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老公迷上了期貨,一天到晚也不和我說話,夫妻生活也幾乎中斷了。
跟他一起研究,在交易時間,非交易時間一起休息
我是搞期貨的,我知道它的魅力和邪惡之處。
跟你老公一起研究吧,不然他賠錢了更想賺回來,賺錢了想賺更多,所以他不會容易退出的。
你不要發表看法,陪著他看,讓他給你講講行情,他也是愛你的,只是一時迷戀上自己感興趣的東西。
如果沒有其他強硬的解決方法,就試試這個吧。
❷ 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從網上貸款我可以報警處理嗎
你好,如果老公網貸為高利息的非正規認證的貸款公司,你可以報警。如對方為正規貸款公司,則報警也不會處理。
❸ 朋友老公炒期貨虧了100多萬,家裡積蓄都虧完了還想貸款交易,這樣做有機會翻身嗎
每次看到這樣的人就非常痛心。唯一的忠告:立刻遠離股市,期貨市場,不管是虧了多少錢。這個市場只會越陷越深,永遠沒有翻身機會的。
❹ 老公在網上貸款聯系方式有我的,對我有什麼危害
如果是法律意義上的老公,聯系方式留不留你的,在婚姻存續期間,債務都是共同承擔
最近沒關注微博上的一則消息么,許多女性就因為婚內男方借債,後無法償還,搞得人生凄慘、傾家盪產!
望題主繼續關注你老公的借款動向,不要成為背鍋的冤大頭!
❺ 我有一個朋友借了幾十家小額貸款去炒期貨輸了,她老公不知道這件事,現在面臨還不起小額貸,把家裡的錢
不用多說 趕緊給你老公解釋清楚 澄清事實 請求原諒 知錯就改
❻ 結婚期間老公背著我貸款做期貨全賠了,期間又以我的名義貸款還債,現在想離婚,需要幫忙還錢嗎
夫妻離婚時候,需要協議該住房的產權分割分配,以及沒有還清的貸款由哪一方承擔。然後形成書面協議,雙方簽字按手印。如雙方沒有協議分割住房產權和貸款誰承擔,由於是婚姻期間的借貸,這個屬於夫妻共有債務需要兩位共擔。離婚後若一方拒絕承擔貸款的償還,對方當事人可以起訴維權,如雙方都不還貸,銀行是可以起訴離婚的夫妻倆主張債權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❼ 老公貸款炒期貨,老婆不知情,是共同債務嗎
老公貸款炒期貨,老婆不知情,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夫妻共同償還。因為炒期貨的目的是為了增加家庭收入,是為了家庭生活。
如果另一方有證據證明炒期貨不是用於家庭生活,就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另一方就不需要共同償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夫妻債務糾紛案件適用法律有關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債權人以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為由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❽ 老公瞞著我把家裡的錢全取出來,找人借了8萬,又貸了10萬,後來跟我說這錢做期貨虧了,我查到期貨公司。
希望你問的時候要有技巧,比如父母需要錢買什麼。。。等,引出來,不能以質問的口氣,這樣會更加激化矛盾。股票本身就是一個高風險投資,有賺就有賠,既然你已經選擇了,那還有什麼好說的
❾ 在結婚後發現自己的老公在網上借款,你會怎麼辦
我會找他的父母尋求幫助,且不說他是你丈夫,他更是你婆婆公公的兒子,你老公在網上貸款,肯定是遇見什麼難事了,不然不會干出這么傻的事來,婚後是你老公,婚前是不是你男朋友,你們沒有交往一段時間就結婚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