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房地產公司辦理項目貸款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各個銀行要求的資料大同小異: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法人代表證明書、法人代表情況簡介、董事會成員情況簡介 2、公司章程(含董事會成員簽名)及成立批文 3、財務報告(上年末至近期)、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注冊驗資報告 4、公司業務情況介紹、已開發項目情況介紹(總開發面積、銷售情況、貸款銀行及貸款的償還情況等) 5、如屬聯合開發,須提供各方上述資料 1、公積金擔保貸款申請報告(公積金擔保貸款人數、金額、有無在建工程抵押、有無開發貸款、開發貸款銀行、開發貸款金額、按揭銀行等基本情況) 2、項目立項批文、項目可行性報告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4、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6、銀行貸款證/卡(貸款情況列印出來並加蓋銀行確認業務章) 7、項目貸款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8、施工合同、總平面圖 9、項目的銷售情況(須提供每戶房號、面積、售價、購房總價) 10、董事會或相關決策機構對所開發項目購房客戶申請公積金擔保貸款提供階段性反擔保的決議,並在反擔保期內承擔連帶責任 11、項目總投資概算,資金來源及到位情況說明(收入及支出情況) 12、土地出讓合同、規劃紅線圖及土地出讓金發票 13、項目相關圖片、資料及電子文檔
Ⅱ 房地產公司融資需要什麼條件
澎湃新聞獲得的消息顯示, 交易所反饋給陸家嘴的文件函提到,如發行單位屬於「關注類」企業,需另外提供至少六個方面的消息,待交易所審核,方能發行。
根據去年10月的監管函,發行公司債的房企需滿足一定的基礎條件,非上市的民企收到規模的限制。境內上市公司、房地產央企、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所屬房企,或是中國房地產行業協會排名前100名的其他民營非上市房企,滿足其中之一方可發債。
此外,200億元總資產、30億元營收、凈利潤、65%負債率、一二線土地儲備佔比50%,這些分類指標將部分中小房企推至公司債門外。
同策咨詢研究總監張宏偉認為,今年國內房企融資渠道收緊,未來會有更多的房企將融資需求轉向至海外,但門檻並非小企業可觸及。
Ⅲ 房地產開發商能向銀行貸款嗎
一、房地產開發商能向銀行貸款的前提條件:
1.項目的自有資金必須達到一定比例(根據項目的不同一般至少要高於20%)
2.項目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
3.項目的還款來源是否充足
4.公司目前的財務狀況
5.是否能夠提供足額有效的擔保
6.貸款用途是否合理
二、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 、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Ⅳ 房地產企業開發銀行貸款的具體流程和要求
房地產開發貸款操作流程如下:
遞交申請——受理調查——項目評估——核查審批
辦理手續——資料歸檔——貸後管理——收貸撤保
要求:
房地產開發類貸款是指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房屋建造、土地開發過程中所需的貸款。
借款主體
經房地產開發行業主管部門批准設立,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並已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貸款條件
1.必須經國家房地產業主管部門批准設立,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注冊登記,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並通過年檢,取得行業主管部門核發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2.具有貸款卡,在銀行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賬戶。
3.開發項目與其資質等級相符。
4.項目開發手續文件齊全、完整、真實、有效,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開(施)工許可證,按規定繳納土地出讓金。
5.項目的實際功能與規劃用途相符,能有效滿足當地住宅市場的需求,有良好的市場租售前景。
6.項目的工程預算、施工計劃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工程預算總投資能滿足項目完工前由於通貨膨脹及不可預見等因素追加預算的需要。
7.貸款用途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
8.項目資本金應達到項目預算總投資的35%以上,並須在銀行貸款到位之前投入項目建設。
貸款所需材料
一.基本材料
1..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和建設管理部門核準的資質證明;
2.法人代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稅務登記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貸款卡;
5.財政部門或會計(審計)事務所核準的前三個年度財務報表和審計報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業提交自成立以來的年度審計報告和近期報表;
6.公司章程(原件及復印件);
7.驗資報告(原件及復印件);
8.法定代表人證明、簽字樣本;
9. 企業董事會成員和主要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名單和簽字樣本;
10. 若客戶為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資合作企業或承包經營企業,要求提供董事會或發包人同意的決議或文件(原件);
11.貸款由被委託人辦理的需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 ;
12.其他所需材料。
二.貸款項目材料
1.國有土地出讓合同;
2.國有土地使用證;
3.中標通知書;
4.付清土地出讓金憑證;
5.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7.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
8.建築總承包合同;
9.項目總投資測算及建築資金缺口證明;
10.項目可行性報告;
11.其他相關材料。
三.擔保材料
按保證、抵押或質押的不同要求提供材料。
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浮動有關規定執行。一般上浮15%—30%。
貸款程序
1.借款人申請借款時,應首先填寫《借款申請書》,並按貸款人提出的貸款條件和要求提供有關資料。
2.銀行受理借款人申請後,應按銀行規定程序,指定調查人員調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貸款條件,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和概預算情況進行評估,測定貸款的風險度。提出貸與不貸、貸款額度、期限、利率和擔保方式意見。
3.銀行審查人員對調查人員提供的調查報告、評估報告及所依據的資料、文件進行審查核實,提出審查意見。在調查、審查的基礎上,由銀行審批貸款。
商品房開發貸款的審批許可權,按照銀行頒布的有關中長期貸款授權規定執行。
4.貸款人同意貸款的,應當根據《貸款通則》的規定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並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嚴格審查擔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並辦理有關手續。
Ⅳ 銀行對房地產企業做流動資金貸款有哪些要求
房地產開發貸款:
房地產是房產和地產的總稱,房地產開發貸款是我行向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房地產項目開發建設的貸款;相對於其他業務品種的貸款而言,房地產開發貸款具有收益大、風險高的特點,因此,一般需要在評價綜合收益的基礎上謹慎辦理。
一、房地產開發貸款的種類
按照開發內容的不同,房地產開發貸款有以下幾種類型:
(一)住宅開發貸款。是指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商品住宅項目的貸款,如單體住宅樓、住宅小區、別墅等項目,第一還款來源即為住宅的預售、銷售收入。
(二)商業用房開發貸款。是指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商用商品房項目而非家庭居住用房的貸款。
(三)土地開發貸款。是指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土地開發的貸款。
(四)房地產開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因資金周轉所需而申請的貸款,不與具體項目相聯系。
二、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的條件
除一般貸款所要求的條件外,申請房地產開發貸的借款人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法人主體資格方面的要求:取得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公司董事會關於同時申請按揭貸款的決議、授權及公司承諾函,項目前期開發資金落實文件。
(二)項目合法性及可行性證明:
1、用地資料:土地出讓合同、紅線圖、已繳納土地出讓金發票、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已取得項目的土地使用權,且土地使用權終止時間長於貸款終止時間。
2、報建資料:立項批文、固定資產投資許可證、規劃設計方案批復、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報建審核書、施工許可證等,且全部立項文件完整、真實、有效。
3、其他前期資料:項目可行性分析報告、現金流量分析預測及開發銷售進度計劃;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施工合同、監理合同、施工進度月報、監理月報等。
4、其他前提條件:貸款項目工程預算、施工計劃符合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項目預算投資總額能滿足項目完工前由於通貨膨脹及不可預見等因素追加預算的需要;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資金,一般應達到項目預算投資總額的30%以上,並能夠在銀行貸款之前投入項目建設。
Ⅵ 房地產開發貸款條件
房地產開發貸款條件:
鑒於購房者獲得的房屋期權可設定抵押,則開發商擁有的房屋期權也應該可以設定抵押。
上海市人民政府第76號令《上海市房地產抵押辦法》第三條就規定了「房屋期權包括房屋建設期權和預購商品房期權」,即依法生效的建設工程總承包合同,建設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約定開發商某一時間獲得建成房屋的權利可設定抵押。
建設銀行上海分行曾經嘗試以開發商與施工單位簽定的合法生效的建築工程承包合同為依據,按在建項目分部工程完成工程量分段設定抵押權,分段遞增抵押物,並按約定的抵押額分次發放貸款。
土地開發主要是指房屋建設的前期工作,主要有兩種情形:
一是新區土地開發,即把農業或者其他非城市用地改造為適合工商業、居民住宅、商品房以及其他城市用途的城市用地;
二是舊城區改造或二次開發,即對已經是城市土地,但因土地用途的改變、城市規劃的改變以及其他原因,需要拆除原來的建築物,並對土地進行重新改造,投入新的勞動。
就房屋開發而言,一般包括四個層次:第一層次為住宅開發;第二層次為生產與經營性建築物開發;第三層次為生產、生活服務性建築物的開發;第四層次為城市其他基礎設施的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