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循環貸第一次貸款還還完後,第二次需要擔保人簽字嗎
你好:循環貸款是銀行信貸業務的一種,只要在循環貸款期限內,你可以隨貸隨還,也不需要辦理任何貸款手續,因為在簽定循環貸款合同前,貸款手續應該就辦完了。如果循環貸款到期了,你還想繼續使用循環貸款這一業務,所有手續要重新辦理。
㈡ 銀行貸款證是三年的,一年後還錢還需要擔保人簽字嗎如果繼續續貸擔保人可以不在擔保
你最好當面確認一下。不然出了問題還是會找你的。
這個擔保不擔保是你說了算的,不想擔保就不要做了。
㈢ 銀行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一般這個額度是不需要的,但是個人的徵信情況要良好。
你可以這解決:
1、申請信用貸款;
2、申請一張信用卡也可以。
㈣ 你好,請問貸款到期了,需要續期,擔保人不想擔保了,擔保人不去續期,合同還會不會生效,擔保人還𠄘
您還,如果擔保的擔保期限屆滿,而擔保人拒絕再次保證,那麼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但是主合同依舊有效,擔保人不影響主合同的效力。如果持復印件去續保,正常情況下,需要保證人親自到場簽訂合同,僅僅是復印件是辦理不了保證的,即便辦理了,對保證人也是不能產生約束力的。
另外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一般保證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連帶保證責任是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因此,貸款到期不意味著保證期屆滿,如果未約定保證期限,則是您貸款到期後6個月,如有約定按照約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五條: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㈤ 貸款一年,到期也還清了,還需要原來的擔保人來擔保嗎
沒有這個規定,擔保法要求,每名保證人的義務期限僅僅是該筆業務的貸款期限,如果已經結清,其實保證人也無需再承擔擔保義務,希望回答對你來說有幫助!
㈥ 一年一貸續貸時候沒有擔保人簽字有效嗎
辦理一年期貸款,到期按時償還以後,可以續貸。第一次辦理的時候銀行為了降低風險,增加了擔保人擔保的方式,所以你簽的擔保合同應該是一年期的。
一年一貸是好像是授信額度,就像信用卡一樣,有時限的,信用卡授信一般是5年,你簽的擔保合,應該也是一樣的,後面續貸沒您的簽字應該是沒有關系的。
貸款合同一年的,有可能是最高額擔保合同,要看原合同約定。如果續貸構成新合同而擔保人未在續貸合同上同意擔保,則沒有擔保責任。
㈦ 銀行再次貸款還需要擔保人嗎
一般都是需要的,
1、擔保是一種常見的貸款增信手段;
2、借款人申請貸款,是否需要擔保增信是根據銀行審批規定來執行的,與個人貸款的次數沒有太大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