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生源地贷款需要什么条件,要什么证件
1、借款学生在县资助中心领取(或自行下载打印)2份《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填写个人信息,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
2、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持申请表、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
县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申请表一式二份,县资助中心保留一份存档,县资助中心预留一份并最终提交给国家开发银行。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学籍证明复印件存档。
3、县资助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借款合同,并向借款学生提供合同回执,用于借款学生到高校报到时证明其已经取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格,以及用于高校填写借款学生学费、住宿费、高校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加盖公章后确认该生已入学。合同签订后,县资助中心提示学生及时到县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一份。借款学生保留合同正本一份(附回执),共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一份。县资助中心存档合同正本一份,预留合同正本一份并最终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合同在国家开发银行审批并正式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评确认函后生效。
4、县资助中心汇总本县借款学生借款信息后分别向省资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县生源地国家助学借款申请汇总表》(电子件)。
5、代理行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6、省资助中心收到县资助中心《××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后,将各县汇总表以及本省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借款总额提交国家开发银行××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落实相关资金安排。
7、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借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额度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8、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资助中心。
9、县资助中心将根据本县回执更新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包括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文件各一份),以及按汇总表顺序整理后的借款学生申请审批表、借款合同、高校回执一并提交给省资助中心。
10、省资助中心汇总本省各县汇总表及相关档案后,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
11、国家开发银行省分行贷款委员会对省资助中心汇总的贷款总额进行审批,并向省资助中心出具贷款审批确认函(附加盖公章的《××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2、省资助中心通过县资助中心向代理行提交贷款确认函及《××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
13、代理行收到贷款确认函和《××县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汇总表》,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账户。
14、学校收到上述款项后,向借款学生出具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2.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3:学生也可在县资助中心领取申请表,填写基本信息后前往上述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
4: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户口簿出示即可,不需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
5: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借款合同一式4份,学生、共同借款人、县资助中心和开发银行分行各持一份。借款合同由分行统一印制,待分行审批通过后正式生效;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6: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3.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需要些什么材料啊。
申请银行个人贷款需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在中国境内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第二,具有固定的职业或者稳定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第三,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四,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
第五,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申请银行贷款需要提供的资料:
贷款申请书 ;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财产共有人同意贷款意见书 ;
夫妻双方职业、收入证明、家庭财产状况等资料(工作证明、银行流水、产权证明、车辆行驶证等);
固定场所的证明(房产证及最近三个月以内水、电、煤气等单据);
借款合同。
个人担保,需提供以下资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夫妻双方职业、收入证明、家庭财产状况等资料(工作证明、银行流水、产权证明、车辆行驶证等) ;
固定场所的证明(房产证及最近三个月以内水、电、煤气等单据);
个人人行查询系统征信 ;
公证 。
企业担保,需提供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贷款卡(年检)、资信证明 ;
股东同意意见书 ;
财务报表:上年底和最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其中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对账单(银行盖章);
特殊行业需提供环境评价资料(环评报告、排污许可证) 。
其房产抵押需出具: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财产所有人同意抵押意见书;
房产需办理登记。
4.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是什么
开发银行生源助学贷款的流程如下:
第一,需要学生在网站上办理:1.注册个人账户,填写个人信息。2.录入申请信息。3.系统提示审核信息。4.完善个人信息。5.上传申请贷款材料。
第二,携带申请贷款资料,到县级资助中心,进行贷前审查,并签订合同。
第三,携带县级资助中心的《受理证明》,交于高校资助中心老师录入电子回执,核对学费到账信息。
【注意事项】
在您和共同借贷人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时,需要携带学生本人和共同借贷人的身份证原件,并准备复印件一张,同时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或者学生证原件。
学生在线申贷导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签字。未通过申请的学生需要准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如果学生与共同借贷人的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需要携带两人的户口簿原件。
共同借贷人,应是学生的父母。如果学生父母因特殊原因,或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由学生亲属担任共同借贷人,但共同借贷人需和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在一个市或县区。共同借贷人需年龄在25-60岁之间,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每年学生登录在线服务次数不得低于两次。
【拓展资料】
需要办理续贷的学生,需要提前登入在线系统更新个人与共同借贷人的信息,并提交续贷申请,打印申请表,并且签字。
【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家庭情况困难,无法给学生提供学费、住宿费、生活杂费等费用;申请人为全日制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录取学生,或是在读的高校本科生、研究生。
5.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流程
如果你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话,流程是这样的:
一、申请条件审核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5)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9)其他贫困家庭。
二、申请资料准备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
申贷学生须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并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申请表一式两份,都为原件,不得涂改。
2、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借款学生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须能反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如不能反映的,须由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证明)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加盖学校学生资助部门公章的复印件)及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3)对于以后年度有继续申请意向的学生,各县(区)在签订合同时可组织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授权委托书》,再次申请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被授权人可持授权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三、贷款申请及办理程序
6月底前,有助学贷款申请意愿的学生完成网上申请工作。
8月1日——9月30日,到各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
9月1日——10月20日,学生持县区教育局开具的《受理证明》到学校开具《合同回执》
10月20日止,县区教育局接收《合同回执》。
6. 国家开发银行怎么贷款生活费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生活费为一年一贷,主要分为5步,具体如下:
1、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
2、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
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
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3、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4、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
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如果是生活费则留用
5、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拓展资料:
助学贷款按用途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学费贷款按学生就读学校的学费标准发放;生活费贷款按学校所在地区基本生活费标准发放;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采取灵活的还本付息方式,或利随本清,或分次偿还(按年、按季或按月)。在校期间无息国家开发银行的助学贷款利息在学生就读期间由国家承担,即在校期间不需要承担利息
离校后收息毕业后一次性还款免息,分期还款需还息。生源地贷款最长还款年限比国家助学贷款更长一些,说白了就是本息总额是生源地贷款更大,平时还款压力是国家助学贷款较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7. 助学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助学贷款申请资料
1、 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用于贫困生认定,将会存入学生诚信档案);
2、 家助学贷款学生个人承诺书;
3、 借款学生身份证与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4、 借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书;
5、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承诺书;
6、 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含首页)复印件;
7、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8、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拓展资料
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1、 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前往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非初次申请的学生可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贷款申请,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申请信息,导出并打印;
2、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持盖章的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户口簿出示即可,不需复印件)向县资助中心提交借款申请;
3、 县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县资助中心同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盖章确认后交学生随同借款合同一并带到高校报到;
4、 再次申请贷款时,借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即可。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共同借款人(借款学生)可持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
8. 2015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申请资料有哪些
2015年高校录取的新生:
需要材料:高中学校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户口页,学生申请表中填写的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页。
2015年高校录取的特殊新生:
(1)错过了高中学校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时间阶段,即没有取得贷款资格,但因家庭突发事件,如“火灾”、“车祸”、等特殊情况造成家庭贫困需要贷款的学生。
(2)没能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的贫困家庭的“复读生”。
需要材料: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自行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2份到所在街道或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盖章、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户口页、共同借款人(父亲或母亲)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页。
2015年“省内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高校出具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2份、学生身份证、学生学生证、学生入学前户口、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
2015年“省外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学生身份证、学生学生证、学生入学前户口、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
注:如果是首次贷款的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自行注册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打印2份到所在街道或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盖章。
2015年“专升本”、“本升研”的高校在校生:
需要材料:“专升本”本科录取通知书或“本升研”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身份证、学生学生证、学生入学前户口、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共同借款人户口。
办理时间:2015年8月1日——2015年9月20日 (周一~周五)
办理地点:浦口区江浦街道行知路行知基地,浦口区教育局701办公室
备注: 1、学生和学生的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
2、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学生证都要带原件。
另外:
1.首次贷款学生
出示: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提交: 学生本人签字的经资格认定的《申请表》原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各一份。
注:⑴学生证丢失的,需由高校出具《学生在校证明》,县资助中心留存证明原件;
⑵户口簿原件查看,无需留存复印件;
⑶如共同借款人为父母且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⑷如共同借款人不为父母,并由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了父母不能作为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仅需查验双方户口簿原件,确认双方均在本辖区即可。县资助中心留存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相关证明原件。
2.续贷学生
对于续贷学生,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
出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提交: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9. 在校大学生首次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没有什么 材料是需要学校公章的)
到家乡那里先盖章,然后给学校的财务处,再填张申请表,差不多就可以了,大一很容易,大二还要班级表决呢
10.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续贷要带哪些材料
在校证明,上一次合同原件与复印件,学生证与学生证复印件,合同上签字的两人的身份证与复印件,还有登录你的在线系统里导出你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