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请公积金贷款后还能将账户里的余额提现吗
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的。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B. 公积金余额可以提出来还贷款吗
可以的。
公积金贷款后如何提取余额:
1.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没有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提取购房时账户内的公积金余额。
2.如果购房者购房时没有提取公积金而且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可以在1年后办理购房提取,凭借房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发票或收据等向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月供(1年所还的月供,不能超过公积金余额)。
3.如果购房者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再次购买房子,可以按照购房提取的材料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提取额度为扣除用于计算贷款额度后的账户余额。
4.如果购房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没有办理还贷提取的,可以提取以前年度可按还贷提取而未提取的额度。提取材料按还贷提取材料准备即可。
5.购买新建住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付完后,凭借购房合同和《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收购房款或购房款)即可提取;购买二手房的购房者可在首付过后,凭《存量房买卖契约》(或《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和《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凭证》(交易资金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0%或以上)即可提取。
如果是付清房款过后,凭购房合同和全额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即可提取;
如果已经领取了房产证,可以凭借房产证和全额购房款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证)提取。
C. 公积金贷款的钱可以提现吗
办了公积金贷款还可以提取余额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D. 公积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现
常见的方式有买房、租房、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符合特定情况。
具体如下:
1、个人缴存公积金,可以使用公积金进行贷款。
2、商业贷款购房,应携带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账户余额的申请。
3、在本市租房,可携带房屋租赁合同、无房证明等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住房。
4、离休、退休,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申请时需携带离(退)休证明原件或由区(市)级以上劳动、人事部门审批的离(退)休审批表原件。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6、出境定居,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7、享受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8、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或以上,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9、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搬离本市,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0、本人或亲属患重大疾病,可提取公积金余额。
11、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12、缴存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其公积金余额
E. 公积金贷款可以提现吗
如果你还正常交存公积金就可以继续用公积金贷款。
并且提取公积金用于买房还贷必须先还已有的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不会考虑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有没有钱,只要你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公积金贷款。还有一个前提是你目前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一次只能贷一笔,还清后才能进行第二笔的申请。
公积金贷款后,如果是家庭名下首套房,面积小于等于90平米,自购房合同签订起两年内,可以提取不超过首付款的金额,要留贷款额的10%不能提取,如果是面积大于90平米或者是家庭名下第二套房,就只能正常还贷12个月以后才能按照还贷提取,提取金额是最近12个月还款额。
(5)贷款公积金余额提现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F. 公积金贷款后什么时候可以提取公积金余额用
一、按揭买房的话,银行/公积金已经放款,并取得购房合同、贷款合同以及购房发票,二手房需完税证,在贷款期间提取。全款买房的话,取得上述资料,在付款后两年内提取。二、以下这三种情况下都是可以提前公积金的:1、贷款购房: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直到贷款还清为止,每套房屋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贷款的当年还款额;2、一次性付款购房:一次性购房需要在购房后一年内提供材料提取公积金,且只能提取一次;3、离职:如果离职后没有新的工作单位,离职一个月后可以办理。
G. 我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后,里面的余额能提出来吗怎么提
住房公积金里面的余额可以提出来,职工持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7)贷款公积金余额提现扩展阅读
1、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2、参照《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2)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3)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4)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5)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6)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