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女子貸7000元還36萬是為什麼
大學生毛某從網路貸款7000元,從而陷入"套路",最終"以貸養貸"產生36萬元債務……8月6日,四川樂山警方召開新聞通氣會,當地警方從兩起網路詐騙小案入手,深挖線索破獲了"5.21"特大網路詐騙案,輾轉五省市抓獲"套路貸"團伙共147人。
今年5月21日以來,樂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接到2起樂山某高校在校大學生關於被網路詐騙的報案。這兩名大學生遭遇的正是"套路貸"。
因無力償還,沈某、毛某兩人受到網路貸款平台 " 催收人 " 的電話滋擾、恐嚇、誹謗等不法侵害。無奈之下,兩人先後報警求助。
接到報警後,樂山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民警發現該案涉嫌網路詐騙,雖然金額不大,但是群眾利益無小事。通過大量的分析研判發現,這不是一起普通的小案,而是一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壞、涉及全國多地的特大網路詐騙案。
Ⅱ 網上貸款違不違法
網上貸款有合法的,也有非法的。要看清楚,區別對待的。
望採納,謝謝
Ⅲ 網路貸款的法律規定
(一)P2P網貸平台運營及收費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4條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規定: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
(二)關於借款協議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三)關於對借款提供擔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三條:在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
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中明確規定,居間人提供貸款合同訂立的媒介服務,可依法向委託方收取相應的報酬。因此貸款服務機構的存在和服務費的收取都是符合法律規定並受法律保護的。
(3)社會與法女子網上貸款擴展閱讀:
一、網貸違法的行為:
1、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
解讀:防止非法融資。
2、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解讀:網路借貸要遵守個體和個體之間借貸的要求。所有資金全部託管到銀行,保障安全,防止「跑路」。
3、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解讀:保本保息,只有銀行才能做到。如果網貸平台這樣宣稱,就是誤導誇大。
4、自行或委託、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解讀:不能落地,要遵守網路這個性質,不能越界。
5、發放貸款,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解讀:貸款是銀行的業務。
6、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解讀:項目募集期不能結束,無法有效的監管。
7、自行發售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代銷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產品等金融產品
解讀:這是銀行代理業務,還是不能越界。
8、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託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解讀:這是資產管理業務,不能越界。
9、除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
解讀:互聯網金融不能入侵實體金融。在系統上做到風險隔離。
10、虛構、誇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瑕疵及風險,以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等進行虛假片面宣傳或促銷等,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借款。
解讀:做中介,要誠實。
11、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場外配資、期貨合約、結構化產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風險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解讀:要保持服務實體經濟的方向,不能流入到虛擬經濟中。
12、從事股權眾籌等業務。
解讀:股權眾籌是又一個互聯網金融領域,不能越界。
13、法律法規、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二、網上貸款注意事項:
任何事情都是一把雙刃劍,網上貸款也是,有其利必有其弊,總會有些不法分子會鑽空子,謀取私利。因此進行網上貸款的時候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選擇知名的銀行和金融機構。知名銀行有保障,信譽度比較高。
2、不要被「無息」所迷惑。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同樣沒有付出的貸款是有風險的。
3、要看清合同的各項條款。簽署合同前,要看清各條各項,不要盲目的同意和默認。
Ⅳ 網上貸款違法嗎
網上放貸款,如果利率不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四倍,是不違法的。如果超過的,則超過部分屬於高利貸,是違法的。如果行為人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高利轉貸給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還會構成高利轉貸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
以轉貸牟利為目的,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高利轉貸他人,違法所得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五條
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是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合同成立時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稱「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Ⅳ 700多名女性墜入佳麗貸中無法自拔,事件的背後反映了怎樣的社會問題
700多名女性墜入佳麗貸中無法自拔,事件的背後反映了怎樣的社會問題?
反應了過度消費已經影響了很多女性的生活,甚至有大部分的女性已經因為過度消費身陷囹圄。
一、過度消費已經成為社會的普遍現象
很多人都用過花唄、借唄、白條等等借貸工具,也因為這些工具太過泛濫,導致過度消費成為了現代社會的普遍現象。
很多小額貸款或者網上貸款都藉此把魔爪伸向了社會上的底層民眾,這些底層民眾因為自身工資太低,但是又因為各種原因急需用錢,所以就會選擇用這些不正規的貸款。
最終就會釀成各種慘劇。想要避免發生這樣的事情,就需要抵制過度消費的誘惑。
Ⅵ 河南一女子身份被冒用貸款200萬,如何防止跟人信息泄露
隨著信息時代的到來,個人隱私保護敲響警鍾。如果保護個人隱私不被泄露,成為了廣大人民群眾日益關心的一個問題。
網路生活頻繁,現在手機黨十分多,而人們上網沖浪,隨時有可能造成信息泄露,比如游戲賬號注冊、郵箱注冊、網上購物、網上建卡等等。
時代在進步,騙子的騙術也在不停進化。我們不貪圖小便宜,通過正常渠道下載軟體並在官網注冊,與網友保持君子之交,那麼就可以將危險發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網路陷阱多,發生災害我們也不要驚慌。我們生活在法律的保護之下,步入法治社會,人人也都要有運用法律維護自己權益的能力。我們生活在陽光之下,只要我們沒做過,就能獲得法律救濟。
Ⅶ 柳州女子把手機借給熟人,竟背上了5.6萬元的網貸,對方是如何作案的
柳州有一名女子把手機借給熟人,竟然背上了5.6萬元網貸,對方直接把手機拿過來,用支付平台進行轉賬。在轉賬之時只要超過了一定數額就會進行刷臉認證,由於女子太過信任熟人,才會遭受匡騙。在發現了之後就對這一進行情況進行了舉報,人心隔肚皮,不管是誰拿到手機之時,都應該提高警惕。無論是關系再好的人,也不要輕易把手機借給他人。手機裡面還有自己大量隱私,不太適合向對外展示,那麼讓我們具體了解一下吧!
總之,有很多人對金錢沒有任何規劃。一些壞習慣會讓愛他的人蒙受遭受巨大傷害,如果身邊人有不良嗜好,就要盡量去遠離,也不要把私人物品隨意交給他人,一定要緊緊的盯著。
Ⅷ 河南一女子身份被冒用貸款200萬,我們該如何保護個人信息
隨著網路的發展,個人身份信息越來越難以保護,無論在生活中還是網路上,都需要加強保護意識。網路目前是分身泄露最為嚴重的地方,因為網路信息傳遞的速度快、成本低,很多騙子會在網路上騙取信息,黑客也會盜取個人信息,而且甚至有知名企業進行個人信息的販賣,確實讓人防不勝防。
保護個人信息,不但需要避免信息泄露,還需要對信息進行處理,確保個人信息不會被不法分子以其他途徑使用。
雖然身份信息可以進行水印保護,但是通過利用PS等軟體,水印也可以被去除。在生活中,保管好個人證件,使用完畢後及時放回原處。
加強防範意識,不要輕易落入陷阱,才是最好的保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