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司破產清算後,是先還銀行的貸款還是先還從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 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3、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 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Ⅱ 公司要是申請破產,是先還銀行貸款還是先發工人工資
企業在提出破產申請後,法院如受理破產清算案件,通常按下列程序進行:
1、成立清算組。
法院應當自宣告債務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由法院從公司的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中指定,也可以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和律師參加。清算組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清算組應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監督。我國《公司法》規定,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1)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2)通知或者公告債權人;
(3)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4)清繳所欠稅款;
(5)清理債權、債務;
(6)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7)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2、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6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告和通知中應當規定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的日期。
3、召開債權人會議。
所有債權人均為債權人會議成員。第一次債權人會議由人民法院召集,應當在債權申請期限屆滿後15日內召開。以後的債權人會議在人民法院或者會議主席認為必要時召開,也可以在清算組或占無財產擔保債權總額的1/4以上的債權人要求時召開。
4、確認破產財產。
破產財產指用以清償債務的全部財產,主要包括:
(1)宣告破產時破產企業經營管理的全部財產;
(2)破產企業在破產宣告後至破產程序終結前所取得的財產;
(3)應當由破產企業行使的其他財產權利。已作為擔保物所擔保的債務數額的,超過部分屬於破產財產。破產企業內屬於他人的財產,應由該財產的權利人通過清算組取回。
5、確認破產債權。
破產債權指宣告破產前就已成立的、對破產人發生的、依法申報確認並從破產財產中獲得公開清償的可強制性執行的財產清求權。主要包括:
(1)宣告破產前成立的無財產擔保的債權和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有財產擔保的債權;
(2)宣告破產時未到期的債權,視為已到期債權,但是應當減去至期日的利息;
(3)宣告破產前成立的有關財產擔保的債權,債權人享有就該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如果該項債權數額超過擔保物的價款的,未受清償的部分作為破產債權。債權人參加破產程序的費用不得作為破產債權。
6、撥付破產費用。
破產費用指在破產程序中為破產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產財產中支付的費用,主要包括:
(1)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要的費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員的費用;
(2)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破產費用應當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
7、破產財產清償順序。
破產財產在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
(3)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8、破產清算的結束。
經過上述破產清算程序後,清算組應當編制破產清算結束報告,並出具清算期內的各種報表連同各種財務賬冊,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後,報授權部門審批。經批准後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輸注銷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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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公司破產後是先還銀行貸款還是先付員工工資
公司破產後是先還銀行貸款還是先支付員工工資有一定的要求,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
"到期債務"是指已經到了履行還債義務期限的債務;"清償"是指全部償還;「不能清償」是指沒有按期清償的各種可能性。債務人資不抵債並不能當然認定為「不能清償」。
(2)存在多數債權人
如果只有一個債權人,只需採取一般民事執行程序即可。當存在多數債權人時,如採取一般民事執行程序,由於債權人競相請求對債務人財產強制執行,可能造成部分債權人得不到償還或只得到少量償還的情況,產生顯失公平的結果,因而需要一種特殊的程序——破產程序,以保證各債權人的損益公平。
(3)債權人公平受償
債務人的全部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決定了債權人無法實現全部債務。而按照「同質債權、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須依照法定順序,按照同一比例,將債務人的財產在各個債權人之間分配,以保證債權人之間的公平。
(4)免除未能清償的債務
Ⅳ 公司破產後銀行貸款和個人借款哪個先還
不一定。需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兩者中有財產抵押擔保,該有抵押擔保的債權就抵押擔保物價值可以優先受償;
2、如果個人借款屬於職工集資款,當初用於破產企業生產經營,一般是和職工工資同一順序清償;
3、如果銀行貸款和個人借款都無抵押擔保,個人借款也不屬於職工集資款,可歸屬於普通破產債權,兩者屬於同一順序清償,無先後之分。對於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其債權的,按照債權比例分配。
依據:破產法
第一百零九條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一百一十三條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Ⅳ 企業破產清算時,銀行貸款屬於第幾償還順序
如果有擔保,則是第一順位,如果沒有擔保,則是普通債權,屬於第三順位,法律依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九條 對破產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權利人,對該特定財產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一百一十條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條規定權利的債權人行使優先受償權利未能完全受償的,其未受償的債權作為普通債權;放棄優先受償權利的,其債權作為普通債權。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普通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5)公司破產先還債還是先還貸款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四條 破產財產的分配應當以貨幣分配方式進行。但是,債權人會議另有決議的除外。
第一百一十五條 管理人應當及時擬訂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討論。
破產財產分配方案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參加破產財產分配的債權人名稱或者姓名、住所;參加破產財產分配的債權額;可供分配的破產財產數額;破產財產分配的順序、比例及數額;實施破產財產分配的方法。
Ⅵ 您好律師,公司破產清算後清償順序中,銀行貸款和欠供應商應貨款,應該先清償哪個謝謝!
銀行貸款和債權人的錢,沒有特殊情況,是平等的,沒有先後。
按照下列順序清償債務: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企業職工的權利首先應當得到保護,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應當優先支付,以保障廣大職工重新就業前基本的生活需要。
2、破產企業所欠稅款。稅收是國庫的收入,稅收的多少直接影響國家的財政收入,關繫到國家的利益,因此,破產企業所欠的稅款,也應當優先清償。
3、破產債權。主要指破產還債企業所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款項。企業法人清償財產時,前一清償順序完畢後,有剩餘財產的,才開始後一順序的清償。以此類推,一直到被執行人的財產清償完畢。在同一順序中,各個債權人的權利是平等的,他們之間不存在順序先後。如果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則按債權的比例償付債權人的債務。
Ⅶ 公司向我們員工借錢,破產之後,是先還銀行貸款還是先還員工的錢
公司破產只有首先要支付的是工人工資及養老保險,後面的就是銀行貸款,如果有結余才能付你們的借款跟各個供應商的貨款,按比例分
Ⅷ 公司破產後是先還銀行還是工程款優先
公司破產後,資產拍賣後首先償還的是銀行的貸款,然後補發員工拖欠的工資,最後才是工程款。
Ⅸ 企業破產了是先還工人工資還是還銀行貸款 / 企業信用貸款
公司要是申請破產,一般情況下應該先還銀行貸款,,之後的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才支付工人工資。
對於銀行貸款,正常情況下都已由對公司的財產對其設置了抵押,銀行對抵押財產具有優先受償權,這些被抵押財產不屬於破產財產,法院拍賣抵押財產所得也優先支付給具有抵押權的銀行,剩下的財產才屬於破產財產,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分配。
當然,如果銀行的貸款沒有抵押的,則屬於普通破產債權,要先付工人工資後才還銀行貸款。
《擔保法》
第三十三條 本法所稱抵押,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本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本法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應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