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作调动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工作地点变动了,职工需要办理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转移手续。
1、异地公积金的账户转移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由本行政区域转到外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还有一种情况从外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转入本辖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
无论哪种情况,都需要职工到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个人公积金转移接受函》。接受函上面必须注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和转入地的银行接受账户。
2、职工在转出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资金转出后,需要及时到转入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资金入账手续。如果没有及时办理,可能会产生转入的资金没有及时计入个人的公积金账户。
3、职工调动工作后,应该督促原单位的经办人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封存手续。如果没有办理封存手续, 是没有办法办理调入手续的。
(1)工作调动再用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相关法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㈡ 已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工作调动怎么办
一、已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工作调动时只要保证月供按时交纳,不出现逾期还款或扣款卡余额不足就没有问题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会执行到该套房屋贷款还清是结束。
二、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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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1、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
㈢ 工作调动后,公积金贷款问题
回答如下:
1、公积金不能异地购房贷款。如果D县属于B市管辖(B是地级市,D是B下属的一个县),职工交纳的公积金在一个公积金管理中心,则可以。如果是这样,公积金贷款额度:一手房贷款额度最多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的75%且不超过35万元,二手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交易价的60%且不超过30万元。
2、如果B、D没有隶属关系,目前你只能申请商业按揭贷款,等贷款发放并正常开始还款后,可以提取D县的公积金用于偿还按揭贷款的本息。
3、如果你不是很急(我估计房价还能降一些),让B市单位为你缴交公积金(须交满半年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然后将在D县的公积金转移过来。
以上建议仅供你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㈣ 工作调动到外地,原工作地公积金贷款尚未还完,剩余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㈤ 跨区域工作调动对公积金贷款有影响吗
只要在你公积金贷款区域接着缴纳就没有影响,如果你贷款区域公积金停缴了就有影响了
㈥ 已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工作调动怎么办
已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工作调动时只要保证月供按时交纳,不出现逾期还款或扣款卡余额不足就没有问题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会执行到该套房屋贷款还清是结束。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