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填报和留存哪些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② 办理住房按揭贷款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一、住房按揭贷款申请应提供材料:
1、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
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
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
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
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二、房屋卖主应提供材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2、 房产证。
三、外籍人士购房所需资料:
台湾人:大陆往来通行证(台胞证)、户籍藤本(可证明婚姻状况)、在京购房审批表、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
香港人:香港身份证、结婚证、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
韩国人:护照中文翻译公证、名字中文翻译公证、户口本中文翻译公证(可证明婚姻状况)、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
其他国籍:护照中文翻译公证、名字中文翻译公证、结婚证中文翻译公证、抵押公证书(委托办理后期领房本及抵押登记)。
四、卖方为企业需提供资料:
法人身份证、 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董事会出售决议、公司章程、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收款账户证明(以上资料都需要加盖公章)、房产证。
五、按揭可以分为现楼按揭贷款和楼花按揭贷款。现楼按揭是指借款人借款购买现楼,而以购得现楼作抵押。楼花按揭是金融机构对购买楼花(尚未完工前整栋、分层或分单元先预售的楼房)的置业者提供的以借款人依据购房合同具有权利为抵押的按揭贷款。
(2)住房贷款应当留存备查的资料扩展阅读
购房者办理楼盘按揭的具体程序如下:
(1)选择房产购房者如想获得楼盘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办理按揭贷款申请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签订购房合同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经审查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发展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签订楼盘按揭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办理抵押登记、保险购房者、发展商和银行持《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
购房者购买保险,应列明银行为第一受益人,在贷款履行期内不得中断保险,保险金额不得少于抵押物的总价值。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保险单交由银行执管。
(6)开立专门还款账户购房者在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
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监管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③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第十四条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举例:
小张2019年和妻子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了他们的第一套房子,由于是首套住房,且使用了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到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经过夫妻二人的商议,决定由小齐一方扣除。小齐一个月收入9000元,那么按照《办法》规定,小齐每月需纳税部分为:
5000+1000=6000(元);
9000-6000=3000(元)。
温馨提示:非首套住房不能享受该项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换扣除方;办理该项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注意:5000元为月免征额。
(3)住房贷款应当留存备查的资料扩展阅读:
第十五条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④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时限是什么需留存什么资料学习个税师(1+X个税计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a.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购买住房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b.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c.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d.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5)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a.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b.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
C.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d.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e.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⑤ 个人需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几年《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也要保留吗
纳税人应当将《扣除信息表》及相关留存备查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留存备查资料子女教育方面: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住房贷款方面: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住房租金方面: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赡养老人方面: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大病资料方面: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⑥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的报送与留存备查资料是怎样的
1.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见表3-9)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填报说明如下:
“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独立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2.留存备查资料
纳税人需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备查。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方式与时间可列表说明如下(见表3-12)。
表3-1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续前表
⑦ 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留存 A物业费收据 B结婚证 C住房贷款合同 D购房发票
正确选项为C 住房贷款合同。理由和依据是: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规定。即
填报资料: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号码。
留存资料: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住房坐落地址: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详细地址,具体到楼门号。
产权证号/不动产登记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号/预售合同号:填写首套贷款房屋的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中的相应号码。如所购买住房已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产权证号或不动产登记号;所购住房尚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填写商品房买卖合同号或预售合同号。
本人是否借款人: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本人是借款人的情形,包括本人独立贷款、与配偶共同贷款的情形。如果选择“否”,则表头位置须填写配偶信息。
是否婚前各自首套贷款,且婚后分别扣除50%: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并在对应框内打“√”。该情形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各有一套首套贷款住房,婚后选择按夫妻双方各50%份额扣除的情况。不填默认为“否”。
公积金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合同编号。
商业贷款|贷款合同编号:填写与金融机构签订的住房商业贷款合同编号。
贷款期限(月):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贷款期限,按月填写。
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贷款银行:填写商业贷款的银行总行名称。
⑧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时限是什么需留存什么资料学习个税师(1+X个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具体范围和标准: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而且纳税人应该提供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另外,非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纳税人不得扣除。
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19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⑨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标准、时限是什么需留存什么资料学习个税师(1+X个税计算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享受符合规定的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分别为: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住房权属信息、住房坐落地址、贷款方式、贷款银行、贷款合同编号、贷款期限、首次还款日期等信息;纳税人有配偶的,填写配偶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