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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组合贷款公积金余额查询

发布时间:2021-10-15 04:40:00

Ⅰ 组合贷款后还能提取公积金余额吗

申请组合贷款后,是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可以提出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Ⅱ 申请组合贷款后,公积金余额可以提取出来吗

申请组合贷款后,是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提取的,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可以提出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长沙组合贷款公积金余额查询扩展阅读:

郑州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须知》第三条 组合贷款申请条件。申请组合贷款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所购房产为郑州市区新建合规商品住宅(不含二手商品住宅),且楼盘项目为受托银行个人住房贷款 准入项目,并已向管理中心备案;

2、符合住房公积金及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3、本人及配偶没有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或其它大额债务 ;

4、同意按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担保;

5、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要求的其它条件。

Ⅲ 长沙市公积金怎么查余额

一般来说,公积金查询余额可以通过登录网站,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指定网点查询。以下三种方式:
一、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1、点击“个人公积金账户查询”;
2、输入“身份证”,查询时会提示错误,密码身份证后4位加两个0;
3、如果没办理公积金卡会提示“没有此条记录”,如果办理过且密码是默认密码,会提示用卡号登录,输入联名卡就可以查询,默认密码身份证后4为加00;
4、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的总账户,个人明细账信息等信息。
二、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1、带好公积金卡及身份证;
2、直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向柜台操作员出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要求查询余额;
3、如果是代人查询,须带查询人磁卡,身份证,查询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三、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缴存人直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制定网点ATM机上通过银行卡及密码查询到自己公积金信 息,也可以在网上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查询到自己的余额及明细。

Ⅳ 长沙公积金余额怎么查询

1.微信搜索 “新湘事成”小程序 点击进入;

2.进入后将页面下滑,在“公积金”服务栏下,点击“长沙公积金余额查询”;

3.跳出提示,点击“确定”;

4.点击“登录”并使用微信登录;

5.输入个人信息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验证成功后即可查询到公积金余额信息。

Ⅳ 组合贷款怎么用公积金余额还款

你可以在组合贷款放款的一个月后,去公积金贷款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余额还贷款。

拓展资料:

组合贷款:

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贷款流程:

1.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3.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

Ⅵ 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后,多久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在你办理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过程中,你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时你就可以同时办理提取你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但公积金账户必须留存10个月的缴纳结余,其它的就直接可以提取。

Ⅶ 组合贷款后,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还能取出来吗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个人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能取出来的,一年以后才能提取劳动者的公积金,以后每年可以提取一次。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是:
1、如果是农村户口,可以办理公积金销户,销户之后,可以全部提取公积金。
2、如果不是农村户口,公积金是可以用于租房的,只要提供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缴纳够房租5%的契税,就可以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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