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一定要先过户才能贷款吗
您好,若办理深圳公积金住房贷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预约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或直接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办理,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有效身份证件;
(三)婚姻状况证明(提供结婚证或无婚姻证明);
(四)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房产证、卖家身份证复印件(二手房);
(五)受托行扣款账户(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七)产权登记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房产查询证明(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
(八)非本市户籍家庭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贷款申请人的父母做为公积金贷款共同申请人的,另需提供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公积金贷款申请表等材料,由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当场面签,不能由他人代签。
公积金贷款流程
1.一手房首先在中心网站查询可受理的银行网点,再与银行联系办理。二手房和商转公先在中心网站申请预约,再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办理。
2.中心或银行受理柜台审核贷款材料、面谈。
3.中心或银行受理柜台扫描贷款材料并上传公积金贷款系统。
4.中心审批(材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
5.组合贷款受托银行审批商业贷款(在纯公积金贷款资料上加收入证明和半年工资收入流水)。
6.中心管理部驻点银行或银行网点签订贷款合同(审批完成后5个工作日)。
7.借款人及受托银行落实相关放款条件。
8.受托银行发放贷款
9.借款人到中心管理部驻点银行柜台或银行网点领取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
10.业务办结
❷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先过户吗,谁能解释下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❸ 买房组合贷款,要签合同后就付首付,要等审批后能过户吗
买卖流程是这样的,付完定金,然后签买卖合同,签完买卖合同后通过银行划账付首付,这边你拿着房东开给你的首付款收据和银行的划账凭条,银行看到首付款收据和划账凭条才能让你办贷款,组合贷款审批需要20个工作日,审批通过方可过户! 你付房东首付款他开收据给你还有银行凭证白纸黑字,不用担心的!
❹ 其次请问组合贷款通过审批后办理完过户,贷款多久能
公积金贷款一般是7-15个工作日;
纯商贷跟组合贷一般是10-25个工作日。
二手房贷款,从进件到放款一般是在1个月内就可以了,不过有的时候银行的资金收缩可能会导致银行放款比较慢,这个就要看银行的情况了,如果放款正常的话会在一个月内放款,贷款流程如下:
买卖双方到银行签订贷款合同;
银行会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
审核通过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
房管局会在4天内办理新的产权证;
把产权证拿到银行后银行会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他权;
他权拿到银行后银行会在5个工作日内放款;
银行放款,交易结束;
❺ 请教组合贷的问题:组合贷款审批通过后,过户
2014年11月7号杭州银行办按揭,11月19号公积金中心通知审批通过,12月5号过户,你可以参考下
❻ 组合贷款的基本流程是什么
→查档→评估→签署房产买卖合同→银行面签→公积金批贷→商业银行批贷→银行出具承诺书和监管协议→过户→缴税、领证、抵押登记→放款(先公积金放款,再商业贷款放款)。
❼ 贷款买房应先贷款还是先过户
先过户,后办贷款。因为买房人肯定要将房产办为自己名下,才能以该房产的权属人身份申请银行贷款并做抵押登记。如果反之,那就成了卖方人的身份办贷款就不对了。
❽ 合肥申请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和条件
贷款对象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的贷款必须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
(二)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有效居留期限);
(三)借款人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单位按规定,按时、足额为取工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并在申请贷款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五)借款人共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或共有产权人;
(六)借款人同意用本市产权明晰的房产作抵押,借款人用所购买的期房作抵押的,要有符合规定条件并具备担保资格的法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或以第三人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七)借款人办理质押的,应用国库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金融债券、AAA级企业债券和个人定期储蓄存单:
(八)借款人购房的首付款占购房总价款的比例不得低于20%;
(九)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贷款所需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各复印4份,含证号、图纸)
注:借款人用他人的房产作抵押的,还须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1份),所有人,共有人现场签名认可,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2、身份证(夫妻双方,各复印1份)。
3、结婚证(复印1份),未婚职工须出示单位的未婚证明、离婚职工须出示离婚证或离婚协议书(复印1份)。
4、夫妻双方单位的工资证明和购房证明(购房合同或付款发票)。
二、办理流程
第一步:带上述材料到信贷科进行贷前审查。同意贷款的,由信贷科人员填写调查表;
第二步:到房地产估价公司评估房屋价值,获取评估报告和抵押申请审批书;(可到四楼评估或其他公司评估)
第三步:持调查表和评估报告到主任处审批;
第四步:到信贷科领取并填写借款合同4份、申请书、审批表、担保书;(注意:所有表格均须在信贷科人员的监督下签名并按手印。自行签署的,所填表格作废。)
第五步:持1份借款合同到主任处审批;
第六步:持主任审批后的合同和抵押申请书到秘书科盖章;
第七步:持盖章后的合同、抵押申请书及房产证、身份证、评估报告到景洪市房管处办理抵押登记,获取房屋他项权证;
第八步:持他项权证到公积金中心信贷科领取已填写的借款合同、申请书、审批表、担保书到银行审核;
第九步:经公积金中心信贷科审核后到主任处审批;
第十步:到秘书科盖章,盖章后返还1份合同到信贷科;
第十一步:到二楼前台处开支票后到银行办理转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