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本人在不知情况,被银行主任冒名贷款69500元。但均已还清。请问银行工作人员这种行为属于犯罪吗
建议要求银行调档查询借款借据信息,如确实不是您自己本人签字的,那肯定属于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如银行不配合,可直接报警。
⑵ 银行工作人员发放冒名贷款怎么定罪
该案件属于实际借款人骗贷,银行和名义借款人都应该报案,归当地经侦支队负责侦办,同时按照银行风险控制及负责机制追究经办人、主管领导责任,银行未尽到审验核实贷款人身份义务,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及银行内部处罚。
冒名贷款人在银行有签字和手印等就是证据,提供的贷款材料属于是提供虚假资料诈骗银行贷款。
⑶ 求助 求助!我被骗子骗了前两天骗子冒充银行工作人员以给我办贷款的名义让我开一张中信银行的卡并且
银行、支付宝是没有责任的,因为骗子是利用你的身份证号码、姓名、银行卡号、预留手机收到的验证码在支付宝上注册并开通了你银行卡的快捷支付来套走的你的钱!而这些信息的泄露都是你自己个人原因造成的,并不是银行、支付宝的原因;
你只能报警了,不过钱基本是打水漂了! 吃一堑长一智吧!
⑷ 贷款中介以银行名义打电话邀约我去办贷款违法吗
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肯定是违法行为,不要相信贷款中介的,他们都是套路贷。
⑸ 冒用他人名义贷款银行工作人员明知不是夲人却发放贷款银行应负什么责任.
如果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是“冒用他人名义”贷款,你可以立即到公安机关报警,并要求公安机关通知放贷银行冻结此账号。 至于公安机关是否传讯银行工作人员,是否查获“假冒”贷款人员,那就是公安机关的办案程序了。但是,被冒用了名义而没有真实贷款的人员,必须依法由公安机关和银行共同澄清事实! 银行工作人员严重违反贷款规定,严重违反银行工作纪律,工作严重失职,这几个违规甚至违法的事实,已经是确定的了!
⑹ 中介或银行贷款人员伪造合同将受托支付款项打入中介构成什么样罪
如果伪造合同并骗取了款项,中介和银行工作人员涉嫌共同诈骗犯罪。诈骗罪又分为一般诈骗和合同诈骗,或者是以欺骗手段套取银行贷款犯罪。如果中介没有把收到的购房款转付给开发商,使买房人面临二次支付房款,给买房人造成损失,中介和银行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⑺ 冒充银行工作人员诈骗给附近人发信息能判几年
一、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二、贷款诈骗罪量刑标准: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
(2)携带贷款逃跑的;
(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
⑻ 有人冒充我的信息或者银行工作人员利用我的信息给别人贷款,还款逾期导致我的个人真信被拉黑我该怎么办
很简单啊 要银行提供你的签字 打款记录就可以告了
⑼ 贷款中介勾结银行人员帮客户做假资料违法吗
贷款中介勾结银行人员帮客户做假资料是很明显的骗贷行为,如果没有及时还款造成损失的,中介和银行人员都是要付相关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 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决定》》第十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 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 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⑽ 虚假材料是中介和银行业务员自己弄的要承担责任吗
在银行余你方之间的经济纠纷案件中,如银行起诉你方“骗贷”的话,会有相应的证据材料作为佐证,你方认为这些作为证据的材料不是你方提供或者出具的话,就要做出相应的举证来证明你的主张,这就是所谓的“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不能拿出被法院认可的证据,很有可能还是以银行提供的证据来判定你方的借贷行为。
在银行贷款行为中如提供了虚假材料可能构成“骗贷罪”
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