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流水资料 > 贷款诈骗排查工作

贷款诈骗排查工作

发布时间:2022-01-09 01:01:56

❶ 防范贷款诈骗,要牢记哪些内容

目前有不法分子通过伪基站等设备冒充工行发送信息,以银行贷款为借口,通过引诱客户登录钓鱼网站、窃取验证码、赚取非法利息等方式给客户造成损失。对此,请您牢记工行网址域名:icbc.com.cn,此外的网站请不要登录。另外,我行不会以任何形式索要验证码和密码,如有不能确认的情况,请随时致电我行官方客服热线电话:95588。工行贷款产品的办理渠道一般为工行手机银行(融e行)、个人网银、智能终端、工银e生活、融e联、网点柜面,如有贷款需求,请通过上述渠道进行了解或办理。

❷ 贷款诈骗也有新手段了,你知道吗

近期有不法分子以办理贷款的名义进行诈骗,让客户存入资金在账户内,后期会表示要查询流水向客户索要验证码信息或者要求客户转发短信。
遇到此类情况请提高警惕,不要随意点击链接和扫描二维码,不要在任何非官方页面上填写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和密码。

对于手机接收到的验证码、激活短信,要注意千万不要泄露。

若农行客户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先挂失账户保证资金安全,农行客服热线95599,24小时为您提供不间断的服务!

建议通过正规途径办理贷款业务进行融资,小额融资可以考虑申请农行网捷贷业务。
目前网捷贷可以通过个人网银和掌上银行申请(目前仅支持二代K宝客户),自动审批,快速到账。若持有农行储蓄卡,可登录掌上银行,点击“全部→网捷贷→立即申请”,还可登录个人网银,点击“贷款→网捷贷→立即申请”进入申请页面。最高贷款金额为30万元,最低为3000元;客户的具体额度将根据客户在农行的业务情况进行核定。网捷贷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可以提前还款。

❸ 如何防范贷款诈骗

贷款诈骗犯罪的作案特点、形成因素,客观地决定了在对其防范与打击方面除了必须确保金融经营部门的防范功能外,强化金融机构的反诈骗中心意识、建立健全防范与打击的协调机制,以及建立科学有效的预警监测体系是十分必要的。
1、建立内控牵制机制,堵塞内部作案漏洞。种种诈骗案例表明,目前贷款诈骗犯罪得逞,均与金融机构内控运行机制存有天然联系,有些内部作案甚至在其中起着决定性或关键性作用。为了确保内控牵制制度持续有效落实,金融机构有必要追加如下管理措施:一是必须建立内控监督检查机制,不给操作放任现象留有空间。二是执行违规处分处罚制度,通过增加违规成本方式吓阻侥幸违反者。三是通过岗位轮换机制切断内部人员不法作案准备程序。
2、合法经营,铲除金融机构内部作案的“温床”。贷款诈骗犯罪除了通过金融机构信贷柜台作案之外,有些还往往凭借金融机构账外经营渠道作案。
3、强化培训,全面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抗腐能力。就是尽快建立从业人员的培训机制,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水平、政策水平和对国家信贷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全面增强其辨别与抵御诈骗的功能。
4、健全协作机制,构筑防范贷款诈骗的防火墙。防范贷款诈骗涉及面广、波及面大,所以不能仅仅依靠单个金融机构来进行。
5、坚持自主信贷,避免行政干预贷款现象。从防范人为因素特别是行政干预因素导致贷款诈骗犯罪得逞出发,除了有关行政部门要主动尊重金融机构经营不强迫其发放贷款之外,金融机构自身也要强化自主经营、自主信贷意识,在信贷操作中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遇有行政介入的贷款特别是有贷款诈骗嫌疑的行政说情贷款,要耐心向有关人员讲清危害,争得其理解和支持,坚决杜绝任何违规贷款发生。

❹ 如果贷款诈骗了找警察什么部门

看是哪种诈骗。
如果是刑事诈骗,不用分什么部门,直接去最近的派出所或者公安分局报警即可。
如果是被套路贷骗了,找警察没有用,民事债务纠纷,不归警察管辖。

❺ 贷款诈骗罪是如何认定的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l、“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区别罪与非罪界限的重要标准。在认定诈骗贷款罪时,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贷款到期不能偿还,就以诈骗贷款罪论处。实际生活中、贷款不能按期偿还的情况时有发生,其原因也很复杂,如有的因为经营不善或者市场行情的变动,使营利计划无法实现不能按时偿还贷款。这种情况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有过错,但其没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故不能以本罪认定。有的是本人对自己的偿还能力估计过高,以致不能按时还贷,这种情形行为人主观上虽然具有过失,但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不应以本罪论处。只有那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的方法取得贷款的行为,才构成贷款诈骗罪。
2、要把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区别开来。有些借贷人在获得贷款后长期拖欠不还,甚至在申请贷款时就有夸大履约能力、编造谎言等情节,而到期又未能偿还。这种借贷纠纷,十分容易与贷款诈骗相混淆,区分二者的界限应当把握以下四点:(1)若发生了到期不还的结果,还要看行为人在申请贷款时,履行能力不足的事实是否已经存在,行为人对此是否清楚。如无法履约这一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到期不还,也不应认定为诈骗贷款罪而应以借贷纠纷处理。(2)要看行为人获得贷款后,是否积极将贷款用于借贷合同所规定的用途。尽管到期后行为人无法偿还,但如果贷款确实被用于所规定的项目,一般也说明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诈骗贷款的故意,不应以本罪处理。(3)要看行为人于贷款到期后是否积极偿还。如果行为仅仅口头上承认还款,而实际上没有积极筹款准备归还的行为,也不能证明行为人没有诈骗的故意,不赖帐,不一定就没有诈骗的故意。(4)将上述因素综合起来考察,通过多方做客观行为全面考察行为人主观心态,从而得出是否有非法占有贷款的目的,这对于正确区分贷款诈骗与借贷纠纷的界限具有重要意义。
(二)本罪与诈骗罪的界限
1、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仅是指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受害人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而诈骗罪的对象既包括货币,亦包括财物,对象不仅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其范围比贷款诈骗罪广泛得多。
2、发生的领域不同。本罪发生在金融领域进行贷款的过程中;而诈骗罪的领域范围则极为广泛,可以涉及任何领域,自然也包括金融领域在内。
3、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不仅会对国家、公众贷款的所有权造成侵害,同时亦侵害了国家有关金融信贷的管理制度,其属于复杂客体;而诈骗罪的客体则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行为的表现方式不完全相同。两者行为的本质特征虽然都是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本罪所使用的方法却是围绕骗取贷款进行的,所使用的具体方法都是与贷款所需的文件、文件有关,如虚构引进资金、项目;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等等就是如此;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更多样化,有时仅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便可达到骗取他人财物的目的。
5、犯罪的起点额不同。本罪的认定为犯罪的起点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条之规定,追诉起点金额为2万元;而诈骗罪的起点数额一般是在3000元左右。

❻ 骗取贷款和贷款诈骗犯罪的异同及侦办工作思考

骗取贷款罪: 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的法定刑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阅读全文

与贷款诈骗排查工作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银行贷款审核不严格坑担保人 浏览:142
贷款必须要有东西抵押吗 浏览:186
银行贷款到期会通知担保人吗 浏览:636
嘉信贷款公司公章 浏览:276
小额贷款公司坏账计提 浏览:321
房压贷款各银行利率 浏览:225
南通小额贷款公司 浏览:760
海南小额贷款公司倒闭 浏览:669
30万银行贷款5年总利率 浏览:273
房子贷款会应为流水拒绝 浏览:478
河南农村信用社贷款营销 浏览:840
手机贷款会影响小孩以后读书吗 浏览:417
银行那一年开始有的无息贷款 浏览:878
贷款购房办完抵押多久放款 浏览:875
上海银行存贷款余额 浏览:757
韩国历年贷款利率表 浏览:810
江苏妇女创业无息贷款政策 浏览:616
按揭贷款买的房子要还完贷款才有产权证吗 浏览:635
商品房抵押贷款需要多久能下款 浏览:982
九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