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每月缴纳的公积金额度超过了还款额度,剩余部分是否可以自由支配
不可以。
如使用公积金贷款,可提取账户余额还款,但提取金额不得大于贷款金额。额外部分必须符合公积金中心的其他要求方可使用。
在还款年限内的每个月都还最低还款额的话,是公积金中心新推出的一种还款方式。,自由还款方式是在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告知的。
由公积金中心根据的贷款的额度、贷款年限以及其他的一些情况来给制定出一个“最低还款额”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还款人的还款,还款人还的利息也会大大增加。
(1)住房公积金余额超过贷款余额扩展阅读:
公积金提取条件: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搭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Ⅱ 公积金余额大于贷款余额可以全部提取公积金么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Ⅲ 公积金余额与贷款额度
法律分析:1、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一般会跟卡里余额有关系,可贷公式为: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一般来说是挂钩的,目前的相关倍数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20万元(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2、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具体贷款额度和年限,必须同时满足单笔高贷款额度、高可贷款额度和低首付款的要求。购买私产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现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法律依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Ⅳ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大于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怎么办
比如我用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2000,但是我每月缴存才1200。由于之前我的公积金账户有一定余额,之前一段时间还款可以正常扣款,后面我的每月缴存额小于应还款额,剩余的800该怎么还?是我动用自己的资金打入公积金账户,还是怎么弄?提问于:2013/05/13您可以通过委托银行每月代理扣划公积金账户金额到个人银行还款账户中,从而简化公积金贷款还贷流程。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为了以后方便还贷,申请人同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三方签订公积金代扣还款协。
Ⅳ 住房公积金借方大于贷方期末有余额这个会计处理怎么做
摘要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Ⅵ 公积金贷款是余额的多少倍
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一般是账户余额的20倍。
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限价商品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贷款额度不最高不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不过,不同地区都不一样的,在办理公积金贷款前最好打电话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咨询一下。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贷款时本人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目申请贷款时本人或其配偶正常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70万元。
【拓展资料】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
按还贷能力计算公式,{(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x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x贷款期限(月)。
按房屋价格计算公式,贷款额度=房屋价格x贷款成数,其中贷款成数根据购建修房屋的不同类型和房贷套数来确定。
按账户余额,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公积金贷款,为职工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0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的按2万计算。
按最高限额,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二、怎么还房贷最划算
1.分阶段还款法
分阶段还款法是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还款方式之一。如果我们选择分阶段还款法,那么我们可以将贷款分为5个阶段,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各个阶段偿所偿还的本金。比如说刚创业的人可以选前面阶段还款少一些,后面的还款额高。它是按照等额本金或者是等额本息的方式计算各个阶段的还款额。一般我们所需要支付的利息会比较少。
2.双周供还款法
双周供还款法是将原本的房贷由每个月还款一次改为了每两周还款一次。虽然每个月的还款压力并没有改变,但是因为还款次数多了,导致本金加快减少,因此可以节省还款的利息。它比较适合收入稳定的人群。双周供对于我们的资金安排会非常的麻烦,而且罚息会比较高。
3.组合贷款
大家在申请组合贷款的时候,可以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进行合理分配。在最大程度上利用公积金贷款来延长我们的贷款年限。尽量提高商业贷款的每个月还款额,减少商业贷款年限。因为公积金的利息低,商业贷款的利息高。这样可以节省我们的还款利息。
Ⅶ 每月的公积金到账金额大于房贷月供,多出来的钱怎么取出来
已经使用了公积金,多余的公积金不能用住房消费。没有用公积金的贷款,以购买住宅的名义进行提取,金额也不会超过每月的偿还限度。
使用公积金的情况下,用其他方法进行提取,并且是有真实需求才能提取。如以下那样
装潢工程、内部装修、家产证明(或购买合同)、身份证等抽屉;
从退休后开始提取,达到国家的退休年龄,在民政局制作的退休证明文件的提取;
重大的灾害事故。比如大地震。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租房自住的;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本人身份证
本人活期存折或储蓄卡
职工申请销户提取的,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如已领取对账簿的还需提供对账簿原件
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租房自住的;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网上预约:职工需要办理提取业务的,建议先登录中心网站个人办事大厅或手机APP、微信公众号进行提取预约,已进行提取预约的可在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优先办理。注:职工如没有网上登陆密码,应先到中心办事处、管理部或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进行密码设置。
现场排队:没有办理提取预约的,按银行规定排队轮候。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材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审核材料并办理提取(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如需联系其他相关部门核实提取材料真实性的,审批时间需适当延长。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至受理网点所在行政区域的中心办事处或管理部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核通过(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持相关材料到银行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Ⅷ 公积金贷款金额和公积金账户余额有什么关系
1、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一般会跟卡里余额有关系,可贷公式为:
贷款职工月计缴公积金额÷贷款职工公积金缴存比例×还贷能力系数(目前为0.45)×12×实际可贷年限。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帐户存储余额一般来说是挂钩的,目前的相关倍数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20万元(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
2、贷款金额不能超过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具体贷款额度和年限,必须同时满足单笔高贷款额度、高可贷款额度和低首付款的要求。购买私产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造住房、公有现住房的,以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买住房价款(住房评估价值)或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3、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倍数确定的贷款限额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按照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小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公积金贷款即指个人住房公积贷款,是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长沙为12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为购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条件是:单位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3年期以上(或连续3年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正常连续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定期限以上;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本息的能力;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登记和保险;提供当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及所属分中心同意的担保方式;同时提交银行要求的相关文件,如购房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公积金缴存的证明等。
Ⅸ 我的住房公积金正在还贷(自动划转中),现住房公积金账户中余额已大于贷款余额,能否提取一次性还款
如果你是选择的逐年还贷,那么可以提前还掉的剩余贷款额,超出部分还留在你公积金帐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