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共同贷款买的房子,丈夫去世,房子怎么过户给子女
丈夫去世后,妻子可以出售夫妻共同房产,不过,产权过户手续需要符合法律相关规定。一、丈夫去世后,丈夫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二、房产证上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可以明确产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先将属于妻子的那一部分产权分割给妻子,丈夫的那部分产权属于遗产,由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法定程序继承。三、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四、如果妻子想将房产出售,则需要丈夫遗产的全部合法继承人全部到场共同产权变更手续,放弃继承的继承人需要签属放弃继承遗产的承诺书。
② 妻子去世房产如何过户
先开死亡证明 然后去公正处公正 然后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去房管局过户
③ 夫妻一方死亡,如何将房产出售过户
1、在夫妻一方死亡且留有遗嘱的情况下。
按照我国现行的《继承法》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在自然人死亡并留有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的财产要按照遗嘱进行继承。因此,若死亡的夫妻一方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赠与存活的另一方配偶时,那么只需要现存配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遗嘱和公安机关出具包括死亡证明书和房屋产权证在内的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房屋登记机关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2、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情况下。
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所有人之一,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任意一方均有权力处分属于自己的一半的财产,当然也就包括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
因此,当发生此类情况时,由于房屋作为不动产所具有的不可分割的属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期望得到全部房产并办理过户的继承人或者是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遗赠人进行协商处理确定房屋的具体归属。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再由双方各自携带本人的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和已故一方的遗嘱以及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在夫妻一方死亡并且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情况下。
已故的一方也同时拥有对房屋一半的所有权和处分权,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我国现行的《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现存的配偶和已故一方的父母、子女在内的亲属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已故一方的遗产。在这其中,现存的配偶有权利分得四分之一的房产,余下的房产则可由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
但是,同样由于房屋的不可分割性,房屋的具体归属权需要进行协商,确定具体归属,其他同意放弃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可以按照房屋折价款得到补偿。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各方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协议,协同前往房屋登记机关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明文书,按照规章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母亲与子女及他们的配偶要到场。父亲的哥哥姐姐及他们的子女不用到场。要带上父亲及其父母的死亡证、到场人员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还有过户的房产证,相关手续如下:
1、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如办理时除母亲外的其它继承人放弃他们的继承部分并同意赠予给母亲,那就可全部房产集中到母亲名下。)
2、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夫妻一方死亡,将房产出售过户房产证改名流程:
1、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2、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
3、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4、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申请书(窗口提供)、原房地产产权证、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④ 妻子去世,房在她的名下,有按揭,没有子女,妻子父母健在,如何过户到我的名下下
首先房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婚前财产配偶父母都享有继承权。需要财产公证证明。去改名。
婚后财产的话属于夫妻双方财产,不管房本写谁名字,都是双方的。带死亡证明,去改名就行。
⑤ 妻子去世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1、第一步首先要做继承的公证,因为你妻子的父母都健在,所以他们也是有继承权,必须同时到公证处做公证,所带材料包括死亡证明、结婚证、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及户口本。再着,因为你儿子未成年,他不能做放弃继承的公证,所以,即使妻子父母做了放弃继承的公证,过户后的房产证也是做的你和你儿子共有的,而不是你一个人的名字。
2、公证手续应该不可以在非房产所在地办理的,具体咨询公证处。
3、既然房子在三个不同的城市,当然不能同时办理了。
4、过户只收工本费,但公证的费用是房屋现价的2%。
⑥ 妻子去世如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不同的情况下,过户的程序略有不同:
1、夫妻一方死亡且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赠与配偶的,有需要的话,健在的一方需携带身份证、遗嘱、死亡证明书,产权证等资料,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
2、夫妻一方死亡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受赠人接受赠与需要过户的话,健在的一方需配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上所需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3、夫妻一方死亡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协商房产归属及补偿问题。协商之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上所需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⑦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去世,房贷未还完如何过户
依法办理继承,继承了多少房子就承担多少剩余债务,除配偶外的人放弃继承就不承担债务,配偶放弃继承也得还贷款,因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⑧ 老婆去世了房子贷款我还贷去银行怎么办呀
这个对于还贷款的话是没有关系的。银行只要的是在规定的时间在约定的账户内收到打款就行,他不管你谁给打的款。但是你要买卖或者报销取暖费什么的就需要你去房管局过户,让户头成为你的名字。
⑨ 我妻子去世,房产证是她的名,现要过户到我名下,需要什么手续
你可以拿着你妻子去世的证据。还有你们所有的信息。可以到办房产证的地方去咨询。是否可以。办理房产证。过会到你的手续。
⑩ 我妻子去世,房产证是她的名,现要过户到我名下,需要什么手续
如果如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就需要办理继承全部产权手续,如果住房是女方婚后取得住房,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该住房属于婚后取得共有住房,这样情况是继承属于女方那一半产权手续。
住房确权完毕,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需要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协议分割分配。
需要三方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选取男方一人继承,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协议,得到根公证书,由男方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办理继承住房过户。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