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人需要工作证明去银行办贷款,帮忙开个工作证明违法吗
作假总是不妥的,但也不一定就到了违法犯罪的程度。
2. 开具工作证明给员工去银行贷款用不用负法律责任
单位不会承担任何责任的,这个只是贷款公司确定该员工收入情况,确定员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这样贷款公司才能相信员工有还款能力,单位又不是作为担保,只是一个证明而已。
收入证明,是我国公民在日常生产生活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对经济收入的一种证明,一般在办理签证、银行贷款,信用卡等会被要求由当事人单位出具的对经济收入的证明。
【注意事项】
第一:开收入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第二:开收入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第三: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财务章或者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第四:而是最重要的,收入证明要真实,不可虚报收入。
3. 只有工作证明可以在银行贷款吗
若通过招行办理,一般是需要提供工作证明的,例如办理一手楼贷款申请一般需要提供以下申请资料:1.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军官证等;2.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3.用途证明资料:所购房产原产权证明资料、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经售房人确认的首付款收据(采取交易资金监管的,提供监管资金入账证明即可);4.还款能力证明资料。若您的这笔贷款还需要提供其它资料,经办行也会及时通知您,您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也可以通过经办行详细确认此信息。
4. 银行贷款有工作证明就可以办贷款是吗
不是,要么你有抵押物,要么有社保并且打卡工资而且4000以上
5. 办理银行贷款还需要提供工作证明吗
如果是在银行申请无抵押信用贷款,当然是需要工作证明的,因为在无抵押信用贷款所需要的材料就包括工作证明,居住证明,银行流水,半年以上的征信并且征信良好!
6. 银行贷款需要的工作证明是怎样的
一定是你自己的工作单位为你开出的证明,并且必须要加盖工作单位的鲜章。
7. 有单位开的工作证明跟收入证明能在银行贷款吗
恐怕还得要其他的材料。
这个具体跟银行的人员进行沟通就可以了。
如果你有关系。或许什么都不需要你提供。他们直接帮你搞定了。
8. 去银行贷款是不是一定要有工作证明才可以的
工作证明是一个人的收入来源,如果没有这个工作证明,银行就认为借款人没有还款来源,最终可能导致贷款办理不下来,工作证明只需要把工作证明的格式拿到公司盖一个公章就可以了,格式一般银行会给借款人的。
9. 没有工作证明可以去银行贷款吗
其实很多朋友有个误解,贷款的时候需要的不是工作证明,而是收入证明。 收入证明不等于工作证明,你可能没工作,你可能做淘宝,你可能是自由职业者这些都没关系,银行要的是你的收入证明而不是工作证明。收入证明主要从哪方面来考察呢?银行流水,银行的工作人员通过审核你近期的银行流水,完全可以看出你是否与贷款有缘,不要小看银行里的人,人家都是靠这吃饭的,流水作假,很容易被看出来的,通过一个人的银行流水,就可以分析你的还款能力,你的收入是否稳定你的信用是否良好等条件。
再比如你是个体户,没有工作单位但有收入。可以让能够证明你有收入的部门如村委会、办事处、税务部门、工商部门等证明你的收入水平,就可以办理贷款了。
也就是说贷款的时候,是需要你的收入证明,让银行的人认为你能有能力还清贷款就可以了。
10. 银行贷款买房要工作证明吗
需要:具体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程序如下:
一、
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提交如下材料:
1、
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外地人士还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证件及复印件,借款人与配偶不属同一户口簿的还要求提供婚姻证明;
2、
房价30%外地人士40%或以上自筹资金的存款,以及具有偿还贷款能力的工作单位出具的经济收入证明;
3、
向售房单位索要的:a、《上海市内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或《上海市房地产权证》(现房)的复印件。b、售房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
5、
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
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7、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上述“外地人士”是指外省市在沪工作人员,欲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已满十八周岁以上,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当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并经过公证部门公证;
2、
在沪有固定工作二年以上,并由工作单位出具职务、经济收入、联系地址的证明;
3、
购买本市内销商品住宅,所购住宅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各行各经办行(部)签订《商品房销售贷款合作协议》范围的楼盘;
4、
在贷款行开立存款户,存款余额不低于购房款的4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二、
贷款额度与期限
1、
本市居民,贷款最高额度为房价的70%,贷款期限最长20年。
2、
外地人士,贷款最高额度为房价的60%,且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三、
贷款银行审查
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所提供的材料和证明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借款人是否属于借款对象,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是否有足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然后确定实际贷款额度,并通知借款人承诺贷款。
四、
签订合同
1、
借款人、贷款银行和售房单位(保证方,保证期至将借款人房地产权证交贷款银行收押止)三方签订个人住房商业性借款合同。
2、
借款人、贷款银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
五、
办理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到当地公证处办理住房抵押合同公证,公证费由贷款银行负担。
六、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持公证处公证后的住房抵押合同,到所购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并携带下列资料:
1、
经银行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房地产其他权利登记申请书”
2、
经公证处公证后的住房抵押合同、借款合同。
抵押登记费由借款人负担。
七、
办理所购房屋的保险手续
贷款银行收到借款人的住房抵押登记证明〔上海市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期房)或房地产登记部门收件收据(现房)〕后,将为借款人代办保险业务,保险费用按保险公司规定支付并由借款人负担。
八、
办理贷款
以上手续办完后,银行将贷款划到借款人所购住房的售房单位。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分期偿还银行贷款,偿还期结束后,
凭银行出具结清凭证领取住房抵押证明,到原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住房抵押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