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後按揭買房,房證寫一個人,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由於男方徵信不良,用女方按揭貸款名義買房,男方是附帶,房證只能寫一個人嗎?如果寫一個人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2.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是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嗎
貸款房屬於夫妻共有財產。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有幾種特殊情況,需要注意:
1、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2、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認為是對雙方的贈與。除非父母出資時的書面約定或聲明,證明此出資只是贈與自己子女的。
3、婚後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4、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5、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用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購買以一方父母名義參加房改的房屋,產權登記在一方父母名下,離婚時另一方主張按照夫妻共同財產對該房屋進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購買該房屋時的出資,可以作為債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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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婚後買房老公只用個人名字貸款購買,請問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除非有書面協議專門約定了婚後收入各歸各,婚後的合法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當然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和用誰的名字貸款無關。
4. 婚後貸款買房,一個人還貸,,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婚後都算共有,但是可以去房產局做公證,避免以後的糾紛。
5. 結婚後女方貸款買房,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
是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房子是結婚後用共同積蓄購買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第1062條的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故不論該房產是登記在一方名下還是在雙方名下,其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 婚後夫妻二人共同買房,一個人貸款可以嗎
可以,一個為主貸人,另一個為共同貸款人。目前,最常見的就是貸款買房,但是不管是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都對貸款額度有一定的限制,對還貸也有要求,需要貸款人的收入是每個月還款額度的兩倍。
夫妻共同貸款買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項:
1、准備好共同貸款買房所需的材料:
a、身份證(2代需正反兩面);
b、戶口本(前頁、索引頁、個人單頁);
c、收入證明(由銀行提供,你只需要在上邊蓋單位章);
d、購房合同;
e、結婚證;
f、首付款收據。
其中,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首付款收據,需要復印件一般是一式三份。
2、辦理手續時,需雙方共同到場
若合同為夫妻雙方共同簽訂,則簽約時雙方需親自到場,如一方不能到場辦理手續,則必須辦理公證授權委託手續。
3、申請房貸時,也需要雙方親自到場
在申請房貸時,有些時候會以夫妻名義共同申請,因此銀行方面需同時考察兩人的資質,辦理相關手續時也必須同時簽字。
(6)買房一個人貸款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嗎擴展閱讀:
兩夫妻在婚後購買的房子,除特殊規定外,一般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產證上只有登記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字,但是,這並不影響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
夫妻雙方無論一方是否是「主貸人」,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只有當房產判定由離婚後的一方,才可以提出變更住房貸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償還貸款的義務。
所以,買房貸款產生的債務也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夫妻共同償還,因此當然需要雙方一同簽字確認。總的來說,在婚後貸款買房的話,不管買受人是夫妻一方還是夫妻雙方,都要在貸款合同上簽字。
7. 夫妻兩人買房可以只是一個人貸款嗎
銀行貸款買房條件:
1、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請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有當地常住房口;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3、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保證人為其擔保。
5、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6、提出借款申請時,在建設銀行有不低於購買住房所需資金30%的存款,申請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按規定在建設銀行交存住房公積金;
7、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銀行貸款買房需要什麼材料
1、貸款申請表;
2、認購協議書或買賣合同;
3、身份證明;
身份證明是指,外籍人士的護照、台灣人士的通行證和戶籍本、港澳的身份證、回鄉證、工作證。婚姻證明指購房人及配偶的所在國注冊證明,
4、收入證明(包括稅單、銀行存款記錄及僱主確認書)。
三、銀行貸款買房流程是怎樣的
第一步:買賣雙方准備齊全資料見律師。
第二步:評估公司評估房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第三步:銀行審閱評估報告,行長簽字批貸。
第四步:放貸
註:各銀行要求買賣雙方需提供的資料有所不同,且流程細節上也有差異,請參照每月的〈貸款手冊
四、貸款買房要注意的6大問題
1、貸款前不要動用公積金。如果借款人在貸款前提取公積金儲蓄余額用於支付房款,那麼您公積金賬戶上公積金余額為零,這樣您的公積金貸款額度也為零,這就意味著您申請不到公積金貸款。
2、在借款一年內不要提前還款。按照公積金貸款的有關規定,部分提前還款應在還貸款一年後提出,並且您歸還的金額應超過6個月的還款額。
3、還貸有困難不要忘記尋找身邊的銀行。當您在借款期限償還能力下降,還貸有困難時,不要自己硬撐。工行的客戶可向工行提出延長借款期限的申請,經銀行調查屬實,且未有拖欠應還貸本金、利息,工行就會受理您的延長借款期限的申請。
4、貸款後出租住房不要忘記告知義務。當您在貸款期間出租已經抵押的房屋,您必須將已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
5、貸款還清後不要忘記撤銷抵押。當您還清了全部貸款本金和利息後,可持銀行的貸款結清證明和抵押物的房地產其他項權利證明前住房產所在區、縣的房地產交易中心撤銷抵押。
6、不要遺失借款合同和借據。申請貸款,銀行與您簽訂的借款合同和借據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於貸款時間很長,作為借款人,應當妥善保管你的合同和借據。
8. 貸款買房子自己還貸款還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一般來說,婚前買的房屋只要房產證上沒有夫妻另一方的名字則屬於個人財產。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並取得房產證的,就是婚前財產,婚前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後取得房產證的這和第一種情況本質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產證取得的時間不同。這種情況下,也是婚前財產,屬於一方所有的財產,離婚時,另一方無權要求分割。
《婚姻法》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如果涉及共同還貸:
《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