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贷款时,公积金余额不足可以补缴吗
可以补缴,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如果购房者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房款,剩余房款可以用商业贷款来弥补,这种贷款模式也就是大家熟知的“组合贷款”。不过,申请组合贷款时,借款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组合贷款并非人人都能申请
组合贷款只适合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购房者,因为此项贷款中涉及到公积金贷款,所以对适用对象有一定的限制。
2、 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大多数银行要求,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设定贷款期限时,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因为这样银行才好处理抵押物。
3、 提前还款应先还商业贷款
申请了组合贷款的客户,若想提前还款,那么最好先还商业贷款,因为此项贷款的利率比公积金贷款利率高,这样可以节省贷款成本。
㈡ 最近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发现余额不足,应怎么补缴
贷款时,公积金余额不足可以补缴 据悉,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公积金的职工在贷款时发现公积金余额不足,可以补缴,但并非私人前去办理,而要通过职工单位办理。 具体流程为:当事人向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单位出具补缴说明
㈢ 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够可以个人补缴么
可以补缴,也可以申请组合贷款。
如果购房者申请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房款,剩余房款可以用商业贷款来弥补,这种贷款模式也就是大家熟知的“组合贷款”。不过,申请组合贷款时,借款人要注意以下几点:
1、 组合贷款并非人人都能申请
组合贷款只适合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的购房者,因为此项贷款中涉及到公积金贷款,所以对适用对象有一定的限制。
2、 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大多数银行要求,申请组合贷款的借款人,设定贷款期限时,商业贷款与公积金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因为这样银行才好处理抵押物。
3、 提前还款应先还商业贷款
申请了组合贷款的客户,若想提前还款,那么最好先还商业贷款,因为此项贷款的利率比公积金贷款利率高,这样可以节省贷款成本。
㈣ 公积金贷款余额不足怎么办
住房公积金职工在贷款时若发现公积金余额不足,是可以补缴的,不过补缴手续并非私人前去办理,而是要通过职工单位办理的,具体办理流程如下:当事人向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单位出具补缴说明,再连同《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等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网点或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需要注意的是,超过一万元的补缴金额就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审批,同时,当事人所缴纳的公积金也将由当事人所在的单位通过转账方式划至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归集账户
㈤ 公积金贷款还款日扣款不足当日再补缴可以吗
可以。
由于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下降、单位未及时缴存导致委提资金减少等原因,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公积金贷款的用户应在当月实际还款日的前一天及时补足差额,确保还款账户中有足额还款本息。
(5)公积金贷款余额不足补缴扩展阅读
防止公积金贷款逾期的方法:
1、持续关注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变动、单位是否及时缴存当月公积金等情况。
2、确保还款日前一天还款账户余额充足。
因为各银行的扣款时间点不同,用户一定要在还款日前一天确保扣款时的还款账户(是还款的银行储蓄账户,不是公积金余额的那个账户)余额足够偿还当期贷款本息。
3、牢记您贷款的实际还款日。
每月还款日为公积金贷款发放日在当月的对应日,没有对应日的为该月末最后一天,如您的贷款在某月31日发放,但4、6、9、11月的实际还款日为30日,2月的实际还款日为28日(闰年则为29日)。
㈥ 公积金余额不足贷款能补缴吗
贷款时发现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可以补缴,但是要通过单位办理。
连续缴纳一年以上公积金的职工在贷款时发现公积金余额不足,可以补缴,但并非私人前去办理,而要通过职工单位办理。
具体流程为:
当事人向单位提出补缴申请,单位出具补缴说明,再连同《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等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积金承办银行网点或分中心办理补缴手续。
超过一万元的补缴金额就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审批,同时,当事人所缴纳的公积金也将由当事人所在的单位通过转账方式划至住房公积管理中心归集账户。
㈦ 贷款时,公积金余额不足可以补缴吗
补不了,补的两年之内不计入贷款余额,不计入缴费时间,所以只能提高基数正常缴费
㈧ 公积金贷款余额不足补缴多久生效
公积金贷款需满足以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在北京缴税。
2、开户1年以上并且连续12个月足额缴存(近期)。
3、目前在缴存状态。
4、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及贴息贷款。
如果您中间有断缴的那么您就要走公积金特批手续,特批手续通过之后才能进入到批贷的环节,如果特批未通过您可能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特批的时间在1个月左右。
流程:
1、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2、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1)借款人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及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家庭财产和收入证明;
(3)合法的购(建、修)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4)抵押物或资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资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保证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5)有所购(建、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有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建、修)住房的首付款;
(6)自建住房的,应出具计划、建设、规划、土地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对自有住房进行翻建、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产权证明;
(8)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9)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3、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4、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5、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