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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农再贷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19 06:48:45

Ⅰ 2019年北京市顺义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发展进步的情况和经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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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是当今世界农业最发达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人均粮食年产量超过1吨的国家,是最大的粮食出口国。除其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外,“以农立国”的传统和完备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是促进美国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美国农业的特点
(一)世界领先水平的农业现代化和农业生产率
随着工业的发展,农业在美国经济中的比重逐渐下降,但政府对农业采取了支持和保护的政策,使美国农业在世界上依然具有最强大的竞争力。生产量名列世界前列的主要产品有大豆、谷物、家禽、猪牛肉、奶类等。2007年美国农产品出口总额达770亿美元,出口收入占所有农产品现金收入的四分之一。
(二)以高度商业化的家庭农场为基础
年制定的“宅地法”,奠定了美国家庭农场的基础。目前全国有204万个农场,其平均规模为193.4公顷193.4公顷;农业劳动力有200多万人,占全国劳动力总数的2%左右。小型农场的数量超过90%,占整个农业资产的70%。目前“公司农场”的数量在不断上升,大约有7万多个,虽然数量不大,但其面积和销售额在美国农场中所占的比例却较大。
(三)农业生产高度区域化和一体化
1914年,美国农业就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种植专业化。农业产销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一体化。美国的农业体系被称作“农工综合企业”,就业人数占全国劳动力的17%,大大高于农业本身所能吸收的劳动力。
美国农业协会是一个农民自发组织,成立于1919年,至今已有近100年的历史。现有600万名会员,主要是农民(全国有80%的个体农民参加协会)和与农业有关或对农业感兴趣的小型生产商或个人。农协的主要职责是:通过遍及全国各州的协会收集会员意见、建议,每年1月份召开年会,制定相应的、代表多数农户意愿的政策,如农业税收、环境保护、政府投入等,代表农户到国会游说,力争使农户的建议变为联邦政府的政策支持。协会是非政府组成部门,无政府经费资助,日常开销依靠会员缴纳的会费维持。
二、美国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农业保护制度作为一个政策体系,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初的美国。目前美国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收入支持制度
直接补贴。是根据历史上的单产和种植面积对生产者提供的收入支持,覆盖的农产品包括小麦、饲料粮食、大米、陆地棉、油籽和花生,享受直接补贴的农民有权自主决定种植何种作物,补贴与农民的种植计划无关,每个农场每年最多可获取4万美元的直接补贴。
反周期补贴。是指有效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对生产者提供的收入支持。覆盖的农产品与直接补贴相同。目标价格由国家法规确定,有效价格是指生产者所得到的直接补贴加上市场价格或者交易贷款计划所获得的较高一项收入之和。每个农场每年最多可获取6.5万美元的反周期补贴。
国家奶制品市场损失补贴。用于给奶制品生产者提供的收入安全网。如果某个等级奶的月度价格低于确定价格,可按月获得直接补贴。每个牛奶场每年最多可有240万磅奶(相当于135头奶牛的产奶量)享受这种补贴。
特别灾难援助。用于发生恶劣天气、延期灾害或不利经济形势之时,向生产者提供部分经济补偿。该计划启动年份占过去20年中的10年。
交易援助贷款和贷款缺额补贴。覆盖范围较广。允许生产者在市场价格低于贷款本息之时,以市场价格偿还,从而为生产者带来一种被称为“交易贷款收益”的好处。如果不想加入交易援助贷款计划,生产者可获取另一种直接补贴即贷款缺额补贴。
作物与收入保险。政府对从事农业保险的机构提供大规模的保费补贴,从而使生产者能以较低的费率普遍参加农业保险。当生产者的单产或者收入低于平均水平之时,为其提供损失补贴。
(二)价格支持制度
美国目前实施的价格支持制度仅适用于糖、烟草、奶及奶制品等少数农产品,主要包括以下4种:
农产品贷款计划。生产者以尚未收获的农产品作抵押,从政府的农产品信贷公司取得一笔维持农业正常生产的贷款。当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农场主可按市价出售农产品,用现款还本付息,如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农场主可把农产品交给农产品信贷公司。
政府采购。用于严格控制市场上的牛奶供应量,确保用于生产黄油、干酪、或者脱脂奶粉的原奶价格与所确定瓶装奶政府支持价格相一致,以支撑奶制品的市场价格。
关税和税率配额。通过限制低价产品进口为农产品提供价格支持。美国农产品进口关税率平均仅为12%,在世界贸易组织所有成员中是最低的。但美国对奶制品、甜味剂和烟草的进口关税则较高。税率配额则主要适用于花生、烟草、牛肉、奶制品、糖、棉花及其他部分商品。
出口补贴。指美国政府为鼓励农产品出口,制订的一系列旨在扩大出口的制度措施,如通过给农产品进行价格补贴,降低美国出口农产品的价格,扩大出口需求计划。为出口商提供信贷担保,以扩大美国农产品的出口规模。
(三)信贷支持制度
美国的农业信贷体系分为国家信贷系统和商业信贷系统。国家信贷系统隶属于联邦政府,包括国家农业信贷总局和农业信贷机构两个体系,具有较强的政策性投融资功能,主要为农场主提供长期、中期和短期贷款和生产贷款。美国农业部的农产品信贷公司主要提供农场主以滞销农产品为抵押的短期贷款,进行农产品价格支持,以稳定农业生产者收入,利用这种金融手段对农产品销售和生产实行政府干预和调节,为农场主提供筹措和运用资金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和手段。
(四)其他支持制度
如“交易订单”和“环境计划”。前者适用于奶制品及特定的水果蔬菜,以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后者是鼓励生产者遵守相关的资源保护要求,以获得各项政策补贴。又如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建设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降低农产品的交易成本。
三、美国农业存在的问题
美国农业具有很高的劳动生产率,在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大量消耗能源,能源利用率低。美国现代化农业是典型的“能源集约农业”,美国每人一年中消费的食物,大约是用1吨汽油生产的。不但大量消耗不能再生的能源,而且能源的利用率也很低。二是农业对国际市场的依赖性很大。美国的农产品约有1/5供出口。三是大量谷物用于制造乙醇将增加世界农产品供求平衡的压力。四是农业生产在品种方面缺乏多样性,加大了生物病害风险。五是农业用地和农民还在减少。由于受农业效益影响以及税收等原因,目前美国的农业用地也在减少,一些年轻人不愿意从事农业生产,农民老龄化趋势严重。
作为世界最发达的美国农业,其自然条件等客观优势我们自是无法相比,但其发展思路和理念以及对于农业的支持和保护,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一)进一步加强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建立健全保障农业发展的体制和机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不断得到加强,但与美国等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相比,我国农业支持保护水平还很低,支持保护机制还很不完善。首先,农业国内支持总量偏低。其次,支持结构也不尽合理。三是补贴名目多,成本高。四是我们还没有形成一个完善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形成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奋斗目标,我们必须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投入保障机制,加快建立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继续实行并加大对农民的各种直接补贴,完善农资综合直补制度。积极研究改进补贴办法,对农民的直接补贴应尽量简洁高效。要改变单纯依赖政府直接救济的做法,积极试点农业保险与灾害救助结合的自然灾害补助。
(二)加大农业投入,进一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农业支持保护的核心是投入支持。在美国,基本看不到城乡差别,一个很重要的标志就是城乡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等同性。为促进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美国政府每年都出资兴建维护大型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水利水电工程,防洪、环境部分的投资一般由联邦政府负担,不要求偿还。灌溉部分投资只要求收回本金,发电和城市供水部分投资则要收回本金和利息。
我国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薄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落后。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将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按照统筹城乡经济发展的要求,国家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量应主要用于农村,并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的比重。借鉴美国的经验,在资金投入上要根据项目不同的性质,采用政府直接补助和信贷投入相结合的办法,同时加大投资整合力度。下大力气抓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大中型渠系配套等农田水利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提高耕地质量,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建立上下畅通、灵敏快捷的信息网络体系,让农民充分利用社会信息资源,解决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农业发展。大力推动城市基础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努力形成城乡衔接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广播电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网络。
(三)建立和完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与保险机制
美国政府对农业保险,特别是种养业保险都比较重视,对农业保险实行低收费、高补贴优惠。从美国等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体系,通过实行农业保险制度,规避农业风险非常必要。
农业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有助于减少农民突遇自然灾害的损失。为此,建议国家应首先制定灾害救济制度。对于非人为因素造成的自然灾害,政府应给予农民往年平均收成一定比例(如60%)的补贴,以便维持农民的正常生活及来年对生产的再投入。其次,可以推行多种灾害保险制度。政府可以实行多种形式的补贴,使农业保险成为有别于一般商业保险的政策性保险,最大程度地降低农民投资风险。
(四)促进生态文明,发展可持续农业
美国农业部通过实施土地休耕、水土保持、湿地保护、草地保育、野生生物栖息地保护、环境质量激励等方面的生态保护补贴计划,以现金补贴和技术援助的方式,把这些资金分发到农民手中或用于农民自愿参加的各种生态保护补贴项目,使农民直接受益。长期以来,我们在经济建设上走过不少弯路,以牺牲环境的代价获取经济利益,已经有了沉痛的教训,特别是对农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方式。建议借鉴美国经验,在继续抓好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在大力推广循环经济模式的同时,研究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生态保护补贴政策,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组织的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保护、培植和充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形成农林牧副渔良性循环,保持大农业稳定发展。
(五)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
美国政府一直把农业的教育、研究和技术推广作为自己重要的职责,形成了极有特色的“三位一体”的体系。即:(1)由州农学院(即19世纪建立的所谓“赠地学院”)同时承担教育、研究和推广三项任务,(2)每年的研究推广计划由基层向上申请,推广站提供的服务应尽量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3)推广经费由联邦、州和县共同负担。美国农业科学研究经费主要来自公共和私人(公司)两大系统,二者互相补充。前者侧重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后者侧重于新产品开发和应用研究。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只有49%,大大低于发达国家平均70—80%的水平,农村劳动力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占3.43%。为适应21世纪农业发展的要求,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必须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推进农业技术创新步伐,改革目前我国农业科研与推广相脱节的体制和机制,积极创新,使农教科紧密结合。加大对农业基础科研的投资,有重点地完善一批农业基础科研设施建设,保证农业有充足的技术储备。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应用,逐步形成国家扶持和市场引导相结合、有偿服务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积极推进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提升农机装备水平,健全农业信息收集和发布制度。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现代农民的素质。适应市场竞争需要,加快培育有较强市场意识、较高生产技能、一定管理能力的现代农业经营者。进一步改善农民外出务工环境,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加快发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村成人教育,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
(六)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建立社会化的农业服务体系
美国的农协作为农业的最广泛组织,除为农民提供各类信息服务外,代表农民成为政府农业政策制订的重要力量之一,对促进美国农业经济发展、减少政府的社会管理成本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要探索适合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特点的农民合作组织形式,提高千家万户的小生产者在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中的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也要特别重视发展为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同时要大力支持农产品流通市场建设,建立农产品期货市场、专业市场及冷链物流配送等为主要内容的市场体系。
(七)加快农业立法进程,保障农业发展
在近百年的时间里,美国国会通过了大量有关农业的法律,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指导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法律体系。近年来,我国政府在宏观调控中对农业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和支持农业的政策措施,在市场化和国际化背景下,与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的国家支农政策体系轮廓初步形成。我们认为,把农业国内支持纳入法制化轨道,这是保持农业国内支持政策连续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政策目标、预算额度、操作程序、部门分工、法律责任等,并尽量公开化,接受社会监督,有利于提高政府支农投资的效率,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同时,要从我国农业小规模经营的实际情况出发,尽量采取简便易行的方法,充分利用各种组织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建立可操作性的农业支持体系。

Ⅱ 银行总结

银行业务活动总结:

  1. 在全行的共同努力下,对完成银星卡任务指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强化业务管理: 公司业务部强化业务的管理,年内按制度要求加强贷后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区别对待及时处理,确保资产质量不出问题;在季度结息前提前通知借款人,并时刻监督借款人资金情况,确保利息及时收回。为完成全年利润指标夯实基础。

  3. 加大不良贷款的清收力度 年初111在工作会议上就确定了“年内一定要处理决大部分有问题贷款的总体工作思路”。

  4. 在111的带领下,公司业务部针委派专人负责,采取电话、上门走访等形式按周、季加强催收力度。 年内11111带领公司业务部人员前往111县近111次,了解借款人经营情况,督促期尽快偿还贷款。年内清收11111贷款111万元; 111111不良贷款是历史遗留问题,已涉案1111年多,清收难度大。在111的指导下。年内公司业务部采取仅盯不放,

  5. 111的工作方法。一方面,公司业务部委派专职人员采取跟踪等多种形式积极自行查找借款人财产,另一方面督促法院采取搜查,查询的方法查找执行线索。在查找到执行线索后,在借款人不配合的情况下,公司业务部果断要求法院对借款人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从势头上彻底粉碎借款人赖帐的企图。在采取强制措施的111日借款人以现金形式偿还借款111万元,并提出了以物抵债的贷款清偿方案。

  6. 此后公司业务部人员又多次到法院与借款人协商物抵债的贷款过程中的细节,反复论证方案的可行性,此期间1111还亲临现场查看用于抵偿贷款物品的实际情况。以物抵债的贷款清偿方案确定后,公司业务部人员时刻督促借款人加快办理进度,在所有物品全部移交到11后积极寻找处臵方法,在行领导的帮助下,111年1111月将抵债物品全部处理,又以现金形式收回了111万元贷款本金及111万元贷款利息,至此,该笔不良贷款得到很好的处理。

  7. 1111有限公司贷款逾期已经111年多,虽然贷款有足额的抵押担保,但由于企业已经停产,且其公司具有一定人际关系和社会背景。鉴于上述情况,年初111就拟订了采取挤牙膏的形式、再适时击破的清收方案。年内公司业务部前往1111借款人驻地111多次,清收时循序渐进、因利势导促使其偿还贷款本金1111万元。

  8. 至此该户贷款本金降到111万元。此时公司业务部人员趁势追击,要求其一次性全部偿还贷款本息,否则111将采取强制措施。颇于压力借款人主动上门与111进行洽谈,承诺一次性偿还我行贷款本金,以现金形式偿还1111万元贷款利息,其余1111万元利息以物抵偿。到111年1111月该笔贷款全部收回。

  9. 4、全力拓展中间业务 全额保证金承兑业务一直是1111的弱项,从年初开始公司业务部就积极走访区内企业和市内关系单位,查找展业突破口。为了维护好客户关系,公司业务部人员认真审查材料,采取现场办公的形式尽量节约企业时间。在111的帮助下,年内办理承兑11111笔,金额合计1111万元。超额完成全年任务。

Ⅲ 求各种支农惠农政策(农民补贴)实施方案和总结

重庆

重庆支农惠农政策
近年来,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经常性支农惠农政策,惠及面较宽,扶持力度较大,粮油、蔬菜、生猪、柑橘等产业均有较大发展,有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民增收,有效地保障我市农产品供给,推进了农业和农村各项建设,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一、粮油生产补贴政策
(一)水稻良种补贴
2007年,农业部安排我市水稻良种补贴16,819万元;2008年,16,163万元,对种植水稻的所有区县(自治县)按原农业税计税面积内实际种植良种水稻面积按每亩15元标准给予补贴,实行直接补贴方式,按种植面积直接发放到享受补贴的农户。
(二)农资综合直补
从2007年起,我市将种粮直补和种粮综合直补两项政策合并为对种粮农资综合直补。2006年20,080万元,2007年增加到51,694万元(含市财政从粮食风险金中安排5,000万元),2008年增加到122,990万元(含市财政从粮食风险金中安排5,000万元)。由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安排,包干给各区县财政按规定兑现到户,同时对种粮大户给予倾斜,各区县按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的15%集中用于对种粮大户进行补贴,每亩补贴不高于200元。
(三)油菜良种补贴。2007年,我市对1亩以上优质油菜种植户,市财政给予每亩5元的直接补贴,全年实现补贴资金约650万元。同时,中央财政安排专项3,500万元,按每亩10元的标准对全市优质油菜种植户进行补贴。
(四)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补助。2005年,中央安排200万元,在梁平、忠县进行测土配方施肥试点,每个县投入100万元。项目实施期为三年,保证项目的连续性。2006年,投入1100万元,范围扩大到永川、江津等12个区县,新建县100万元,续建县50万元。2007年投入1,600万元,增加到22个区县,2008年安排2,045万元,履盖了全市32个区县,达80%。
(五)现代农业综试基地建设补助。2008年,为稳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我局结合农业部粮油作物优质高产示范创建活动,投入1,010万元在全市31个粮食主产区县推进现代农业综试基地建设。
二、蔬菜生产补助政策
(一)重点蔬菜基地建设补助。按照“供应主城、致富农民、政府支持、业主运作”的蔬菜产业发展定位,整合农综、扶贫、水利等资金7,000万元,在潼南、铜梁、璧山等渝遂高速公路沿线和武隆县建设一批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资金主要用于排灌、便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在规划的前提下,区县政府公布补助政策,蔬菜种植农户或业主具体修建,经相关部门验收后,按先建后补的原则和事前确定的补助标准补助。目前,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标准及补助标准正在制定。
(二)特色蔬菜及区域中心城市蔬菜基地建设补助。充分发挥涪陵榨菜、石柱辣椒两大优势特色蔬菜基地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打造以石柱为主、綦江为辅的辣椒加工原料生产基地;打造以涪陵为主、万州为辅的榨菜加工生产基地。2008年石柱县加工辣椒生产规模达到20万亩以上,綦江县达到10万亩,平均单产800多公斤,培植一批规模种植大户;石柱县新建一个万亩辣椒生产核心示范基地,集中育苗面积达到10%以上,地膜覆盖栽培达到40%以上,单产达到1,000公斤以上。涪陵区榨菜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万州区达到10万亩以上,平均单产2,000公斤,培植一批规模种植大户;涪陵区新建一个万亩稻菜轮作核心示范基地,水稻和榨菜单产分别提高5%以上。
(三)区县保供求平衡蔬菜基地生产发展补助。新建一批集中成片的蔬菜生产示范片,积极扶持引导农民扩大蔬菜生产规模,提高蔬菜商品率,提高蔬菜供给率,扶持一批蔬菜种植大户,扩大绿叶蔬菜生产量,抓好无公害蔬菜工作,蔬菜质量安全合格,确保区县城镇商品蔬菜供应的基本平衡。
三、畜牧业生产扶持政策
(一)畜禽规模养殖补贴。加快畜牧业养殖方式转变,促进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按照农户自愿、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补助,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或业主,按生猪每头20元、肉牛每头300元、奶牛每头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2006年-2007年,全市有36个区县,1,296户畜牧规模养殖农户申请补贴,养殖规模为654,423头,兑现补贴金额为1,751万元。
(二)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基础设施建设和粪污治理补贴。
2008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08〕5号)文件要求,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助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有关使用要求,市级财政对符合标准化规模养殖条件的年出栏 300 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基础设施建设和粪污治理实施补贴,各类型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的具体补贴标准为:年出栏 300—499头补贴 10 万元/个,年出栏 500—999 头补贴 25 万元/个,年出栏1000—1999 头补贴 50 万元/个,年出栏 2000—2999 头补贴 70 万元/个,年出栏 3000 头以上补贴 80 万元/个。对年出栏 300 以下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由各区县参照本标准制定补贴政策。
(三)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贷款贴息补助。为减轻生猪养殖业主的投入压力,对年出栏 300—999 头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所需流动资金,由市农村信用联社给予基准利率信用贷款支持。对年出栏 3000 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市农村信用联社给予基准利率贷款支持,由市财政补贴利息;如需担保,可向市农业担保公司申请担保。对已经建成未贷款的年出栏 3000头以上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根据所需流动资金,按照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由市财政补贴 50%的利息。由各区县制定政策措施,协调和引导金融部门支持年出栏 300 头以下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发展。
(四)生猪良繁体系建设补助。为提高生猪品质,市财政对生猪原种场和祖代场建设给予补助。对规划范围内的种猪场引入原良种猪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头,引入祖代良种猪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头。有关单位引种完成后凭相关资料向农业部门申报,经验收后财政拨付相关补助。
(五)实行生猪良种补贴政策。2007年,国家安排我市520万元对良种猪人工授精的精液给予补助。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每份精液不高于10元标准与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据实结算补贴资金。
(六)生猪调出大县奖励。2007年,为调动区县生猪生产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我局商市财政局出台了《重庆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奖励资金5,389万元,对合川、开县、江津等11个生猪调出大县实施奖励,支持规模化生猪养殖户猪舍改造、良种引进和粪污处理、生猪养殖大户购买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等。
(七)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为促进生猪生产和稳定猪肉市场,国务院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实施补贴政策,2007年,按5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元/头,市级财政补贴14元/头,区县财政补贴6元/头。市级以上资金共落实5,339万元,用于扶持生猪产业的发展。2008年,补贴标准将提高到100元/头,其中中央60元/头,市级28元/头、区县12元/头。补贴资金根据能繁母猪饲养清册,经农业部门审核后,由财政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以现金方式直补到农户的“一卡通”或“一折通”。
(八)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为有效降低能繁母猪的养殖风险,保障生猪产业生产能力,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2007年,制定了《重庆市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渝财农[2007]476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保费由中央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20%,区县财政承担10%,养殖户负担20%。2007年,对全市127万头能繁母猪实行保险,市级以上补贴标准为良种母猪30元/头,本地母猪18元/头。全年落实市级以上财政保费补贴5356万元。农户只需缴纳8元/头即可参保,享受28元(本地母猪)或40元(良种母猪)的保费补贴,因疾病死亡后可获得600元或800元的赔偿。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推进我市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通》(渝办发[2008]23号)精神,调整了市级以上财政保费补贴标准,良种母猪30元/头调增到34元/头,本地母猪由18元/头调增到22元/头,2008年追加各区县保费共510万元。目前,能繁母猪保险保费标准为:良种母猪48元/头(中央及市级34元/头、区县6元/头、养殖户8元/头),本地母猪36元/头(中央及市级34元/头、区县6元/头、养殖户8元/头)。
(九)实行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口蹄疫、猪瘟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所需疫苗经费全部由市级以上财政承担,不再向养殖者收取疫苗费用。
(十)对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及口蹄疫的生猪实行强制扑杀,国家对养殖户(场)给予适当补助。针对2007年发生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对于扑杀生猪按不同类别给予补助,最高每头不超过480元,由中央财政补助360元,市财政补助84元,区县财政补助36元。
四、柑橘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一)柑橘种苗补贴。2007年农业部安排1,500万元在我市试行柑橘种苗补贴,对

Ⅳ 求有关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问题研究的开题报告 急 如有论文 可以加分

农村金融体系问题研究

[摘要]农村金融问题是近些年理论界、政府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之一。文章从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农村金融监管体系和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五个方面全面地分析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加快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和职能定位,加强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等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市场;农村金融生态;普惠制农村金融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农村金融体系不断地进行着改革。2004年以来,先后有8个金融文件对农村金融改革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分别是2004—2009年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2007年的中央三号文件及2009年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农村金融改革部分。
农村金融问题也是理论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严瑞珍、刘淑贞(2003)从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的退出的视角分析农村金融体系的重建,宋艳林、刘小玲(2004)和李锋(2004)从金融抑制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重构,周天勇(2004)从“三农”特点人手提出创新农村金融体系,姚翟军(2006)、李喜梅(2006)基于“金融功能观”的视角分析如何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周立(2005)分析和研究中国农村金融体系发展逻辑,丛丹阳(2005)、王晓云(2005)从功能定位与战略调整的角度分析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完善,吴晓灵(2006)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角度提出如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温铁军、姜柏林(2007)从把合作金融还给农民的角度提出重构“服务三农的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议。除此之外,杜晓山、焦瑾璞、高伟、韩俊、何广文、吴晓灵等都对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构建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虽然已取得了一些积极的成效,但到目前为止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仍然滞后、农村金融体系仍不完善。

二、目前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健全
现行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是以农村信用社为主体,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辅助,以邮政储蓄银行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贷款公司)为补充。这种机构体系总体来看较合理,但各金融机构在产权关系、管理体制、经营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1.农村信用社
一是管理体制不合理。具体表现为:一方面,省级联社政企合一的性质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不一致。省级联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从而具有企业的性质;同时又是省政府的行业管理机构(正厅级单位),故其具有政企的双重属性。从现实运行上看,省级联社的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上均由省政府任命,从而形成了省政府的行政权力对其所有者权力的一种“替代”。就这一点而言,这与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不吻合。另一方面,省级联社与下级联社之间关系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股权与控制权的配置相违背。省级联社与下级联社的关系主要表现在股权和控制权两个方面,从股权关系来看,信用社之间是自下而上的持股关系;而从控制权来看,信用社之间是自上而下的控制权。这种制度设计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股权与控制权的配置相违背。
二是产权制度不健全。具体表现为:一方面,没有形成“权、责、利相称”机制。目前入股农信社的社员,入股的目的要么是为了得到稳定的股金分红,要么是为了得到信用社的优惠贷款,但他们并不关心信用社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真正转变,而最终风险基本由政府承担。另一方面,股权结构非农化倾向严重。很多地方在农村信用社的增资扩股改革中,对股东既没有身份要求,也没有社区范围限定,法人、职工、国家公职人员持有的股份明显增加,农民被边缘化。股权结构的非农化易导致农村信用社经营方向的非农化。
三是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农村信用社在形式上具有由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共同构架的“三会”制度构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其法人治理有其“形”无其“神”。由于许多农村信用社所有权虚置,导致社员代表大会流于形式;由于理事会成员素质普遍不高、外部理事特别是企业法人理事和自然人理事的贷款问题、理事会议制度不完善等原因,理事会很难真正执行其作为农村信用社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和决策监督机构的职能;此外,监事会也没能真正发挥各项监督作用。
2.中国农业银行
一是机构大量收缩。自从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确定“各国有商业银行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基本策略,农行开始大幅收缩县及县以下机构,至2007年初只有60%的网点、51%的员工、42%的存款、35%的贷款分布在县域范围内,与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对金融服务需求的不断增加是背道而驰的。钟笑寒,汤荔(2005)构建信息模型分析认为,农村金融机构的收缩主要是农业银行农村机构的收入对农村信贷市场的影响,研究表明:农村信贷市场受到了农村金融机构收缩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产权主体虚化、法人地位残缺。国家与农业银行财产权益缺乏真正的利益关联,银行经营者缺乏追逐利益的内在动机,政府对经营者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激励机制。此外,地方政府对农业银行的人事、业务经营等方面仍有许多行政干预。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一是经营非效益化倾向严重。由于经营观念陈旧,经营意识淡漠以及地方政府的干预,导致经营中不太注重成本核算,致使业务运行成本较高。二是经营核算考核机制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各项经营管理指标设置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需要完善和改变。三是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业务管理机制非科学化,内部管理机制不规范,各项规章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不彻底。四是内控非刚性,自我约束力不强。五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健全,活力不足,创新、开拓精神欠缺。六是缺乏现代信息技术支撑。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一是股权结构单一,公司治理结构很难发挥应有的效能。虽然邮政储蓄银行已经成立,但是邮政储蓄银行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全资所有。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在股权透明和股权多元化基础之上的,而股权结构过于单一将会影响董事会、监事会职能作用的发挥。二是风险管理缺失,表现为风险管理的理念还不到位,对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重视不够,缺乏实施不同业务、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化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严重滞后,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大量业务信息缺失。三是人员素质还偏低。据调查,某市邮储银行共有员工667

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共有238名(占比35.6%),具有中级职称仅12名(占比1.8%),这两项占比远低于其它各大商业银行。
5.新型农村金融机构
一是数量不足。截至2009年6月末,全国已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然而这一数量与农村金融的供求缺口相比还显得有些不足。二是结算渠道不畅。比如目前绝大多数村镇银行的结算渠道不是直接与当地人民银行对接,而是通过其他的金融机构代理,势必给人民银行监测其资金流动带来困难,也无法控制其流动性风险。三是经营人才匮乏。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由于规模小,工作环境欠佳,难以吸引合格的金融人才。

(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存在缺陷
现行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以农村信贷市场为主,同时还包括规模较小的农村资本市场和农业保险市场。
1.农村信贷市场
一是农村信用社形成垄断,农村信贷市场缺乏竞争。由于近些年国有商业银行的大规模机构收缩,农村信用社逐渐成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主体,在农村信贷市场中占据了垄断地位。如果将“三农”贷款局限于农业、乡镇及收购贷款三类,据统计2005年农信社贷款占50.96%,农发行占27.84%,农行占12.97%;其中,农信社贷款占所有农业贷款的8l.78%,乡镇贷款的58.52%;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占农户正式渠道贷款的71.8%。农村信用社垄断的形成并非农村信贷市场各利益主体激烈竞争的结果,而是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纷纷退出农村市场的结果。
二是贷款利率定价不合理。具体表现如下:第一,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利率上限还存在,而在农村地区的商业银行则已经取消了贷款利率上限,这样就存在政策歧视问题,也与市场经济原则不相符合。第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还受到严格管制,从而缺乏实行风险定价的机会。
2.农村资本市场
农村资本市场发展滞后。具体表现为农业板块上市公司占整个市场的比重大大落后于农业在GDP中的比重。比如:2006年我国农业的国内生产总值为2.48万亿元,占全国C,DP的比例为11.80%,而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国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的总市值仅为740亿元,占A股市场10.4万亿元市值的比重仅为0.71%。很显然,资本市场对农业发展的贡献度远远低于农业发展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程度,从而说明资本市场没有给农业的发展提供足够的支持。
3.农业保险市场
农业保险市场发展缓慢,其主要表现在农业风险日趋严重而农业风险保障却在减少。据统计,20世纪90年代,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额年平均达1747亿元,近年来自然灾害损失更是呈上升趋势,2005年我国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甚至高达2042.1亿元。然而由于农业保险承保的风险发生的概率高,损失巨大而且覆盖面广,因此,保险公司的赔付率也相对更高,追逐利润的天性使得作为商业公司的保险公司不愿过多涉足农村保险。据统计,农业保险承保面占可保面的比由1992年的约5%下降到2004年的不足2%;农业保险赔偿金额从1992年的8.1亿元下降到2004年的3.0亿元。虽然近些年,随着中央政府及社会各界对农业保险关注度的不断提升,加之以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为主要内容的政府大力支持,农业保险承保面、保费收入及保险赔偿金额都得到了大幅提升,但与农村经济发展对农业保险的潜在需求相比还有些不足。

(三)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完善主要表现为服务范围过窄、总量不足、品种有限、结构不合理。比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虽然近些年业务品种有所增加,但仍然主要是专注于粮棉油流通领域的政策性贷款;农村信用社的业务基本还停留在中国传统银行业的存、贷、汇三种基本业务上,近些年银行业发展的新兴业务基本上没有开展;农村金融供求缺口严重,据杨兆廷(2009)测算,从1998~2006年我国农村金融供求缺口从5397.50亿元增加到13002.03亿元,且仍然还有不断增大的趋势。

(四)农村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备
目前,我国虽然己经初步建立起一个分工负责、相对独立的金融监管体系,但从审慎性风险监管和农村金融市场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至少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首先,风险主体缺位,难以实现监管的全面有效。其次,农村金融监管目标错位,使得外部监管职能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再次,监管理念落后,监管内容陈旧,监管效率低下。我国农村金融监管理念基本上还停留在机构设立、业务审批和合规性检查阶段,而非现代意义上的金融监管。比如现有的农村金融监管组织体系对农村信用社日常经营活动的风险和合规性监管不够。最后,监管法规标准、监管方式和技术手段不适应市场监管要求。

(五)农村金融生态环境欠佳
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建设不完善,对失信者缺乏有力的惩罚机制;二是有关农村金融的行政和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而且收费高,“三农”融资成本高,比如客户在办理房地产抵押时,有关地产评估和登记的费用达2%~6%。而且金融机构在处置抵押资产时,各项费用也很高;三是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社会信用服务的市场化程度较低。

三、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对策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其核心是打破原来只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才能提供政策性金融的局面,让所有的农村金融机构开展的支农业务都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税收等各种优惠政策,并逐步建立普惠制农村金融。普惠制农村金融的构建主要是基于以下理由:由于农村信贷市场的信息不对称,农村金融需求数额较小、层次较多和农业风险性较高等特点,导致了以效益为生命的农村金融机构的有效金融供给不足;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这样的思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财政实力的不断增强,出于解决“三农”问题和粮食安全战略考虑,加大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是当前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而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所以当前为了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不断增加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应该逐步构建普惠制农村金融。

(二)加快农村金融机构的改革和职能定位
第一,继续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改变现在僵化的信贷管理体制,其省级机构应合理向下级机构授权授信,发挥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融资主渠道作用。第二,完善农业发展银行的经营机制并扩大其业务范围。农业发展银行在确保政策性农副产品收购的同时,还应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研开发与科技推广的资金投入。第三,改善农村信用社的现行管理体制、健全产权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继续发挥农村信用社(合作银行)支农主力军的作用,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动摇,重点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专业户、专 业村的发展。第四,加强邮政储蓄银行的风险管理、完善内控机制、努力提高员工素质,并扩大其业务范围。邮政储蓄银行在试点小额贷款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开展抵押贷款、保证贷款等业务。第五,加大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试点力度并尽快出台配套措施。

(三)大力发展资本市场
第一,尽快出台推动农业企业步入上市进程的政策。根据“国九条”和“非公36条”的精神,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大省的政府部门要出台扶持农业企业上市政策,使企业尽快做大做强,从而带动一批相关企业的发展。第二,发展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基金具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优势,能较好地满足创业企业早期的资金需要,对于中小企业的发展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在高科技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我国的风险和产业投资基金已经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农业产业往往伴随着较大的自然风险,对民间资本吸引力较弱,因此,政府需要出台扶持政策,发展民间资本与政府共同参与的农业产业投资基金。

(四)加快推进农业保险的发展
鉴于农业保险成本高、风险大、收益差,为推进农业政策保险的起步,可以通过政府的适当补贴和政策优惠,吸引和鼓励社会各方力量投资设立农业保险机构。建议中央财政出资建立中央级农业救灾保险基金;探索将农村财产险、寿险和农业生产的政策性保险合并经营,用财产险和寿险的盈余,适当补贴生产保险的不足,实现险种的搭配互补;鼓励地方政府、农业大企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个人各出一点资金,各级政府补一点资金的办法办保险;对经办农业政策性保险的保险机构适当减免所得税;对农业政策性保险实施再保险。在发展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同时,同样通过一定的税收优惠,鼓励发展投资主体多渠道、经营主体多样化的农业保险机构,并鼓励引入外资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业务。

(五)加强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
具体可以在农村金融信贷产品、农村存款业务及农村金融服务方式上实施创新。例如农村金融信贷品种可以进行如下创新。农业银行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可举办“企业+协会+基地+农户”的“订单农业”贷款,创办票据贴现、项目融资、科研贷款、订单贷款等;农业发展银行在农村公共事业贷款上,创办“信用共同体”贷款;农村信用社要在小额贷款和联保贷款的基础上,开办农村公职人员为农户保证贷款。随着《物权法》的实施,扩大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以动产和不动产抵(质)押贷款范围,可创办仓单质押贷款、滩涂承包经营权和林业资源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贷款、农民外出务工和回乡创业贷款等。

(六)加快农村利率市场化改革
一方面要端正思想认识,走出理论误区。要纠正“农村利率越低越好”、“低利率就是对农民的支持”、“低利率才能让城乡人民用得起贷款”等诸如此类的错误认识。涉农贷款应在利率覆盖风险的原则下进行,即借贷利率要能覆盖贷款业务的全部成本。另一方面应尽快明确在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互助资金组织等领域取消贷款利率的上限规定。

(七)完善农村金融监管体系
一方面,要改进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技术,提升监管质量和效率,充实监管力量。另一方面,中央银行要根据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加强对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以维护其良好的运作,并促使农村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八)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一是强化法制建设,夯实金融生态的制度基础。首先,尽快修订完善《破产法》《刑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恶意逃废债务的自然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刑事责任。其次,在《商业银行法》的基础上,针对农村金融发展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农村合作金融法》等农村金融法律法规。最后,要大力推行依法行政,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大力支持司法公正,保障政府信用,杜绝不应有的行政干预。
二是完善征信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的信用环境。首先,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宣传、舆论监督等手段,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的正向激励和逆向惩戒机制。其次,要广泛开展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户、信用企业建设,进一步营造重信用、讲诚信的社会风气。再次,要加快对工商、税务、公安、银行等部门的信用信息资源联网步伐,推进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共享。

Ⅳ 浙江省信用社SCF0001

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二、政策性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1、企业从事的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2、贷款对象必须符合人民银行和农村信用社信贷支持对象要求;
3、在其它银行或信用社没有贷款关系。企业必须在一个信用社贷款,不存在多头贷款问题;
4、企业在发放贷款的信用社辖区内经营,不得跨地区贷款。
三、项目可行性农村信用社贷款条件
1、原材料有来源,原材料供应有意向性协议;
2、产品质量合格,有长期稳定的市场,产品销路有意向性协议;
3、有可观利润,经济效益好;
4、企业有生产技术保障;
5、企业对外负债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小于70.对于流动资金借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30;对于固定资产贷款,企业自有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必须大于50;
6、新建项目自筹资金必须在50以上,要有注册资金证明;
7、新建项目必须要有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四、贷款的安全性
1、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3、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五、贷款的效益性有明确可靠的偿还贷款本息的渠道,企业每年结清利息后,能拿出一定的资金偿还贷款本金。
六、企业的诚信度企业无逃债、废债行为,不存在恶意拖欠信用社及其它银行、其它单位和个人借款和货款的历史。
七、对农村信用社的要求
1、信用社自身组织的资金在满足支农的前提下,有充足的富余资金用于发放此笔贷款。每5000万元富余资金最多只能发放1000万元企业贷款。不得用拆借资金或人民银行再贷款发放企业贷款;
2、若发放此笔贷款,此企业贷款占信用社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10;信用社最大十户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不能超过50.
3、市州联社、信合办必须有贷款可行性论证报告,有充足的可贷理由,对存在的不足要有改进措施;
4、市州联社、信合办审贷委多数同意,其中:理事长、主任必须同时同意,分别鉴有同意字样;
5、市州联社、信合办主要负责人必须对上报的全部贷款资料签有真实无误字样。
6、贷款责任人(信用社、县联社、市联社信贷员、分管信贷的领导、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

Ⅵ 农村信用社个人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1,贷款所需资料,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已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注明离异后未再婚),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半年的工资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当地),房产的产权证。

(6)支农再贷款工作报告扩展阅读

担保人必须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和代替偿贷的能力,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抵押物必须是地上定着物,易变现,贷款额必须控制在抵押物的70%以内

质押物、证、权真实清楚,票据合规合法有效。

贷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有效。

2、在信用社开立了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3、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贷款卡》。

4、服从信用社管理,如实向信用社提供有关经营情况,按时报送报表和经营计划。

5、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施。

6、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管理规范。

Ⅶ 农村合作社总结怎么写

尽管我们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的运用效率有待提高,应最大限度满足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2、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客户信息采集不健全,特别是企业财务报表。
3、个人征信系统有待完善,由于录入时间集中,业务量大,造成一些信息不准确。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采取措施
1、规范支农再贷款管理,用好支农再贷款资金,使其真正服务三农;
2、加大客户信息采集工作力度,尽最大努力完善客户信息。
3、对个人征信系统的数据要逐笔核对,错误信息进行妥善处理,使该系统真正成为我们的信用资源。
明年工作构想
1、 围绕与客户同生,与三农共赢的经营理念,提高农村信用社的信贷支农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更好的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农村信用社的信贷业务经营与三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共同进步。
2、更好的利用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系统资源,为我们的贷款投放与管理服务。
3、继续开展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工作,为实现全市信用社全面实行信贷资产风险五级分类做好充分准备。
4、规范、完善信贷管理,以改革为契机,制定严密的操作规程,通过健全信贷内控制度,坚决杜绝信贷资产前清后增问题的发生。加强新增贷款的管理,完成改革目标,保证票据兑付考核期的各项指标的完成,为信用社的发展与壮大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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