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夫妻一方貸款買房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房屋按揭貸款是指個人購買的房產具有房屋產權證、能在市場上流通交易的住房或商業用房時,自己支付一定比例首付款,其餘部分以要購買的房產作為抵押,向合作機構申請的貸款。
一、辦理按揭貸款需要提供的資料:
1. 申請人和配偶的身份證、戶口原件及復印件3份(如申請人與配偶不屬於同一戶口的需另附婚姻關系證明);
2. 購房協議書正本;
3. 房價30%或以上預付款收據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4. 申請人家庭收入證明材料和有關資產證明等,包括工資單、個人所得稅納稅單、單位開具的收入證明、銀行存單等;
5. 開發商的收款帳號1份。
二、按揭貸款的條件:
1. 年齡 18-65周歲之間,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交齊首期購房款;
3. 有穩定合法收入,有還款付息能力;
4. 借款人同意以所購房屋及其權益作為抵押物;
5. 所購二手房的產權清晰,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可進入房地產上市交易流通的條件;
6. 所購房屋不在拆遷公告范圍內;
7. 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按揭貸款的流程:
1. 貸款人准備相關資料,到銀行填寫貸款申請,並提交材料;
2. 貸款銀行接到申請後進行資料的確認和審核;
3. 審核過後,貸款銀行聯系貸款人,簽訂相關合同;
4. 銀行放款,貸款人履行還款責任。
2. 房貸夫妻一方有貸款另一方能貸款嗎
當然可以,就是只能通過一方的信貸額度去貸款。
簡單點說,就是銀行不考慮另一方的收入情況,只考慮貸款人的還款能力來進行放貸,就是有可能能貸的額度會比兩個人一起貸少一些。
3. 夫妻一方私自在銀行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嗎
若夫妻一方能夠證明是個人債務,則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若不能證明,就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網路-婚姻法
4. 想咨詢下結婚後夫妻中一人去銀行貸款能貸嗎
結婚後夫妻中一人去銀行貸款能貸,但是在建立借貸合同關系時,如果銀行讓夫妻雙方共共同簽字,即是為了鎖定或固定債務人的責任,保障貸出資金的回收安全系數。但即使不讓雙方簽字,其中一方簽字,另一方一般也要承擔債務的償返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5. 夫妻一方銀行貸款還不上能影響另一方嗎
影響的。因為夫妻一方貸款還不上,銀行會起訴你的,判決後這個貸款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所以就會影響的。
6. 夫妻一方跟銀行貸款,另一方有責任嗎
如果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承擔,如果只用於他自己賭博等,不是夫妻共同債務,不需要承擔
7. 夫妻一方銀行辦貸款是否需要另一方簽字
如果是個人借貸,那就不需要。
申請個人貸款的條件:
第一,年滿2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在中國境內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住證明。
第二,具有固定的職業或者穩定的經濟收入,能夠保障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
第三,信用記錄良好,無不良信用記錄。
第四,能夠提供銀行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五,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般滿足以上條件,您就可以向商業銀行提出借款申請。
申請程序
1、簽定認購書:客戶與已和銀行簽約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簽定認購書,並向房地產開發公司交納首期購房款;
2、辦理申請:客戶到銀行委託的律師事務所辦理按揭申請手續,包括交驗個人資料、交納各項費用、填寫法律文件;
3、貨款審查:律師事務所對客戶申請進行初審,之後由銀行進行審批;若審查不合格,退回客戶資料和所收取的費用;
4、其他法律手續:律師事務所代辦保險、公證及抵押物的抵押登記、備案;
5、貸款的發放:銀行將貸款款項劃至發展商帳戶,並通知客戶開始供樓。
(7)夫妻一方銀行貸款嗎擴展閱讀:
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
第二十五條
貸款人應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有效防範個人貸款法律風險。
借款合同採用格式條款的,應當維護借款人的合法權益,並予以公示。
第二十六條
貸款人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規范擔保流程與操作。
按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貸款人應當參與。貸款人委託第三方辦理的,應對抵押物登記情況予以核實
以保證方式擔保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由不少於兩名信貸人員完成。
第二十七條
貸款人應加強對貸款的發放管理,遵循審貸與放貸分離的原則,設立獨立的放款管理部門或崗位,負責落實放款條件、發放滿足約定條件的個人貸款。
第二十八條
借款合同生效後,貸款人應按合同約定及時發放貸款。
第二十九條
貸款人應按照借款合同約定,通過貸款人受託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對貸款資金的支付進行管理與控制。
貸款人受託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託,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貸款人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直接發放至借款人賬戶,並由借款人自主支付給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對象。
第三十條
個人貸款資金應當採用貸款人受託支付方式向借款人交易對象支付,但本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8. 買房時因夫妻一方有銀行不良記錄能貸款嗎
回答如下:
你找他們百分百能消除這些記錄,不良的。
這是ℚ.號235-8066-87 ,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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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了 不需要念念不忘 留有遺憾 我們會遇見很多人喜歡的 反感的 開開心心做自己 會有對的人在等你
第一條、做人做事要坦誠,尊重對方「非份」調。異性朋友起始於「緣」而終於「緣」。此話怎講?相交,相識為緣,古人雲: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能在茫茫人海中相見是機緣巧合,相識更是緣,那麼相交、相處、相互交流自然應當稱為緣。朋友是有緣之人,異性朋友是有緣無分,也不想有「分」的朋友。一旦異性談緣分,便超出了朋友的范疇。故異性朋友因緣而聚,又因緣而散。
第二條、男女有別要記牢,把握得當人稱道。交友的男女雙方,只要出於正當的純潔的友情,就可以堂堂正正地來往。為什麼要說堂堂正正,原因很簡單,藏著掖著,會引起誤會,產生猜疑。那麼如何把握交往的 「度」呢?第一,交異性朋友,要注意分寸,注意場合,如果可能多邀幾個朋友一起交往。第二,交往要「師出有名」,也就是要有合理的解釋,合理的機會。男女畢竟有別,不能有事無事時常在一起,難免日久生情,情不自禁。第三,時間不宜過長,如果
9. 在同一家銀行夫妻一方已經貸款了另一方還能貸款嗎
如果是信用貸款就不可以,如果是抵押擔保貸款可以,把自己的房屋土地證去評估,然後拿到銀行辦理抵押,可以和信用貸款並存。當然,也是夫妻雙方去簽字,加上房屋所有人夫妻簽字。
10. 夫妻一方貸款算不算共同債務
夫妻在離婚上訴期間一方的貸款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關鍵要看所貸款項是否用於夫妻共同生活支出。舉證責任由貸款一方承擔。夫妻共同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對共有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而產生的債務。包括夫妻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可以看出,對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第三方發生的債務,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精神,即使當事人的離婚協議對債務作出約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雖然約定其共同債務只由一方承擔,但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對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所欠債務未用於夫妻共同說的,一般不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