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都要哪些手续
生源地助学贷款,又叫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名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目前只有几个地区开放。并且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
准备齐全这些手续和材料以后就可以在户口所在地的教育局或者资助中心提交申请合同,第一次办理时要学生本人和共同借款人同时到场审核并办理,办理成功以后,会提供一个回执编号给你。这就证明办理成功,只需要等待审核和资金下发了。
『贰』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没有经过高中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申请所需材料包括:本人签字的、资格认定部门盖章的申请表原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需出示。
2.续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学生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叁』 大学怎么申请助学贷款,需要什么资料
大学助学贷款主要是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这都是属于国家贷款,对于大学生都比较安全可信,主要看个人的选择,但是两者不能同时进行。
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贷款有一定的区别,国家助学贷款是一次性申请多个学年,然后每年发放一次贷款,并且还款人只有学生本人;生源地信用贷款是每学年申请一次,申请一次发放一次,还款人有学生本人和共同贷款人,即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
『肆』 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哪里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地点: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
申报材料:
一、贷款证明材料
①、2009年入学的新生及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内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工作已先期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完成,通过预申请的审核的学生,须由毕业中学或高校出具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省市证明材料。
②、已经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外高校开通生源地助学贷款省市籍在校生,须由所在高校出具贷款证明。
二、身份证明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也可以军人证或武警证为有效证件)。
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源地办理助学贷款需要资料扩展阅读:
申报程序:
一、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其家庭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县级资助中心”)提出借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家庭户口簿(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籍证明。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及其复印件;在读生凭《学生证》及其借款学生所在高校出具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生源地证明》。
二、合同签订
①当地资助中心审查申请资料→②当地资助中心指导借款学生到经办行开设个人账户→③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④当地资助中心开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回执单》。
三、合同回执
①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②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③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④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⑤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四、贷款发放
①经办行将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②贷款资金从个人账户划付至借款人就读学校的学费账户。
五、合同变更
借款合同签订后,借款学生如需变更个人账户的账户名或账户号,或借款学生因继续攻读学业、休学等原因,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由借款学生本人申请并经县级资助中心审核同意,可以变更合同。原则上,还款计划的调整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进行,不能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