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初审期间,如果更换了就职公司,会不会影响贷款申请
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只与是否缴纳公积金有关,与缴纳公司无关。
❷ 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变更了所在单位对贷款有没有影响,需要怎么做
对你没有任何影响,你也不需要做任何事。公积金账户只要有单位接收会自动合并,由公司经办人直接办理。
❸ 公积金贷款后换工作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1.离职跳槽后,根据情况不同,公积金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代扣,在公积金账户余额划扣到一定数额时,就不能进行划扣了银行会通知办理手续,每月将月供存入贷款还款账户中。
2.如果已经办理好公积金贷款,工作发生了变化不影响公积金贷款,每月按时将月供存入贷款的还款账户中即可。因为贷款已经发放,就会按照之前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因为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辞职后只是停止了缴纳,但账户里的钱所属个人,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自由支配
3.离职后还在当地工作,原单位公积金账户会与新单位合并。离职后去外地工作处理方法有两种,如果外地的工作单位建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则可以将在当地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月转移到外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另一种是销户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❹ 工作调动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工作地点变动了,职工需要办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转移手续。
1、异地公积金的账户转移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由本行政区域转到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还有一种情况从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转入本辖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职工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个人公积金转移接受函》。接受函上面必须注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转入地的银行接受账户。
2、职工在转出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资金转出后,需要及时到转入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资金入账手续。如果没有及时办理,可能会产生转入的资金没有及时计入个人的公积金账户。
3、职工调动工作后,应该督促原单位的经办人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封存手续。如果没有办理封存手续, 是没有办法办理调入手续的。
(4)住房公积金贷款因工作变更扩展阅读:
相关法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❺ 申请公积金贷款期间换工作了,审批能下来吗如果不能,有什么其他方法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期间换工作了,如果是在公积金审批回访程序后换工作的,是可以放款下来的,如果是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回访工作前更换工作的,是办理不下来贷款的,属于诈骗行为。建议最好是在公积金贷款成功放款后再选择更换工作稳妥。
二、由于旧单位离职后住房公积金将封存,入职新单位后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及启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而封存状态下的住房公积金可能影响贷款审批,导致审批不通过。
若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已通过且成功放款,职工因离职停缴公积金不影响还贷。建议于扣款日前存足款项,以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❻ 公积金因为换工作断了一个月后又补缴了影响贷款吗
公积金因为换工作断了一个月后又补缴了可能会影响贷款。
如果要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那申请前就必须得保持近六个月都有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也就是住房公积金得连续缴存满六个月以上。
公积金贷款有以下要求:
1、有所在地的有效户口或是居住证;
2、用户在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已连着六个月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
3、有购房、租房、翻建等手续、合同等;
4、申请人支付的房屋首付款应当超过了购房总价的30%或是20%;
5、贷款人和担保人都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好的个人征信、收入比较稳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管理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四)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五)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六)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七)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❼ 办理公积金贷款期间变动工作,新工作缴纳的公积金没有原工作高,这样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吗
一、办理公积金贷款期间变动工作,新工作缴纳的公积金没有原工作高,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因为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在申请贷款之前需要连续缴存满6个月或满12个月是指申请贷款之前的情况,与工作变动是无关的。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❽ 公积金缴存单位变更,贷款影响吗
一般会有影响的,但如果已经提交了申请,且有连续按时足额缴存公积金达六个月以上,换公司也很快在下月缴存公积金之前就换好了公司,新公司也成功续缴上公积金的话,那不会对正在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产生多大的影响。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度,约定某一流量值为“约定下限流量”,而且约定若实际流量小于该约定值,按照下限收费流量收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设置计量检定机构,或者授权其他单位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和其他检定、测试任务。执行前款规定的检定、测试任务的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显示仪表中实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需要,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经上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建立本单位使用的计量标准器具,其各项最高计量标准器具经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主持考核合格后使用。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❾ 换工作了住房公积金能贷款吗中间公积金没有断,只是工作单位变了
住房公积金需连续缴满6个月便可申请贷款,无需在新工作单位缴满6个月的。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大部分城市分别定制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如:
成都市贷款条件:
1、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2、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4、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5、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6、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市贷款条件: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申请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2、借款申请人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不受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限限制。借款申请人只需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处于缴存状态的条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9)住房公积金贷款因工作变更扩展阅读
贷款程序
①政策咨询
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到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咨询,了解担保借款对象、条件和程序,以主贷款担保金额、期限和利率等情况。
同时可凭本人身份证和个人公积金帐号查询本人住房公积金缴交情况,以确定是否符合贷款担保条件及贷款担保最高限额和最低期限。当借款人提出借款申请时,由担保公司提供《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申请书》供借款人填写。
②申请受理
借款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经担保公司初审后符合担保借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凭担保公司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受理单》,按收费清单支付费用,并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签字。
③房产公司盖章
借款人请房产公司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上盖章,房产公司提供阶段性担保。
④落实还款方式
借款人凭本人身份证到贷款银行办理还款帐户,已有信用卡的去银行落实信用卡还款确认,同时签订委托还款协议。
⑤办理抵押登记
借款申请人持相关资料到购房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⑥通知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凭办妥抵押登记手续的凭证及经合同各方当事人承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向担保公司递交相关资料。担保公司审批同意后,向贷款银行发出《放款通知书》通知其放款。
⑦领取个人资料
所有手续办完后,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来领取个人保管资料。
参考资料:网络-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