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貸款買房,收入達不到月供2倍怎麼辦
目前工資卡上的每月收入還月供可以,但是達不到月供的2倍,
把收入開高一點,但是銀行一定要查半年的流水,
你能提供高學歷的證書,或者教師公務員之類的職業,貸款會相對容易,
另外
本地有事業單位或者公務員做擔保會更加方便,
⑵ 按揭買房中途付不起月供怎麼辦,可以賣或轉讓嗎有房產證!
當然可以的啊。
其實,按揭了,房產的他證,也就是抵押權給了銀行。
房產證還是在你手上的,你還是可以去把他賣掉。
只不過,談好了價錢必須要下家先支付你一筆錢,把欠銀行的錢先還掉,然後取回他證,才可以進交易中心。
這樣,其實你就不欠銀行的什麼錢了。
還有一個辦法,就是,讓下家在買下你的房子的同時,頂下你的按揭,就是頂下你的銀行合同。這個也叫轉按揭。
這個稍微有點麻煩,因為銀行要審核下家的資質,比如工資收入啦,年齡啦,還款的能力啦。
覺得可以的,就會把合同和欠款轉成心的下家的名字。
這樣其實是他開始做房奴了,你終於解脫了。
⑶ 如果貸款買房,中途還不起怎麼辦
貸款買房,中途還不起的話,那麼就會出現貸款逾期,銀行會向法院起訴,將你的房產拍賣用來償還貸款,所以你一定要考慮好,自己是否有還款能力。
買房貸款,是這樣的情況。
購買房屋時,許多購房者會因資金不足而選擇向銀行借款,很少會有人一次性全款購房。而貸款的方式有很多種相對也比較復雜。其中,最常見的兩種還款方法是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但是有很多購房者對這兩種還款方式一無所知,甚至無法區分等額本金和等額本息之間的區別?
等額本金與等額本息的區別
等額本金與等額本息的區別:
等額本金:每個月還款額不同,隨著期數的增加月還款額不斷遞減,這種方式是將貸款本金按還款總月數均分,再加上上期剩餘的本金利息得出月供數額。
計算方式:
月供=(總本金/總期數)+(本金-累計已還本金)*月利率;
月本金=總本金/總期數;
月利息=(總本金-累計已還本金)*月利率;
總利息=(總期數+1)*總本金*月利率/2;
總還款額=(還款月數+1)*貸款額*月利率/2+總本金;
等額本息:每月還款總額相同,因為月供中的本金佔比逐月增加,利息逐月減少,總期數不變。
計算方式:
月供=[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貸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月利息=剩餘本金*貸款月利率;
總利息=貸款額*貸款月數*月利率*(1+月利率)*貸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貸款額;
還款總額=貸款額*貸款月數*月利率*(1+月利率)*貸款月數/[(1+月利率)*還款月數-1];
貸款期限越長利息相差越大
在一般的情況下,等額本息支出的總利息比等額本金要多,而且貸款期限越長,利息相差越大。
等額本息隨著還款後貸款本金的逐步減少,利息比例逐漸減少;等額本金每個月還款的本金數值保持不變,利息逐月減少,月還款總額逐漸降低。
同時,我們可以看出來在前八年中,等額本金還款總額更高,利息少一些,但是月供壓力會更大,這段時間也幾乎感受不到利息少的好處。因此等額本息說白了就是用更多的利息來換取更小的還款壓力,對於首付資金較少的人群來說,等額本息的還款方式能夠支持更大總額的貸款,而對於帶有投資目的和首付比例比較高的購房者來說等額本金會更加合算。
申請購房貸款要注意那些?
1、金額應量力而為
一些購房者認為貸款金額越大越好。實際上,情況並非如此,因為貸款是要還的,如果買方的貸款期限長且貸款金額更大,則將支付的貸款利息將會更多,這將增加還款壓力。
2,首付與收入
根據當前規定,首套通常需要30%首付,第二套房子至少需要40%的首付。此外,最好確保他們的月收入達到月還款額的兩倍以上,這可以幫助提高抵押合格率。
3、申請貸款前請勿使用公積金
如果在貸款前提取公積金余額,則公積金賬戶上的余額將變為零,因此,公積金貸款限額也將變為零。換句話說,您目前無法成功申請公積金貸款。
4、提前還貸
不要以為手上有一定資金後隨時都可以提前還貸,這要根據具體的貸款方式以及還貸時間來綜合考慮。有的時候提前還貸未必是好事。
大家在選擇房貸的還款方式時應根據個人需求、風險偏好以及經濟能力來決定,如果還款能力比較強,選擇等額本金就能減少利息總量,但若是房貸負擔比較重,那麼選擇等額本息,壓力就會小一些。
等額本金前期還款壓力比較大,後期壓力逐漸遞減,因此適合還款力強、首付比例高的人群,另外年紀稍微大一點的人群也適合該種方式,因為隨著年齡的增加,收入可能會逐漸減少。
等額本息每月還款額度相同,適合有規律開支計劃的家庭和剛剛開始賺取薪水的年輕人,這部分人群隨著年齡的增加收入和職位會逐步增加,這類人群選擇等額本金的話,前期壓力會非常大。
因此,兩種方式各有其獨特的優勢與劣勢,每個人都應該根據目前和未來自己的收入狀況進行選擇,不要相信別人簡單的一句建議。
⑷ 貸款買房月供付不起可能出現的情況
一旦出現貸款買房月供付不起的情況,經過抵押當事人雙方協商,可通過拍賣等合法方式處分抵押房產。協議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在處分抵押房產時,房產的共有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處理抵押房產所得金額,要先支付處分抵押房產發生的費用,再扣除應繳稅款,之後償還抵押權人的債權本息、違約金、賠償損失。如有剩餘,交還借款人(抵押人),不足以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的部分,抵押權人有權向借款人(抵押人)繼續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