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未还完贷款的房子,可以交易过户吗
�0�2�0�2�0�2�0�2[案例]�0�2�0�2�0�2�0�2我在房屋中介看好了一套房子,但该房子产权证未办,房主在银行有贷款,中介说想用我的首付款加中介的一部分钱在公正处公正后,由中介办理产权,然后再办贷款合同,这样可行吗?是否有风险?�0�2�0�2�0�2�0�2[律师点评]�0�2�0�2�0�2�0�2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所以这种买卖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而您如果想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最有效的方法就是:�0�2�0�2�0�2�0�21 去公证处公证,公证房屋的所有权属于你,而不是房产公证。�0�2�0�2�0�2�0�2从公证即日起,房屋的一切相关手续全部属于你保管,你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0�2�0�2�0�2�0�22 房产证签发的那天,你和原房主一起去办理,当然该房屋的户主就是你本人。也就是说即日起该房屋与原房主再无任何的关系。�0�2�0�2�0�2�0�2但请您注意,您和原房主的买卖还要通知银行,因为抵押物的转让需要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后才能继续办理贷款的变更等。�0�2�0�2�0�2�0�2(辽宁论典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效发 助理律师 姜丽丽)
② 房子贷款没还完可以过户吗
1、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2、“转按揭”就是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个人住房转按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向原贷款银行要求延长贷款期限或将抵押给银行的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
3、“转按揭”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款人主体的变更。也就是说,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
4、购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时购买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按揭涉及两方主体:借款人和银行。对于银行而言,按揭是债权;而对于借款人来说,按揭是债务。根据转让主体不同,可以将转按揭分为债权转让和债务转让。
债权转让指按揭在债权人之间的转让,即借款人将在甲银行办理的按揭转到乙银行;债务转让指按揭在债务人之间的转让,即原借款人将按揭转给新借款人。 香港地区的转按揭主要是债权转让,而我国内地现阶段的转按揭还仅限于债务转让。
按贷款类型区分,转按揭又有公积金贷款,商业性贷款(按揭),组合贷款,消费贷款等类型。
③ 贷款没还完的房子能过户给别人吗
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出售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
“转按揭”的实质就是已购房产的借款人主体的变更。也就是说,购房人在未还清贷款时,可以转让或出售该房产;买入该房产的人,又可以向银行申请二手房贷款。购房者也可以在收入低、偿还贷款能力不足时购买较便宜的住房,待收入提高、偿还能力增强后,将第一套房转卖给他人,再购买条件较好的住房。
发生“转按揭”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房产转移由银行进行处置所发生的贷款主体的变更;另一种则是由房产的转让发生了产权关系变化,使贷款主体也发生改变。这其中,变更借款人的简称“转按”,延长原借款期限的称为“加按”,变更抵押物称为“换按”。
目前,个人住房转按贷款一般是发生在同一银行之间,其中,中国工行北京市分行“转按揭”操作具体程序为:
首先是银行将重新审核“按揭房”的合法性,并按照新买主的收入情况,重新审核新买主也就是新的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并确定新买主的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
其次是银行核实新的保证人资格或落实新的抵押物。
第三,新买主经审核合格后,如果转让的房屋产权证还没有办理,那么新买主可与开发商签订新的购房合同;如果房屋产权证已经办理,那么新旧买主可直接签订购房合同。
第四,如果新买主用新购置的房产作抵押,则须重新为抵押物办理保险。
第五,银行与新买主就新的贷款金额和抵押物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同时,终止原借款合同,收回原贷款,撤消原抵押登记手续。
如果购房人还未还清购房贷款,并且还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前,那么需要办理再转让时,该购房人需要与开发商之间签署中止买卖合同的协议,由新的购房人与开发商签署新的买卖合同,同时银行对新的购房人资信进行审查后,由贷款银行与新购房人签署新抵押借款合同,同时中止您与贷款银行之间的抵押借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