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办完国家助学贷款后,剩余的学费怎么交
应该剩下不多了吧,把剩余该交的钱(不多于学费+住宿费才好)打到学校制定扣费的卡里,等到贷款到的时候学校一次性扣除,贷款未到的时候学校是不会扣的,都是这样,没有什么好担心的。
但如果你打到卡里的钱多余学费+住宿费的总和,学校会先给你扣掉。
。
也可等贷款到帐,学校划款之后,持现金到学校财务处补足不足的部分
我也是学生,祝你好运~
② 我想问问:为何我的助学贷款,缴纳学费后所剩余额没有打到我的支付宝上(提现为零),那这钱到哪去了呢
这一学年的助学贷款余额应该是由学校转到银行卡上的
③ 生源地助学贷款交学费后剩余的钱是放在哪的
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转入个人银行账户后由学校划取学费后,剩余金额由个人支取,其他无权对其进行干涉。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市、县(市、区)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共同借款人主要是借款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若借款人是孤儿且没有法定监护人,则可由包括近亲属在内,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低于60周岁,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当地户籍的自然人
二、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材料
1、贷款证明材料
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2、身份证明材料
1、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助学贷款交学费的余额扩展阅读:
一、助学贷款还款注意事项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观看其可活动资金来还贷款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二、还款期限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2、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3、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④ 农村信用社助学贷款缴纳学费后的余款怎么用
农村信用社缴学费可以到信用社拿一张现金缴费单,在缴款单上填写上正确的户名、账号和金额交给经办人就可以了,办理后经办人给一张缴款回单的,只要保存好回单,等开学时给老师就可以。
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
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由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
⑤ 国家生我的生源地助学贷款上交了学费后还有剩余的钱,可我的支付宝实名认证后仍余额为0,这是为什么啊
有的是直接剩在学校缴学费的银行卡里的!有的是剩在支付宝里,你可以查一查银行卡!
⑥ 我申请了助学贷款,金额不足交学费,那剩余的如何交给学校,学校是网上缴费
只要在学校通知的银行扣款日前在随录取通知书寄给你的银行卡补足学费和杂费即可,贷款来了就是你自己的了。
⑦ 助学贷款的剩余钱去哪了求助!
1、学生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等材料,如实完整填写,并准备好有关证明材料一并交回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经办机构。
2、学校机构进行贷款初审,学校机构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下达的年度借款额度及控制比例内,组织学生申请借款,并接受学生的借款申请。
3、经办银行进行贷款审批,经办银行在收到学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请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4、与学生签订借款合同,贷款申请被批准后,学校根据经办银行提供的借款学生名册,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学生填写、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的工作,并提交经办银行。
5、贷款的发放,经办银行在与借款学生签署借款合同及借据后20个工作日内,会将首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贷款统一划入学校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6、还款。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⒉、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对其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