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生生源地贷款需要些什么资料
新生贷款所需资料:贫困证明(相关部门盖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手写申请书(相关部门盖章)、户主,借款人,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复印件一式两份。拿着这些资料去毕业学校或资助中心贷款,到时会领到打印的申请表,然后再拿去盖章,最后就是签合同了。一般盖章都是村和乡政府或社区和县政府,到时就看你的户口是哪里的了。
2. 河南省在外地上学的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流程
我打电话问过了,河南目前仍没生源地贷款。你只有试着去学校办助学贷款了。
我悲剧了,在学校那边不支持助学贷款,河南又不支持生源地贷款。
国家这政策制定得太不完善了,都不考虑这种情况。
无奈啊~`~~
3. 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具体需要什么材料
贷款证明材料:
1、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2、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河南生源地贷款办理资料扩展阅读
关于生源地贷款的注意事项: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
2、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
3、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
4、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 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 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5、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参考资料:网络:生源地助学贷款)
4.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河南生源地贷款办理资料扩展阅读:
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
5. 生源地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手写家庭贫困情况,盖村上及镇上章,生源地贷款申请表,网上注册后导出来的,盖上民政章,两张。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你监护人一起去,或者有委任书
6. 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需要哪些资料
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需要的资料:
⒈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⒉ 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⒊ 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⒋ 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注:2012年的高中毕业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调查工作于今年5月底前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申请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和在省内高校就读的老生须已被列入认定名单,详细情况可咨询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审查审批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还款方式
⑴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⑵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⑶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⑷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⑸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7. 生源地贷款需提供资料
现在生源地 贷款都由当地的国开行办理,各县的具体提供资料可以到教育局或者国开行咨询!一般都有格式条文只需填写后到给相关单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