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必要的证件
1设定合理的抵押率。放贷前对相应房地产抵押价值的评估应
当考虑到建筑工程款清偿的影响,
确定抵押物价值时剔除未支付的工
程价款,尽量要求借款人提供除在建工程以外的抵押担保,设定合理的抵押率。
2对开发商行为实施有效控制。银行应严格实行房地产开发贷
款封闭管理,坚持项目自筹资金与银行资金先期或同期到位的原则,
在查实开发商自有资金投入已达到项目总投资35%的基础上再签订借款合同。
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明确约定发包人的财务报表、税务报表、贷款项目建设工程等合同及其变更、
重大签证、预售方案、
Ⅱ 企业向银行申请在建工程抵押!!!要向银行提供什么资料
这个要看银行的要求。
一般: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机构登记证;
2、工程合同、可研报告、相关立项批复文件、环评报告,项目介绍资料。
3、相关招标控制价文件或者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
Ⅲ 开发贷款的前提条件需要哪些资料 <br/>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前提条件需要哪些资料
开发贷款:
(1)取得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批复;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范,取得有权部门的批复;
(3) 项目开发取得合法、有效批件。项目建设用地为出让的,应根据该项目国有出让或划拨合同约定,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项目《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已开始销预售的项目,还需提供合法、有效的《销预售许可证》;即四证齐全。
(4) 项目符合当地市场需求,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申请贷款项目总投资的规定比例,全部到位并先于贷款投入项目开发;对预期风险较大的项目,应相应提高项目资本金比例;
在建工程抵押: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故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Ⅳ 工程要什么条件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一、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
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造资金的贷款担保。《物权法》实施后在建工程抵押可以为其他债权种类设定抵押,对在建工程抵押担保的种类没有限定。
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3、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建工程抵押合同应载明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同时,正在建造的在建工程抵押,还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投入工程的自有资金必须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竣工交付日期。
二、在建工程抵押可能存在的风险:
1、在建工程合法性风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抵押人必须已经取得在建工程占用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还必须已经获得有关部门关于同意其进行建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他证件。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办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借款人只能为抵押人,贷款人只能是金融机构(一般是银行),贷款用途只能用于在建工程继续建筑资金。
2、价值确定风险。
在建工程抵押权范围仅限于设定抵押时已经建成并登记的在建工程和该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而不包括登记后在建工程上继续新增的层数和占用范围外的土地使用权。
3、合同风险。
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办法》规定以在建工程抵押时,抵押合同还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证的编号;
(2)已交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需交纳的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
(3)已投入在建工程的工程款;
(4)施工进度及工程竣工日期;
(5)已完成的工作量和工程量。如果用一般的抵押合同,很可能导致在建工程抵押合同无效。
Ⅳ 城市在建工程抵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1、已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2、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4、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5、在建项目与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Ⅵ 在建工程可以办理贷款吗办理贷款需要哪些证件
在建工程办理抵押贷款需要满足的条件:
1、借款人为主债务人;
2、债权人为具有贷款经营权的金融机构;
3、主债权的种类为贷款;
4、担保的贷款须用于在建工程继续建造;
5、借款人已合法取得在建工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且须将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一并抵押。
对于借款人来说,银行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的过程中会有如下的条件:
1、具有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并经年检合格,公司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
2、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公司资质证书,并经年检合格;
3、持有效《贷款卡》,并在贷款机构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4、公司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信誉,确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因此,在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时要保证符合相关条件,这样才能顺利获得贷款。
Ⅶ 在建工程抵押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在建工程抵押需要的条件有: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2.在建工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已经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3.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Ⅷ 在建工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城市在建工程抵押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已交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4、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5、在建项目与土地使用权必须同时抵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Ⅸ 如何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
在建工程办理抵押贷款需要的资料有:
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营业执照;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Ⅹ 长春市办理他项权-在建工程抵押-在建工程续贷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他项权 在建工程抵押 在建工程续贷”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抵押、借款合同(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一般情况需提供:规划平面图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3.一般情况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4.一般情况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5.一般情况需提供:评估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6.一般情况需提供:权属证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7.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8.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9.一般情况需提供:实测测绘报告(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0.一般情况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11.一般情况需提供:委托书(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12.一般情况需提供:询问笔录(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