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結婚後可以申請個人貸款嗎
你結婚之後
你們的貸款
就是夫妻的貸款
分開之後貸款也需要分割的
② 夫妻貸款需要什麼手續
你可看符合下面哪種貸款的規定,供參考:
1、三 聯保貸款
三個經營的經濟實體以自己的工商證為聯接,相互擔保,向銀行貸款;
貸款手續需要:提供各自的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工商證、稅務證、資金流水、經營狀況及其他相關證明,還款人為各營業負責人;
2、抵押貸款
以不動產作抵押貸款,即以房產(地產)抵押、以經營的企業(工商執照)為貸款人申請貸款。
貸款手續需要:貸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復印件)、工商執照、稅務登記證、收入證明、銀行的資金流水、房屋的評估報告;
3、一手房按揭貸款
買的是剛開發的新房子,需要以剛買的房產抵押,自己為貸款人申請按揭貸款。
貸款手續需要:貸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買賣合同)、土地證(或復印件)、無房證明、單位收入證明、擔保公司的擔保證明。
一般由開發商集體辦理一手房按揭,比較簡單。
4、二手房按揭貸款
買的是二手房,需要以剛買的房產抵押,自己為貸款人申請按揭貸款。
貸款手續需要:買賣夫妻雙方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復印件)、買賣合同、契稅票、評估報告、買方夫妻收入證明和無房證明。
③ 婚後如何單獨貸款買房
1、婚後獨自買房,用個人婚前產業的情況,房產不歸於夫妻一起產業。婚前的個人存款屬婚前個人產業,用該存款購房僅僅個人產業的方式發生了改動,不會改動個人產業的底子性質,該房子仍應屬個人產業。
2、《婚姻法司法解說一》第19條規則,夫妻一方悉數的產業,不因婚姻關系的連續而轉化為夫妻一起產業,但當事人還有約好的在外。
3、《婚姻法解說二》第11條規則,一方以個人產業出資獲得的收益屬夫妻一起產業。但假如用個人產業所購房子不論是出資仍是寓居,該房子自身僅僅一種產業方式的改變,並不能視為收益,不會轉化為夫妻一起產業。
已婚狀態單獨按揭買房的流程是什麼
1、按照新婚姻法規定,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雙方婚後共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的房屋產權,均為共同財產。
2、夫妻雙方婚後出資(包括貸款)取得房屋產權,影響到離婚後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確產權,不論房產證上是一方的名字,還是雙方的名字,均為共同財產。其次明確產值,即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不按當初購房合同金額計算。再次分清權益部分和債務部分。
3、如果是婚後購房,使用一方的個人財產,要證明今後屬於一方財產,雙方可以簽訂一份協議,證明是一方個人出資,而不是使用夫妻共同財產,並在辦理公證和房產證登記時註明,這樣就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了。
4、如果是父母出資,可以由父母寫一份贈與書,然後註明是贈與你一方而不是雙方的,然後進行公證,這樣也屬於你一方個人財產了。
買房按揭需求什麼手續
1、到銀行填寫《個人房子貸款申請表》,開發商一般都會與一家或幾家銀行簽定合作協議,因而到與開發商有協議的銀行處理按揭貸款協議,這樣手續會便利些。帶齊首付款收據、《商品房買賣合同》、身份證、本市戶口簿(非本市戶口供給一年以上暫住證明)、收入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到銀行填寫《個人房子貸款申請表》。
2、銀行檢查按揭貸款申請,信貸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檢查和逐級批閱,假如以為契合銀行的貸款條件,會告訴申請人簽定《個人房子按揭貸款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越30年。到房管局處理《房子他項權利證》,用以證明此房產上有銀行的典當權。到公證部分處理產權典當公證。到穩妥公司處理房子穩妥。
3、貸款人必須按貸款合同約好的還款方案、還款方式歸還貸款本息,不然銀行能夠依法回收房子。貸款本息結清後,刊出典當掛號,購房者就成為房子的真實擁有人了。
④ 已結婚的夫妻只其中一個人辦理銀行按揭貸款可以嗎
我現在與房產公司簽定購房的合同上付款方式是:"銀行按揭貸款"但合同上沒有 寫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簽定合同前我要求按公積金貸款的,他們公司也同意按公 積金貸款的).我現在不清楚購房合同上寫的是」銀行按揭貸款」是否可以用公 在今天的房屋貸款利率一直增長的時候,我必須按公積金貸款不然壓力太大,如
⑤ 想咨詢下結婚後夫妻中一人去銀行貸款能貸嗎
結婚後夫妻中一人去銀行貸款能貸,但是在建立借貸合同關系時,如果銀行讓夫妻雙方共共同簽字,即是為了鎖定或固定債務人的責任,保障貸出資金的回收安全系數。但即使不讓雙方簽字,其中一方簽字,另一方一般也要承擔債務的償返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⑥ 婚後可以個人貸款嗎
夫妻雙方除非在婚前就約定好,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沒有約定的,在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個人貸款,屬於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六)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