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产银行贴息第二年怎么申请
要准备好房产证、买房合同、贷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到贷款银行出具一张《银行结息清单》,到房产交易中心去办理,具体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准备相应的材料
银行贴息指的是贷款人在贷款时所产生的利息只需要支付其中的一部分利息费用,剩下的那一部分利息由银行进行支付。银行会提供半贴息贷款和全贴息贷款,半贴息贷款指的是银行支付一半的利息,全贴息贷款指的是银行支付全部的利息。
❷ 中行个人消费类汽车贴息贷款办理材料有哪些
个人消费类汽车贴息贷款办理材料:如有疑问,欢迎咨询中国银行在线客服或下载使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以上内容供您参考,业务规定请以实际为准。
❸ 贷款贴息是什么意思,什么是贷款贴息
贴息,就是贴现利息!
贴现,是一种将远期的款子变为现款的行为。比如,你有一张三个月后到期的承兑汇票或者定期存单,而你现在需要用现款,那么,你可以用它来换现金用,但是,接受他的人损失了三个月的利息,那么就在给你的现款里把利息损失扣除掉,那么,这个你付出的负的存款利息,就是贴现所需要承担的负利息(也就相当于“贷款利息”,只不过民间往来没有“贷款”的概念,所以我把它表达为“负的存款利息”),就叫做“贴息”。
贴息贷款是个人住房担保贷款政策性贴息业务(以下简称贴息)是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有关商业银行合作,对商业银行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凡符合中心贴息条件的借款人,由中心根据借款人可以申请的贴息额度给予利息补贴。贴息业务所有相关手续均委托商业银行或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代为办理,借款人无需自行至贷款中心申请。
❹ 如何申请贴息贷款
●借款人向承办银行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和有关资料;
●承办银行受理职工申请后,对职工有关情况进行贷前审核,然后提交公积金中心审批;
●公积金中心对职工贷款申请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公积金中心出具同意贷款审批意见,并将符合贴息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发送至受托银行;
●受托银行按其商业住房贷款条件对职工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受托银行审批同意的贷款,在签订借款合同及办妥抵押手续后,受托银行用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贴息贷款;
●受托银行审批不同意的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委托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公积金贷款,后续流程与普通公积金贷款相同。
❺ 2020年贴息贷款怎么申请
坐标深圳--
2020年自主创业贴息贷款额度个人最高60万企业最高300万,要问怎么申请首先要了解有什么要求!
深圳自主创业贴息贷款的要求:
1、所有在深创业人员皆可以申请!(法定劳动年龄内)
2、要在深圳企业内缴纳社保满6个月(3年内初创企业);
3、必须是公司的持股股东(不低于10%);
4、个人和已婚负债不高于5万元(房贷车贷助学贷款不算);
更多要求……
知道了政策的要求,再来看怎么申请
首先就是你在深圳要有公司,并且持有公司股份,个人征信不差,在这家公司内缴纳了6个月以上社保就可以准备材料了,材料包含,企业部分和个人部分,还有创业项目展示计划书,有了这些,先到相关部分做身份确认,然后就可以联系银行进项相关操作了,难点在于个人不知道银行要求很难搞定!建议找专业服务机构申请。不要像我遇到的一个人觉得了解的够详细了,自己去操作结果批下来7块钱!
❻ 企业贴息资金申报需要哪些资料
企业申请进口贴息资金的条件和所需资料
2012-07-19 19:26:40 [我要评论 (0条) ] 【大 中 小】 【打印】【关闭】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企业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无恶意拖欠国家政府性资金行为。
(二)进口产品的,申请进口贴息的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收货单位;进口技术的,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三)申请进口贴息资金的进口产品应当是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已完成进口报关;申请进口贴息资金的进口技术应当是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四)进口产品、技术未列入其它贴息计划。
(五)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六)进口《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中 “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08年调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年第39号)。
二、申请进口贴息资金所需资料清单: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贴息资金申请文件,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等,及申报说明(见附1);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进口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2)及电子数据;
(四)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
(五)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六)进口技术的,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技术使用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双方的代理合同。
(七)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含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及《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