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消费金融公司有前景吗
随着网络购物场景的发展,消费金融开始涉足电商领域,针对消费者最关注的价格因素,推出分期付款、30天无责免息等产品,分散消费者的购物压力,刺激消费增长,尤其是中高端消费的增长。消费金融除降低消费者购物压力刺激消费以外,还可以帮助电商企业及商家进行商品营销。通过优惠的支付条件吸引用户,实现用户引流和商品导购。例如根据电商平台的行业及人群特征,推出特定的营销活动,用户通过参与活动或者获得价格优惠,或者获得电商平台及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的消费积分。这种营销活动在引流、导购的同时,还可以增强用户粘性。
互联网消费金融在电商领域的应用,目前处于信用累积的过程,未来实现数据沉淀之后,基于个人账户的信用数据提供更多产品以外的增值服务,将成为其发展的一大趋势。
中国消费信贷市场规模
前瞻产业研究院显示,2015年中国人民币信贷余额达到93.6万亿,同比增长14.9%;同期消费信贷余额达到19.0万亿,同比增长23.3%。近年消费信贷余额增速显著高于人民币信贷余额增速。预计2019年消费信贷余额将占人民币信贷余额总额的四分之一,并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在消费信贷快速增长的大背景下,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也将迎来快速增长。
互联网消费金融交易规模
2013年至2014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陆续有电子商务企业、在线支付企业以及P2P信贷企业加入,同时,传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也在抓紧在互联网领域的尝试。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消费金融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指出,2013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交易规模达到60亿元;伴随着京东与天猫等进入市场,2014年交易规模突破183.2亿元,增速超过200%;2015年整体市场则突破了千亿。预计未来几年,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交易规模仍将保持高速增长,到2019年达到3.398万亿元的水平。
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保持快速增长原因
前瞻产业研究院认为,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保持快速增长的原因在于,参与主体从原有的P2P为主导的消费金融市场,拓展到目前以电商生态为基础的互联网消费金融,参与主体的数量和类型较2013年有明显突破;
其次,以网络购物为代表的电子商务市场持续高速增长,用户消费需求和能力进一步提升,消费渠道进一步拓宽;最后,互联网金融在2013年开始进入真正的爆发期,2014年则延续了2013年的强势表现,在理财、投资以及信贷领域均有突破。
实际上,自2014年开始,电商生态的消费贷款在互联网整体消费贷款的比例开始迅速攀升,艾瑞咨询预计,在2016年该项业务将成为互联网消费金融中最主要的商业模式。
技术创新,互联网释放消费金融需求
得益于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对用户行为习惯造成了颠覆性的变革,大数据技术解决了消费金融领域风控的效率瓶颈。同时,随着
2015年央行向8家私营机构发放个人征信业务试点许可,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分析消费者在互联网上留下的浏览、购物、社交等多维度数据,可以更好地覆盖以往央行征信体系覆盖不到的长尾人群。近年来,互联网消费金融规模年复合增长率达到300%以上,在个人征信业务许可的当年更实现了546%的增长。
另外,移动互联网的崛起,也使得消费金融摆脱了固定场所的限制,移动端成为消费金融的重要阵地,2017年移动消费金融用户渗透率达到了15.9%
消费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强
对消费金融的支持力度正在加大。从对金融机构的定向业务支持转而对整个消费金融行业的全面支持。银监会放开了消费金融公司审批的地域限制和数量限制,成熟一家,审批一家,积极推动消费金融公司设立的常态化。
消费场景日益丰富,互联网渠道直接触达客户
首先,电商改变了大众的购物习惯,消费渠道的便利性激发了小额高频的购物需求。其次,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将互联网的流量竞争从线上延伸到了线下,线下的消费场景包括3C产品、电动车、医美、租房、培训教育、旅游等。
随着中国互联网消费金融的快速发展,监管政策将逐步出台,行业将迎来整改。监管政策的不断深化加强,互联网消费金融将会两级分化,不合规的平台将会逐步的退出市场,合法合规的平台将会以金融科技促进机构自身的发展,加强风控和定价能力为核心竞争力。未来,在场景、数据和风控基础上持有牌照的消费金融公司会促进消费金融市场的快速增长,给用户带来美好的消费体验,给社会创造无限的价值。
2. 征信显示我有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余额为0
这就是个骗子公司,我根本没用过也是显示: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的0元贷款,已结清,什么鬼啊?
3. 银行工作6年,打算去消费金融或者小贷公司,这个行业目前发展如何
入行接近五年,个贷中心做了三年多,收入也不错有20多一点点。最近也打算去小贷或者消费贷款公司应聘团队经理或者区域经理。带几个人跑市场做KPI很锻炼人,勇敢决定。银行不再是铁饭碗,各种指标压力大,而且事情不专一,个人认为未来几年银行会遭遇断崖式下滑,早点出来闯荡比较好~ 来自职Q用户:匿名用户
我觉得如果银行没发展,去小贷不失为好去处,小贷给的空间比较大 来自职Q用户:庄女士
4. 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频出,行业马太效应或将凸显
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以来,具备实力的互联网金融公司结束野蛮生长的P2P网贷业务模式,依托自身经营优势寻求转型金融科技,主营业务逐渐演进为助贷业务、消费金融业务和财富管理业务等。
而在2020年,互金行业不仅迎来曾经的第一大网贷平台陆金所控股的上市,也迎来了金融科技相关监管政策的频频出台。
“监管机构制定了与金融科技公司发展相关的政策和指导性文件。作为一家金融科技公司,我们认为政府监管机构已经认可金融科技带给金融系统的价值,例如线上获客和服务、大数据分析和风控等。”嘉银金科董事兼首席执行官严定贵曾在2020年第三季度的电话会议中这样说道。
助贷业务有了监管指导,轻资本模式成为主要发展方向
2020年第三季度,陆金所控股旗下平安普惠的零售信贷业务促成贷款余额为5358亿元,同比增长21.4%。
另外,促成贷款规模达到百亿以上的还有:360数科660亿元,乐信483亿元,信也科技170亿元。宜人金科、嘉银金科为32亿元、33.3亿元。
2020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公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对联合贷款、助贷业务提出相应规范要求。
对此,一位上海的助贷行业从业人士此前对澎湃新闻表示,对于助贷今后的机构合作模式,贷款产品模式及额度,产品信息披露要求,大数据隐私保护,各参与方风控要求等方面算是最终落地,未来在助贷业务中,各方的权责角色界限要求,都进一步明确,是有利于助贷业务更健康的进一步发展的。
“《办法》明确验证了360数科的业务模式,并为行业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原则。”360数科首席执行官兼董事吴海生在2020年第三季度财报中指出。
乐信CEO肖文杰则表示,整体来看,《办法》展示出监管部门对互联网消费金融业务态度的积极转变,最受外界关注的一点在于,新政为助贷业务合规了指明方向,行业有望迎来良性快速发展。新规对银行与第三方机构合作范围,作出概括性定义,将与商业银行在营销获客、联合贷款、风险分担、信息科技、逾期催收等方面开展合作的各类机构均纳入合作机构范畴。
“业内预计,助贷行业在规范快速发展的同时,行业马太效应也会更加显著。”肖文杰还表示。
助贷业务可划分为平台向银行缴纳保证金兜底的重资本模式,以及不兜底只输出技术的轻资本模式。《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助推了轻资本模式的推行,因为其更符合《办法》里对金融科技平台和银行等资金方助贷模式的发展方向的要求。
2020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360数科平台服务内轻资本模式的贷款发起量为169.08亿元,同比增长48.7%。平台服务内轻资本模式的在贷余额为214.53亿元,比截至2019年9月30日增长97.2%。
1月26日,乐信CEO肖文杰在新战略发布会上介绍称,截止到目前,乐信新增交易额中,无风险、纯科技服务模式的“轻资本模式”部分占比已达到50%。
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
2020年8月,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调整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最新的LPR的四倍为15.4%。此前上限为“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
一位北京的助贷行业人士认为,作为助贷方平台产生借款主要来自银行等金融机构,按说不适用《规定》。
也有互金公司如趣店在2020年二季度财报中表示,如果相关法院或监管机构要求对趣店的业务采用相同的利率上限,则趣店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可能会产生净亏损。
嘉银金科方面此前也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最高法民间借贷新规仅适用于民间借贷,由于嘉银金科已成功完成了向机构资金的转型,因此预计此项规定对其运营影响将是微小且可控。嘉银金科对持牌金融机构对此项规定可能会存在的连锁反应做好准备。”
乐信总裁吴毅1月26日对澎湃新闻表示,按照《规定》,受司法保护的利率上限是下行的,潜在的定价空间可能会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压缩。但他也指出,《规定》对长期行业的发展不一定是坏事,因为行业更加规范了才能够健康发展。
乐信第三季度财报数据显示,其平台促成借款平均名义年化利率为15%,低于最新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
陆金所控股则在财报中提到,其新增信贷用户的整体费用低于24%(含15.4%内部收益率和8.6%增信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1月15日,澎湃新闻从相关权威渠道获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适用范围问题的批复(下称“批复”)显示,经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属于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其因从事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上述上海的助贷行业从业人士表示,从那个文件上来看,确实小贷机构不再适用于4倍LPR,接下去就看各地的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最高院文件的执行。
“只能说,有小贷牌照的主体可以做业务,”他说,“但不是所有的助贷业务都是通过这块牌照主体来做。”
网络小贷牌照或“沦为鸡肋”
2020 年11月,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将绝大部分网络小贷公司的经营范围限制在了注册地所属省级行政区域,只有“极个别”网络小贷公司在经过银保监会批准后可以跨省经营,并且将直接由银保监会负责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提高了网络小贷公司注册资本门槛至10亿元,跨省经营的网络小贷公司注册资本则不低于50亿元;要求网络小贷在开展联合贷款业务时单笔出资比例不得低于30%,由此限制了网络小贷公司通过联合贷款可以放大的贷款规模。
360数科首席执行官兼董事吴海生在三季报中也指出,《意见》旨在限制小额贷款和联合贷款活动中的杠杆比率。这套新规则与监管机构近年来为降低金融体系的杠杆作用和减轻潜在的系统性风险而做出的努力是一致的,360数科在小额贷款和联合贷款中有着边际敞口。
吴毅指出,乐信的助贷模式中,大部分的借贷并不是通过网络小贷的模式发放,因此,《意见》对乐信的影响很小。
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新宇此前也表示:“《意见》对助贷业务谈不上有特别的限制,提到的核心业务不得外包、不得引导借款人多头借贷等要求也都和已有的规定保持一致。”
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数字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陈文也认为,监管认定的助贷业务基本属于金融贷款营销获客业务,风控不应当由助贷机构承担,所以谈不上杠杆监管,而且助贷也不需要资质。
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志东则表示,对助贷业务进行规范后,强调小额贷款公司的独立风控能力,杜绝“以助贷合作为由,行风险兜底之实”的操作方式。关于风险分担,在目前业务操作上银行一般都要求小额贷款公司提供保证金、担保或兜底,但该等由不具有融资担保或保险资质的小额贷款公司提供担保增信被严格禁止。
另外,互金公司大多拥有网络小贷牌照,《意见》的出台或使其网络小贷牌照含金量大大降低。
“新规出台后网络小贷牌照沦为鸡肋,而且还有‘5年股权’的规定,对于网络小贷而言无异于一记‘闷杀’,网络小贷牌照存量的转让拍卖将会被冻结,也不会有新增,预计后续市场实力玩家更倾向于选择消费金融牌照,而不是网络小贷牌照入场。”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说。
消费金融政策频出
除助贷业务外,360数科、乐信和陆金所均开展了消费金融业务,尤其是陆金所还获得了消费金融牌照。消费金融公司也迎来数项政策。
2020年11月,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促进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下称《通知》),为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带来了3条监管支持政策:适当降低拨备监管要求,拓宽市场化融资梁道,增加资本补充方式。
对此,360数科首席执行官兼董事吴海生认为,《通知》明确规定了消费金融公司与贷款便利化平台合作的具体做法。此类监管变化似乎有利于具有强大风险管理和监管合规能力的平台。360数科看到了扩大由数据驱动技术支持的数字平台服务范围和深度的机会,以实现其长期战略目标。
2021年1月13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将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评级结果分为1级、2级(A、B)、3级(A、B)、4级和5级,评级结果将作为消费金融公司市场准入事项等参考因素。
银保监会表示,《办法》的发布和实施,进一步完善了消费金融公司监管规制,为强化分类监管提供了制度支撑,有利于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引导消费金融公司强化风险防控,发挥特色功能,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只能说整个行业还是有发展前景和空间的,特别是持牌机构的前景还是向好的。申请消金牌照,以业内人士的感受来说,门槛并没有发生什么明显的变化。对于消费金融牌照的审批,还是非常看重股东背景。”上述上海的助贷行业从业人士表示。
他指出,如果未来网络小贷牌照的门槛还是很高的话,更多的互联网系或者银行系巨头都会谋求消金牌照,未来有更多的消金机构批复设立,但这背后也意味着更多的人在抢,被淘汰的也会很多。
5. 哪些情况会限制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
据报道,日前相关机构发布的《2017年消费金融行业发展报告》显示,2012~2016年,我国消费信贷余额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但是目前不少金融公司资金成本居高不下,由于受成本高的限制,纷纷寻各路资金“开源节流”。
希望国家相关部门可以出台响应的政策,保证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和运营!
6. 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有哪位高人解释一下,最好有例子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及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等。由于消费金融公司发放的贷款是无担保、无抵押贷款,风险相对较高,银监会因而设立了严格的监管标准对于一次到底能贷多少钱,此前出台的相关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
向个人发放消费贷款的余额不得超过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按照2008年北京市职工月均工资3726元来计算的话,一次最多只能贷18630元。
业内人士表示,虽然公司目前尚未对贷款上限做出明确规定,但应该暂时不会超过汽车类贷款的下限,差不多3万元左右。
对于即将开展的这项新业务,该人士表示出充足的信心。他指出,过去一年买房的人群规模庞大,估计今年在家装消费贷款这一块公司应该大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消费者在享受便捷的同时,也要为付费做好准备。
为了防止过度消费,银监会此前公布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对于此类贷款的利率做了规定。即每笔贷款将由消费金融公司按借款人的风险等级进行定价,但最高不得超过央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一毫一厘即成为法律界定的高利贷。
目前,央行规定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5.31%,六个月为4.86%,一至三年则为5.4%。据上述人士介绍,一般而言,消费类贷款的还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如果按照一年还完款来计算,借消费贷款买一部价值3000元的手机,您为此付给银行的利息最高可能达到63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