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相同的房子,一輩子租房子住和按揭貸款買房住一輩子還清,哪個更劃算這兩種情況中,這女孩們更傾向於嫁
你好,其實是租房子的選擇性和隨意性等都會優於買房子的, 1、買房子要做一輩子房奴; 2、買好房子後要對裝修、修繕、傢具等諸多問題考慮; 3、而租房子的則有條件根據實際情況、經濟情況等對租住面積、風格、地域環境等隨時進行調整; 4、但就女孩的心理上,我覺得她還是願意嫁給買房的人,因為,心想:那必竟是自己的房。希望符合你要的答案。
❷ 在同一城市既有房貸又有房租個稅抵扣可以二選一嗎
住房貸款與住房租金不得同時享受,只能二選一。選擇扣除住房貸款利息,就不能再扣除住房租金;反之亦然。
❸ 租房有貸款影響房貸嗎
個人徵信良好符合貸款資質即可申請
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條件:
1、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同時具有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4、具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償還貸款本息、並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人;
5、具有購房合同或協議,所購住房價格基本符合銀行或銀行委託的房地產估價機構的評估價值;
6、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❹ 個人所得稅 購房貸款和 租房在是否可以同時申報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
第二十條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十七條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800元。
購房貸款利息每月的最高扣除標准為1000元,而租金扣除標準是800~1500元,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
❺ 一年內能同時提取房貸公積金和租房公積金嗎
不要說一年內同時提取租房公積金和房貸公積金,任何時候都不能,提房租公積金,說明你沒有房子,如提房貸公積金,必須有備案的購房合同或預售合同,且公積金一年只能提取一次。
❻ 租房貸是什麼意思
在選擇房屋中介租房的時候,中介一般會提供幾種付租方式,如「押一付一」、「押一付三」、「押一付六」以及「押一付十二」。這種租房的模式大家應該很熟悉,不同的是,如果選擇「押一付一」的方式,中介會提出可以辦「租房貸」,幫助租房者向第三方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每月需按時還貸款來抵房租。
看上去好像很方便,只要支付兩個月的房租,就可以入住,沒想到卻背負了一筆貸款。租房貸陷阱有哪些:
1、中介與租房者簽訂合同(實際上是貸款合同);
2、銀行審批通過,一次性把錢打到中介賬上;
3、中介拿這筆錢繼續與更多房東簽約;
4、一年的房租起碼可以分4個房東,每個房東三個月,只要有新房東,可以一直進行下去。
(6)一年之中既有租房又有貸款擴展閱讀:
整治措施
2018年8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市銀監局、市金融局、市稅務局等多部門對住房租賃企業約談時提出的「三不得」要求中,第一條就是住房租賃企業不得利用銀行貸款等融資渠道獲取的資金惡性競爭搶占房源。
而在市住建委已經啟動的對住房租賃企業的聯合專項執法檢查中,不按約定用途使用融資資金的行為也被列入「三嚴查」之一。
2018年8月23日,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重申,市住建委已經會同市銀監局、市金融局等調查「租房貸」,將嚴查租賃機構的資金來源和流向,一旦查實將從嚴處罰。
❼ 一年內能同時提取房貸公積金和租房公積金嗎
可以,每個月都可以提!
❽ 如果既有貸款,又有租房,按照什麼標准扣除
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❾ 最新的個稅抵扣,如果我有房貸又租了房,我可以不選擇房貸抵扣,而去選擇住房抵扣么因為租房抵扣更多
所謂房貸利息抵稅,一般是指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將房貸產生的利息作為稅前減除項扣除,對扣除後的收入部分扣以個人所得稅。
假設購房者a在一線城市購買總價250萬元的普通住宅,首付50萬元,剩餘200萬商業貸款貸20年,月均還款額將達13927.74元,其中5594.40元是利息支出。購房者a的稅前月收入是2萬元,按照現在的個稅政策來算,扣除四金、稅基等應納稅2459.02元,但是如果按揭貸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稅前抵扣,那麼其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購房者a的應納稅額為1097.42元,減少1361.6元,相當於節省了利息支出的24%。相比於購買普通住宅的購房者,這條政策對於購買高檔住宅且工資水平較高的人群減負效果更佳明顯。
❿ 個稅抵扣,有首套房貸,同時在異地工作租房,房貸抵扣可以不連續嗎,隔開到不同年份嗎
第一年房貸抵扣,第二年房租抵扣,第三年繼續房貸抵扣。從2019年1月1日施行的個稅抵扣政策中可以了解,首套房的房貸可以抵扣1000元每月,租房可以抵扣1500元每月,這兩項不可以疊加。
《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發〔2018〕41號):
第十七條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准為每月800元。
(10)一年之中既有租房又有貸款擴展閱讀: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第十八條本辦法所稱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納稅人任職受雇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全部行政區域范圍;納稅人無任職受雇單位的,為受理其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的稅務機關所在城市。
夫妻雙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條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條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條納稅人應當留存住房租賃合同、協議等有關資料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