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在銀行貸款必須夫妻雙方都要簽字嗎
房屋抵押銀行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
房屋屬於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因此雙方具有同等的處分權,任何一方都不能代表另一方的意見而擅作主張。
所以,要想將夫妻共有的財產進行抵押就必須要經過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才行。
從房屋抵押貸款辦理流程的角度來看,如果沒有房屋共有人任何一方的同意,此項業務都很難成功辦理。具體來說,房屋抵押貸款的流程如下:
首先,借款人要找評估機構進行房產價值評估,取得評估機構出具的《房產評估報告》。
其次,夫妻雙方到場提交上面的資料並簽訂房地產抵押合同。
再次,借款人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第四,銀行審核通過後發放貸款。
(1)貸款的夫妻全簽字嗎擴展閱讀:
城市房地產抵押的相關要求規定:
1、抵押權人要求抵押房地產保險的,以及要求在房地產抵押後限制抵押人出租、轉讓抵押房地產或者改變抵押房地產用途的,抵押當事人應當在抵押合同中載明。
2、抵押當事人約定對抵押房地產保險的,由抵押人為抵押的房地產投保,保險費由抵押人負擔。抵押房地產投保的,抵押人應將保險單移送抵押權人保管。在抵押期間,抵押權人為保險賠償的第一受益人。
3、抵押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抵押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領取《房屋他項權證》。房地產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貳』 銀行貸款是否要夫妻簽字
銀行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銀行貸款通常需要抵押財產,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比如房屋,應由雙方簽字。夫妻雙方共同財產,雙方具有同等的處分權,任何一方都不能代表另一方的意見而擅作主張。所以,要想將夫妻共有的財產進行抵押貸款就必須要經過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才行。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叄』 夫妻貸款買房,簽字需要夫妻都簽嗎
需要,貸款買房考慮的夫妻雙方的還款能力,若為一方主貸人,則另一方可以不簽字。但另一方需要有知情權。夫妻貸款買房流程:
借款人在辦理貸款前,請查明所購樓宇是否有銀行提供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然後,借款人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填寫《貸款申請審批表》,將有關材料(繳納首期款證明、買賣合同、身份證、經濟收入來源證明等原件、復印件)提交貸款銀行;
開發商:作為借款保證人在貸款申請審批表「保證人意見」欄上簽字、蓋章;
貸款銀行:銀行工作人員對借款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資料、文件進行審查,逐級審批;
貸款行領回辦妥手續的材料並根據依法生效的借款合同發放貸款;
國土局產權登記和公證部門:辦理房產產權抵押登記手續;
通知開發商領回借款合同並由開發商出具付清房款證明給貸款機構;
通知借款人領回借款合同、借據、保險單;
貸款行銀行工作人員將貸款檔案歸檔。
『肆』 銀行貸款需夫妻雙方的簽字,是法律規定的嗎
法律沒有規定,是銀行的規定。
房屋抵押貸款,如果房屋雙方共有,要雙方簽字;單獨所有,可以不用雙方簽字。
二次抵押不管是不是雙方共有都要雙方簽字,有些銀行的企業貸款也要夫妻雙方簽字。
(4)貸款的夫妻全簽字嗎擴展閱讀:
銀行貸款,是指銀行根據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要者,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一般要求提供擔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證明、個人徵信良好才可以申請。
而且,在不同的國家和一個國家的不同發展時期,按各種標准劃分出的貸款類型也是有差異的。
如美國的工商貸款主要有普通貸款限額、營運資本貸款、備用貸款承諾、項目貸款等幾種類型,而英國的工商業貸款多採用票據貼現、信貸賬戶和透支賬戶等形式。
銀行貸款是指個人或企業向銀行根據該銀行所在國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將資金貸放給資金需求的個人或企業,並約定期限歸還的一種經濟行為。
『伍』 銀行貸款需要夫妻雙方都簽字嗎
部分貸款需要。如房貸就需要。
購房者貸款業務需要准備的資料:
1.公積金貸款:
(1)貸款人以及配偶、共同借款人身份證明、婚姻關系證明;
(2)借款人(夫妻)銀行卡;
(3)購房合同或協議。
2.組合貸款:
(1)借款人(夫妻)銀行卡;
(2)借款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職業收入證明;
(3)購房合同或協議。
3.商業貸款:
(1)借款人以及共同借款人職業收入證明;
(2)購房合同或協議。
『陸』 買房貸款,一定要夫妻共同簽字嗎
簽買賣合同時不用夫妻都簽,但是申請貸款時需要夫妻雙方到場,並提供婚姻證明關系,兩個人都要簽字。是為了防止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部分共有人擅自處分共有財產的。
《婚姻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民法通則》第七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共同共有人對共有財產享有權利,承擔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