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银行贷款需要哪些手续 和资料
您好,到银行贷款一般分为以下步骤:
(1)客户递交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2)放贷银行或公司核查客户的信用信息,包括客户的信用级别是否有违法记录,针对个体户和中小企业,还需调查其企业经营状况。
(3)放贷单位工作人员与客户签约,并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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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信用社贷款资料审批没过是不是就没有通知
一般贷款没有通过是有短信通知的现在,但是不排除有小银行没有这个通知,所以需要打电话过去询问一下最好,避免审批没通过你又不知道,浪费时间没有继续找其他银行申请!
③ 银行贷款审批通告书和贷款承诺函是有什么区别
如果是按揭的话,过户的时候需要提供银行出具的承诺函(就是你说的贷款审批通知书),因为买卖合同上有注明交易方式,按揭方
④ 个人信用贷款的资料
借款人向银行申请个人信用贷款,需书面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如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等);
3、个人职业证明;
4、借款申请人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
5、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依借款人特定准入条件不同还需审查以下资料之一:
(1)优质法人客户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职务及专业技术级别的书面证明;
(2)个人拥有的各类金融资产如银行存款、债券和基金等凭证;个人(或配偶)名下房产所有权证;
(3)牡丹白金卡客户资料;
(4)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客户证明资料;
(5)工商银行个人贷款借款合同文本。
操作指南
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指定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其他操作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
⑤ 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若在招行申请贷款,贷款申请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资料
2.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
3.本地居住证明资料:近一年任意3个月固定电话缴费清单,或水电费缴费清单等公用事业收费单据,或其他可以证明住址的资料
4.担保证明资料
5.用途证明资料:如,汽车贷款,就是在贷款发放前提供全额购车发票,或提供购车协议(合同)加首付款发票(或加盖经销商公章的收据)。贷款发放后必须提供全额购车发票(如发放前未提供)、车辆购置完税证明。
6.还款能力证明资料:我行代发工资客户可以直接提供其代发工资账户流水;社保账户流水或个人纳税单等
若您的这笔贷款还需要提供其它资料,经办行这边也会及时通知您,您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也可以通过经办行详细确认此信息。
(应答时间:2019年1月7日,最新业务变动请以招行官网为准)
⑥ 贷款资料不全怎么贷
如果贷款所需要的材料不齐全,是很难办下来的。
下面给你分享一下所需要的材料:
所需详细材料如下:
1、借款人及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结婚证,学历证明
2、借款人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借款人名下连续6个月以上的银行流水单或存折复印件
3、借款人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资报告,连续6个月以上的公司银行流水,近2年的审计报表
4、所抵押房屋产权证
5、附件中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6、月收入2万元以上的需提供其他大额资产(车、其他房产、大额存单、股票基金对账单等)
7、若用途为购房,需提供售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以及所购房屋房产证复印件,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详见附件)
8、若用途为装修,需提供装修公司出具的装修合同以及装修预算明细表
注:以上材料中,第1,4项面签时需携带原件。
第2项为工薪人士所需提供的收入方面的证明材料。
第3项为自顾人士(公司法人或占股超过10%)所需提供的收入方面的证明材料
希望对你有帮助,请采纳,谢谢
⑦ 我刚刚在微信上看到用身份证办理小额贷款我把所有资料都告诉他了然后
不用理会可以了,你没配合对方是办理不了的,如果你资质好的借款可以自己随便申请的
⑧ 买房交了首付,4个月后来通知说贷款批不下来,开发商算我们违约要交违约金谁的责任
房子首付交完之后按揭办不下来,会根据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最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下面的原则处理:
1、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2、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3、如是银行的原因,致使银行按揭贷款延期、贷款金额减少或者不能办理,双方一般会有补充合同或者协议,约定由购房者选择,要么由购房者在某个期限内补交购房款,要么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逾期不补交购房款的,开发商有权解除合同。
(8)贷款资料全面通告扩展阅读
2013年6月,周小姐与某房产公司签订了《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总价款110万元;付款方式为周小姐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首付款33万元,剩余房款申请商业贷款。
就在该合同签订次日,周小姐便向该公司支付了首付款33万元。但是,按揭贷款却一直没能办下来。按揭银行表示,收到过周小姐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但其信用不良,不符该行政策,因此该笔贷款审批未通过。
2014年3月,该公司向周小姐发送《催款通知书》,表示从按揭银行处得知周小姐未能通过按揭贷款资格审查,要求周小姐接通知10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77万元。
2014年6月,周小姐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购房首付款。周小姐表示,在购房洽谈过程中,该公司的销售人员曾向她承诺办妥相关手续。法院以按揭贷款不能办理系周小姐的自身原因为由,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律师点评: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本案中,根据银行的说明,可以确认系周小姐的原因未能订立担保贷款合同,不必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周小姐虽然称该公司的销售人员曾向她承诺办妥相关手续,但是无法举证证明,故法院以此驳回其诉讼请求。
在此,我们也提醒购房人:若明知自己信用存在问题而有贷款资格风险,不能轻信销售人员的承诺,或者在与其洽谈过程中保留相关的证据,防止发生问题后处于被动不利的局面。
⑨ 银行的个人贷款已发放,请接到贷款行通知后及时领取贷款相关材料,还有什么材料,不去领取,可不可以
您好!在向银行贷款过程尚未完成时不想贷款了,如果相关的法律文书还没有签字,是可以终止贷款取回材料的;如果相关的法律文书已经签字,并且银行已经将该笔业务输入银行的计算机系统,就不可以反悔了,如果反悔,要履行撤销贷款的手续,撤销是要收费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