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夫妻离婚后房产未过户到男方名下,若男方需用房产抵押贷款,需要什么手续
拿离婚判决书或经过双方签字、司法公正的离婚协议书、双方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两人一起到房产管理局办理房产分割手续。对方拿属于自己的那份新的房产证到银行办理抵押贷款,才能保证属于你的那份房产权不被对方侵占。如果直把现在的房产证给了对方做了抵押贷款,房产权就完全成为对方的了。
② 离婚房子有贷款,不能过户,对没有房子的一方再买房有影响吗
如果离婚后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原房产仍然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无房一方名下已经有一套住房,再购房属于第二套房。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③ 离婚后财产纠纷,协议离婚2年,房产尚未过户,贷款尚未还清,起诉有用吗
调解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的前提,既然已经离婚,那么协议书上约定的内容就合法有效,并应按协议执行。法院不会判决重新分配财产的,你们去诉讼吧!
④ 离婚了,房子和贷款协议归对方,现在要再买房,可上套房子还未过户在对方名下,如何做才能再买房算首套
尽快完成房产和贷款过户给对方的手续。
⑤ 将离婚后未过户的房产未经对方同意拿去向银行抵押贷款
如果你们确实已经办理了离婚证,那么没有过户你老公拿房子去抵押贷款是完全符合程序的
⑥ 夫妻离婚后按揭房子未过户,有离婚协议,无房的一方购房属于二套房吗
如果离婚后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则原房产仍然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无房一方名下已经有一套住房,再购房属于第二套房。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⑦ 我和我丈夫离婚后,房子判给我,但未过户,我再买房,算是二套房吗
有法院生效的判决,说明你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无论你是否办理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