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归还借款会计分录
1、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2、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4、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代扣代缴)
——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归还本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1)财务部工作按期归还贷款扩展阅读:
企业短期银行借款的种类很多,一般包括以下几类:
(1)生产周转借款;
(2)流动资金借款;
(3)结算借款;
(4)卖方信贷;
(5)临时借款;
(6)票据贴现借款。
这些借款方式下的会计处理方法是一致的,主要包括借入时、利息提取及支付、偿还本金三个环节的处理。 企业所发生的短期借款业务,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
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取得的借款本金,借方登记借款本金的偿还,期末贷方余额表示期末尚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列示在资产负债表负债方的流动负债项下。
该科目应按照债权人和短期借款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对短期借款利息,应设置“财务费用”科目。
该科目的借方登记利息费用的发生,贷方登记期末结转至“本年利润”科目的金额。短期银行借款的目的一般是为了弥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的不足,属于企业流动负债。
因此,其利息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如果企业的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月支付的,或者短期银行借款的利息数额不大时。
根据会计上的重要性原则,可以于实际支付时,或者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如果短期银行借款利息是按季支付的,或者是在借款到期时连本金一起归还,并且利息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盈亏,应按照预提的方法,按月预提,计入损益。
⑵ 借公款用于公务活动还款期超过6个月怎么处理
对于挪用公款有法定期限,以三个月为限;对于借款的偿还期限没有法定期限,一般由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规范。有的是发生支付行为10日内,有的是一个月,有的是三个月,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管理制度或资金流动的承受力来确定。
XX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借用公款包括单位报账会计领取的备用金,单位职工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的各种待结算款项。
第三条 职工借款主要用于单位购置零星办公用品;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会议费;预交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公用及人员支出等。
第四条 借款原则
(一)限额领取备用金。单位报账会计只能在定额内领取备用金。单位备用金的定额由财政部门根据单位综合预算指标、工作性质和业务量的大小核定。
(二)单位职工借款应先从报账会计备用金中支付,备用金不足支付的,由报账会计到财政部门办理借款业务。
(三)非本单位职工原则上不予借款。 第五条 借款程序
(一)单位报账会计领取备用金。由报账会计本人出具借据,经单位领导签核后到财政部门办理借款,财政部门将款项支付到报账会计备用金账户。
(二)备用金以外的其他借款,应由借款人出具借据,经单位领导签字后由报账会计办理。借据要详细注明借款原因、金额和还款时间。其中外出学习、开会借款要附学习、
会议通知;外出招商借款要附单位证明文件,说明招商路线、外出时间等。
(三)用备用金支付的借款,财政部门受理时,将款项支付到报账会计备用金账户;备用金不足支付的借款,财政部门受理时,将款项直接支付到借款人账户。
第六条 借款人员应在公务办结10日内,凭合法有效的票据到单位财务部门办理报销结账手续,核销借款。其他特殊用途的借款应在计划还款期内及时归还。凡以前借款未结清的,不予再次借款。
第七条 单位应设置“个人借款备查簿”,由报账会计及时登记,并在还款期限到期前3日内提醒借款人。
第八条 职工借款超过还款规定期限1个月仍不还款的,单位应出具催款通知,仍然不还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出具扣款通知。财政部门依据通知从该职工工资中扣款,直至还清借款。
第九条 职工调离原单位,应结清原单位所有借款。未结清借款的,原单位不得开具工资转移证明,超过1个月仍不还的,原单位应出具经领导签核的扣款通知,财政部门依据通知从该职工工资中扣款,直至还清借款。
第十条 备用金管理
(一)单位报账会计要依据收付凭证,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及时登记备用金收支日记账,保证日清日结;按月分别编制“单位备用金对账单”和“备用金余额调节表”与财政部门和核对;按月做好库存现金的盘点工作。
(二)每年12月底,报账会计应缴回所有备用金,次年1月,重新办理领用手续。报账会计在12月底未足额缴
回备用金的,财政部门从该职工工资中扣款,直至备用金借款还清为止。
(三)单位和报账会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备用金的。 2、以白条抵顶备用金的。 3、挪用和贪污备用金的。
(四)财政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备用金的使用、结存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下发前单位职工借款尚未归还的,应在本办法下发后1个月内将前欠款全部还清,逾期不还的,由单位出具扣款通知,财政部门依据通知停发借款人工资。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⑶ 银行贷款如果没按期归还会有什么后果吗
申请银行贷款责任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影响个人征信
(3)财务部工作按期归还贷款扩展阅读:
贷款偿还分类
1、正常
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消极因素,银行对借款人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有充分把握。贷款损失的概率为0
2、关注
尽管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如这些因素继续下去,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贷款损失的概率不会超过5%
3、次级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处分资产或对外融资乃至执行抵押担保来还款付息。贷款损失的概率在30%-50%
4、可疑
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抵押或担保,也肯定要造成一部分损失,只是因为存在借款人重组、兼并、合并、抵押物处理和未决诉讼等待定因素,损失金额的多少还不能确定,贷款损失的概率在50%-75%之间
5、损失
指借款人已无偿还本息的可能,无论采取什么措施和履行什么程序,贷款都注定要损失了,或者虽然能收回极少部分,但其价值也是微乎其微,对于这类贷款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应立即予以注销,其贷款损失的概率在75%-100%
⑷ 银行贷款按时归还本息是指什么
本息是指本金和利息。
本息计算方式:本金+本金×年利率×时间(如果将所扣利息税的数目加进去,公式就是本金+本金×年利率×时间×(1-利息税率))。
现在常常采用等额本息的还款方法,即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每个月的还款额是固定的,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4)财务部工作按期归还贷款扩展阅读:
等额本息还款法的优缺点及适用人群
1、优点:每月还相同的数额,作为贷款人,操作相对简单。每月承担相同的款项也方便安排收支。
2、缺点:由于利息不会随本金数额归还而减少,银行资金占用时间长,还款总利息较以下要介绍的等额本金还款法高。
3、适用人群
收入处于稳定状态的家庭,买房自住,经济条件不允许前期投入过大,可以选择这种方式,如公务员、教师等收入和工作机会相对稳定的群体。
⑸ 不能按期归还的且又符合核销条件的贷款是指什么
不能按期归还的且又符合核销条件的贷款,按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债务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的,应当取得破产宣告、注销工商登记或吊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在扣除以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的部分后,对仍不能收回的贷款,作为坏账核销;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且为了坏账核销再借贷没有继承人的款项,应当在取得相关法律文件后,作为坏账核销;
(三)涉诉的贷款,已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判定、裁定其败诉的,或者虽然胜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作为坏账核销;
(四)其他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核销条件的。
⑹ 贷款不能按期归还,银行客户经理是否有责任
如果是银行工作人员违规放贷肯定要承担责任,如果是按正常手续办的话不需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