一、详细界定了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
《办法》对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描述为:公积金贷款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自住住房,不支持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自住住房套数认定规则由公积金中心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细则》对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标准作出详细界定:
(一)属于下列情形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二)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2.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
(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
1.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
3.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二、对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作出详细阐述
《办法》关于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比例和利率的描述:
贷款额度:
(一)不得高于本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二)不得高于按借款申请人申请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倍数、缴存时间系数确定的贷款额度,即: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缴存余额倍数;
(三)不得高于扣除规定比例首付款金额后剩余的房屋价款;
(四)不得高于按借款申请人还贷能力系数(每月还款额与月收入之比)确定的贷款限额;
(五)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其他影响贷款额度的因素。
前款第(一)、(二)项限额标准由管委会确定。前款第(三)、(四)、(五)项限额标准由公积金中心制定。
每笔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综合上述五项限额标准后取最低值确定。
贷款期限: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
贷款利率: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执行,在贷款还款期内如遇法定利率调整,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能全部满足其贷款需求时,可同时向贷款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即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公积金贷款的期限、还款方式应保持一致。组合贷款按资金来源分别执行相应的法定利率。
《细则》对于贷款额度、期限、首付比例和利率的补充:
贷款额度: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连续正常缴存时间较长的一方确定缴存时间系数)
贷款期限:应以整年计算,最短为1年,最长为30年,且贷款到期日不超过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时间后5年,即男性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未满65周岁)。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可按期限较长的一方确定贷款期限。申请再交易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加所购住房楼龄不超过30年。所购住房楼龄以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确认的使用年代为依据。
首付款比例及利率:
(一)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二)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
(三)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法定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三、贷款对象和条件同样作出详细界定
《办法》对公积金贷款对象的描述: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符合规定条件的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也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细则》的补充:在本市(含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下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在本市以外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异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要求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在本市及异地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含本市的公转商贴息贷款、异地中心的商转公贷款或公转商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公积金贷款余额)等。
1.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应为正常;
2.公积金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至月份的间隔原则上不超过2个月;
3.异地中心转入本市的职工,须在本市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4.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应按成都公积金中心缴存相关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将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补缴且前后连续缴存的,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亿翰认为:本次颁布的《细则》对之前的《办法》更多的是起到补丁式升级的作用,最大的变化是对首套和二套房认定标准的改变,原来对于首套和二套房的认定标准相对宽松,即只要名下的房产套数≤1,且名下贷款都已还清,其认定结果都算作首套房。而《细则》颁布后,已经拥有1套房以上的,无论贷款是否还清,其认定结果都算作二套房以上。深层次来说,原来对于二套房的购买限制条件较少,甚至持鼓励态度,现在基本是以保护刚需为主,二套房及以上的需求持打压态度。至于《细则》中提及的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利率、条件等,变化不大,仅对原来《办法》的条款作出详细的规定和阐述
Ⅳ 2019年年末居民贷款买房余额是多少
2019年年末居民贷款买房的余额,是53个亿。
Ⅵ 成都公积金能贷多少,个人一个月260元,帐长余额3万多元
你查一下你一个月有多少公积金,一般你交一半,单位给你交另一半,看你房价多少,首付你是得自己掏钱的,剩下的房贷,你每个月还1500,你公积金应该600块,1500-600多出来的900块你自己掏钱出,辞职后可以取出来,公积金贷款了,辞职就没有公积金了,然后只能自己掏钱
Ⅶ 成都公积金最多可以贷多少
成都招商银行有开展一手房和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
(一)个人住房纯公积金贷款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2.最高贷款成数由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为准;
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的公式是: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之和÷实际缴存比例 ×12(月)×0.45(还款能力系数)×贷款期限(最长可贷年限)
若夫妻双方缴存比例不一致的,按比例较高的一方确定实际缴存比例。
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还应满足月还款/月收入不大于50%(其中:月还款包括已有负债和本次负债每月还款之和)。
4.贷款申请人的配偶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符合上述条件的贷款申请,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结合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额度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总额的70%;
2.房产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0%(含50%);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月均收入
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不超过55%(含55%),
计算公式:(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物业管理费+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
对具备以上条件的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由招行与公积金中心共同对借款申请人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Ⅷ 成都公布公积金贷款细则 实施“认房又认贷”
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建)今天(1月30日),新京报记者从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于昨日发布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通知,进一步升级调控,实施“认房又认贷”。
在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的认定方面,细则明确,无住房且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二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有一套住房但无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无住房但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为同一套住房(须提供借款合同及房屋权属资料等佐证资料)。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贷款: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有两笔及以上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有一套住房,有一笔未结清的住房贷款,且非同一套住房。
细则同时明确,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执行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所购再交易房楼龄超过10年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借款申请人偿还住房贷款月还款额不得高于月收入的50%。
在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方面,细则规定,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细则明确贷款对象和条件为,在成都市(含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下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个人自愿缴存者),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成都市以外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异地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应同时满足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在成都市及异地中心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含本市的公转商贴息贷款、异地中心的商转公贷款或公转商贴息贷款等其他形式公积金贷款余额)等。
此外,成都房协秘书长谢庆庆在成都房协举办的年度大会上强调说,2019年,成都市将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国家因城施策、分类指导工作原则,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政策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