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和銀行行長關系好,他什麼多願意幫你的話,除啦貸款以外,銀行內部有什麼升職理財的產品
你把行長的許可權想的太大了
貸款不是行長批的,有專門的風控部門
理財產品的話都一樣的,不是行長賣給你的就利息高
相反的,行長主要精力還是拉存款和放貸款,當然行長的目標是業績好、風險低的企業
這些企業有現金流,可以給銀行做存款,可以換承兌匯票,這些企業發展需要資金銀行可以支持,最好是周期短回報高的行業,當然有資產抵押最好啦
你要拿低息貸款,要高息理財,也得對銀行有相應的好處,不然銀行又不是慈善機構,憑什麼好處都給你啊
Ⅱ 如果某銀行,行長故意利用職權放款高額貸款給某公司,資料已經交給銀行,但是還沒放款! 有方法可以阻
向銀監會投訴或總行舉報
Ⅲ 銀行職員在外開小額貸款公司算犯法嗎
不算,只要辦理營業執照,正規經營就可以了
Ⅳ 公司董事長私自以公司名義在外高額借款
對於您提問的問題,謹慎的為您出具以下法律建議
第一問題非常明確,我國公司法在公司資本制度上實行認繳資本制度,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這里注意的是實繳資本與認繳資本,你看下公司營業執照即明。
第二個問題,你要區分公司對外投資還是公司對外借款。
其一,修訂前的公司法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並以該出資額為限對所投資公司承擔責任。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對外投資額不得超過凈資產的50%。 修訂後的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所投資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出資人。這里注意的問題,假定公司注冊資本500萬,對外投資2000萬,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四倍,屬於公司的重大事項,按照公司法董事會的職責由董事會「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並由股東「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即使公司章程沒有約定,董事長依法亦需要承擔責任。
其二,假定董事長為借款,公司與公司之間的拆借行為在現實中大量存在,其合法性一直存疑。從金融法角度衡量,《貸款通則》第73條規定:企業之間擅自辦理借貸或者變相借貸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對出借方按違規收入處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罰款,並由中國人民銀行予以取締。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復》中認為「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利息應當收繳」。另從公司法規定和公司治理的實踐看,具體理由可以參考「其一」的理由。董事長具有惡意,該借款應由個人負責。
我國公司法對於小股東利益保護的機制尚不成熟,這里要注意的是董事長可能的抗辯,收取利息差作為公司的收入其他股東沒有明示反對,視為或者推定其他董事、股東的默認,這是案件的難點與法院審理過程中的焦點問題,建議先進行取證,在完備的證據分析論證的基礎上再決定以何種方式進行維權,訴訟策略和證據分析往往能決定成敗。
Ⅳ 我想舉報銀行行長違法放貸罪,找哪個部門
銀行行長違法放貸,造成銀行損失的,或者侵害當事人權益的,其行為違法,當事人可以向人民銀行舉報。人民銀行在地方現在都成立了銀監局,當事人可以向銀監局舉報。
法律依據:
《人民銀行法》第三十二條中國人民銀行有權對金融機構以及其他單位和個人的下列行為進行檢查監督:
(一)執行有關存款准備金管理規定的行為;
(二)與中國人民銀行特種貸款有關的行為;
(三)執行有關人民幣管理規定的行為。
(5)銀行行長在外面開貸款公司擴展閱讀:
銀監局的主要職責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並發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業務活動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審查批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
三、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實行任職資格管理;
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制定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審慎經營規則;
五、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非現場監管,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信息系統,分析、評價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風險狀況;
六、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及其風險狀況進行現場檢查,制定現場檢查程序,規范現場檢查行為;
七、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並表監督管理;
八、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制度,制定銀行業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明確處置機構和人員及其職責、處置措施和處置程序,及時、有效地處置銀行業突發事件;
九、負責統一編制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統計數據、報表,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公布;
十、對銀行業自律組織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十一、開展與銀行業監督管理有關的國際交流、合作活動;
十二、對已經或者可能發生信用危機,嚴重影響存款人和其他客戶合法權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實行接管或者促成機構重組;
十三、對有違法經營、經營管理不善等情形銀行業金融機構予以撤銷;
十四、對涉嫌金融違法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以及關聯行為人的賬戶予以查詢,對涉嫌轉移或者隱匿違法資金的申請司法機關予以凍結;
十五、對擅自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活動予以取締;
十六、負責國有重點銀行業金融機構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七、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Ⅵ 銀行行長在職期間開辦小額貸款公司違規嗎
肯定違規啦,建議舉報雙開
Ⅶ 如果一個銀行的行長在自己的銀行貸款15萬的話,對他本人不會有什麼影響吧
你好,你這個如果不存在。
因為銀行行長是不能在自己銀行貸款的。
作為行長想要貸款有兩種方法
1.直接去其他銀行辦理
2.以行長職權放鬆貸款審查,批款給另外一人,資金再轉到自己賬上。
Ⅷ 銀行行長會因為外貸歸還不了而下崗嘛
銀行行長如果處置的壞賬太多,肯定會直接開除,提前下崗
Ⅸ 我們銀行行長拿走了我的身份證給自己貸款我想報警他有犯法嗎
身份證是自己的私人物品,別人沒有任何權利使用銀行行長拿走你的身份證,就說明已經是犯法的行為,還用了用著自己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