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農村信用社貸款擔保人滿一年必須重新簽字嗎
一般是對抵押物做評估是需要重新做一次評估,以防止抵押物貶值。 追問: 一般需簽幾份合同?我在空白合同上簽了四份信貸員會不會挪作它用 回答: 合同的簽約不應該是空白的,應該是合同的雙方或多方將合同的要素填寫齊備、完整才可以簽約。簽約完成後所有簽約方都應該各持一份。 追問: 我由於有事要辦,信貸員就拿出四份合同表讓我簽,朋友也貸出了款,不知道是否需用四份 回答: 一般情況下,合同的分數取決於合同的簽約方、抵押方及監管方。四份是最少的,借款人、擔保人、銀行、抵押受理的單位。 追問: 我沒有拿到也沒聽說別人哪到過肯請您的指導 追問: 我屬於工資抵押 回答: 工資抵押是沒有約束力的,這個信用社也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在做。你現在就要核實,你當初簽約的擔保是幾年,如果是一次性的簽約三年,你就不能再次去簽約了。擔保不是什麼好事情,老話講的好,世界上不要做三件事:保媒、擔保、借錢!!!。 追問: 我現在擔心的是如果貸款人和擔保人都沒合同,四份合同會有幾份多餘嗎? 回答: 多幾份是沒有問題的,只要你手裡有一份,並且必須有就可以了。 追問: 我的意思是多出來的不要是空白的。曾經有過未簽過字就當過擔保人的。
❷ 給朋友銀行貸款做擔保一年以後我就不是擔保人了嗎
如果在合同中約定了你的擔保時限為一年,那麼一年以後你就沒有擔保責任。若沒有約定,則你的擔保時限為合同約定的貸期到期之後的六個月。【長沙貸款】
❸ 貸款一年到期後 擔保人需要承認責任嗎
如果貸款人無法還清款項, 擔保人肯定是有責任的
既然當了擔保人, 簽署了相關協議, 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當借款人無法還款時, 擔保人就要承擔相應的還款責任, 三個擔保人 共同承擔
如果是有抵押物的, 那麼銀行收回抵押物, 或許不會追究擔保人責任
如果沒有抵押物, 那麼三人就要承擔相應的還款義務, 無法還清的話, 銀行有權訴諸法律渠道追究借款人和擔保人的相應責任
金額如果不大,可以與銀行協商,適當延長還款期限
❹ 我在銀行貸款不到一年.擔保人現在能換一個嗎
擔保人一旦簽訂擔保協議而要退出,一般要由借款人向銀行申請更換擔保人,經銀行審核新的擔保人合格並同意後,才可辦理相關手續變更擔保人。
❺ 替人在銀行做擔保貸款一年,三年沒還上。擔保人是不是過了擔保有效期
你好,只要主債權沒有過時效,擔保就有效,債務人如果還不出債務,擔保人是要承擔連帶償還責任的。
❻ 銀行貸款擔保人有期限嗎
擔保人沒有法律期限,除非是擔保的這筆錢都還完了,接下去沒有去擔保了,那期限也到期了。
❼ 給人銀行貸款做擔保一般期限多長
實際生活中,借款一般會要求找擔保人進行擔保保證,此時會簽訂擔保合同,擔保合同中一般會對擔保人的擔保期限作出相關的約定,所謂保證期間就是指保證合同當事人的約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債務履行期屆滿後,保證人能夠容許債權人主張權利的最長期限。在保證期間中,債權人應當向債務人提起訴訟或仲裁(在一般保證中)或向保證人(在連帶保證中)主張權利。逾此期限,債權人未提起上述主張的,保證人則不承擔保證責任。可見,保證期間構成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擔保權利消滅的法律後果。關於擔保期限,民間借貸擔保人的期限是: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由此可見,作為擔保人應當承擔對債務的連帶責任,你有權向擔保人主張你的權利。但若超過六個月,債權人未提起上述主張的,保證人則不承擔保證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❽ 我一個朋友在銀行貸款15萬,我做了擔保人、不知道一年要還貸款多少利息
若按商業貸款六個月至一年(含)``年利率6.56%計算
等額本息:每月償還本息12948.61元,總支付息款: 5383.27 元, 累計還款總額: 155383.27 元
若有上浮利率10%,就在此基礎上乘以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