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父親貸款死了,貸款人找到家裡
法律規定,這種情況如果父親名下有遺產的,應當在遺產范圍內償還債務。
如果沒有遺產的,那麼,成年子女也沒有義務幫助還款,即父債不用子還。
❷ 貸款人死了
第一:
決定不會找子女。明確的規定。
第二。擔保人估計是有點點的連帶責任了。但是子女是不需要負責的,所謂的父欠子還的早就過期了。在法律裡面明確的規定了。但是這樣的後果是子女們不能有遺產繼承權了。
第三;子女們如果要分遺產的話,那麼子女們就必須的還錢了,取捨吧
❸ 人死了銀行貸款要子女償還嗎
貸款原則上由財產繼承人來償還。
償還不上的,由擔保人償還。如果你們繼承了老人的遺產,那麼就要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償還責任,如果你們沒有繼承老人的遺產,那麼就沒有義務償還這筆貸款,不過,你們自願償還的不在此列。
❹ 借款人去世了,關聯人是兒子,兒子需要還款嗎
借款人去世後,民事主體資格喪失,債務開始清償,其債務應該通過他的遺產進行償還。如果他的遺產被其繼承人繼承的,則由其繼承人進行償還。如果其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則其繼承人並不承擔償還義務。所以,他兒子是否需要還款,要看他兒子有沒有繼承借款人的遺產。
❺ 貸款人死了,沒有遺產,會找家裡人嘛
如果你父母在2004年尚處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推定該筆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以夫妻共同財產償還.除非能證明此筆債務屬於你父親的個人債務.(什麼是個人債務婚姻法有明確規定)
如果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即使你父親沒有遺產,也應由你母親償還.如果認定為你父親的個人債務,除非是非法債務,否則應從你父親的遺產份額中優先於遺產繼承進行償還.
從你提供的情況來看,房屋可排除家庭共同財產的情況,該房屋雖然是福利房而且系你母親還貸,但仍屬於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因為(1)福利房是國家對一個家庭的福利,而不是對個人的福利;(2)你母親還貸的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不還貸可提高夫妻共同體的生活質量.如果該債務是你父親的個人債務,則該房屋分割時先劃出應屬於你母親的一半,然後另外一半用於償還債務,不足償還的將不予償還.
子女一般無還債之責任,只是需要待債務清償完畢後才能分割剩餘遺產.
附:<繼承法>規定
第二十六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第三十三條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❻ 人死了的話,借的網貸或者銀行貸款要還么會不會找父母姐弟要或者其他人
人死了,債務也隨之消失。但如果死者的貸款有擔保人,則擔保人需承擔還款責任。或者死者名下有不動產,放貸方會申請在其名下不動產里執行還款。你提到的父母姐弟等,如果沒有作為擔保人在貸款合同上簽名,是沒有還款責任的。
❼ 貸款主債務人死亡後,他的貸款該不該由他的子女償還呢
民間有一種觀念認為「父債子還」,債務人死亡時,其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有清償債務的義務,這種觀念與法律的規定不相符。債務人的近親屬是否對已死亡的債務人生前所負債務承擔清償義務,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首先,要區分死者所負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共同債務。個人債務是債務人以個人名義所負的與家庭共同生活無關的債務。共同債務是債務人為家庭共同生活包括為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及為家庭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共同債務又分為夫妻共同債務與家庭共同債務。個人債務由債務人本人償還,債務人死亡的,用債務人的遺產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應當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家庭共同債務應當由家庭成員共同償還。
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還規定,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除非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債務為個人債務,或者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個人所有,債權人也知道該約定,該債務才能作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夫妻共同債務是一種連帶債務,所謂連帶債務,是指承擔共同債務的每個債務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義務。
其次,要區分死者的近親屬是否繼承了死者的遺產。繼承法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因此,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債務以繼承人繼承了被繼承人的遺產為前提:如果繼承人沒有繼承遺產,其對被繼承人生前所負債務沒有清償義務;如果繼承人繼承了遺產,則應當清償被繼承人生前所負債務,但其對債務的清償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對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❽ 貸款人去世了,她借的貸款可以轉成女兒的嗎
我暈,銀行還有這么乾的,是不是女兒繼承了遺產啊 ?
銀行與個人之間的借貸關系,只可能在雙方之間產生約束力,貸款人死亡的,應當以貸款人的遺產進行清償,繼承人願意繼承財產,繼承債務的,可以由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清償,我不清楚具體情況,是貸款人個人名義貸的,還是公司名義貸的,要是後者,情形又不一樣。另外,貸款人死亡的,視為債務已到期,按照實際天使計算利息。
另外,有擔保人的,要看是連帶保證責任還是一般保證責任,要是前者,銀行完全可以向擔保人要求清償啊
❾ 貸款公司貸款的錢在貸款人死後家人要繼續還貸嗎
一、貸款是銀行和借款人之間的關系;
二、對於人死了,貸款如何處理?
根據《繼承法》的有關規定,首先由繼承人用該人遺產清償該人的生前債務,這其中當然包括房屋按揭貸款這類的債務,但清償債務以該人遺產實際價值為限。「父債子還」等觀點,在法律上是沒有依據的。
1、如果貸款額超過了遺產的實際價值,那遺產繼承人也可以放棄繼承,銀行則取得該人的遺產所有權。
2、如果對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債務(包括貸款),繼承人自願償還的,法律也不禁止。
總之,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繼承人覺得劃算,那就取得遺產所有權並承擔歸還貸款的責任;如果覺得不劃算,那可以放棄繼承權,把所有的遺產交給銀行去處理。
如果貸款是用於家庭共同生活的(必須銀行舉證),則以家庭全部財產承擔還款責任,這個時候就不僅僅是以遺產為限了((這方面的情況,有多種情形,這里就不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