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是借款人但是出借人把錢轉給擔保人了現在擔保人跑了,出借人現在問我要錢我該怎麼辦
你是借款人,出借人沒有把錢給你,你如果沒有出具委託書,要求把錢轉給擔保人,出借人就違反的借款合同,就是沒有履行借款合同,你可以要求出借人繼續履行合同,將款項轉給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解除與出借人的借款合同。
如果出借人起訴你,你可以答辯出借人並沒有將錢款實際交付,法院不會判決你償還借款的。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被告抗辯借貸行為尚未實際發生並能作出合理說明,人民法院應當結合借貸金額、款項交付、當事人的經濟能力、當地或者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當事人財產變動情況以及證人證言等事實和因素,綜合判斷查證借貸事實是否發生。
㈡ 貸款人把錢借給擔保人怎麼辦
法律分析:借款人不還錢,保證人要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根據不同保證類型承擔責任的方式和條件並不相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㈢ 朋友找我做擔保人向銀行借款,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其他人作了擔保人,這種情況下我應承擔保證責任嗎
是的,你要承擔責任。因為在銀行與客戶的協議書上有你作擔保人的簽名,在法律上是要負責任,即使你本人不知情,可如果協議書上有你證件號碼那你肯定要負責
㈣ 自己的貸款本,擔保人用的錢,擔保人不還咋辦
法律分析:貸款後,貸款人不會管貸款是由借款人使用了還是擔保人使用了,只會按照貸款的一般情況主張債權。如果是一般擔保,貸款人需要先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只有在通過法院判決和執行程序仍然不能獲得賠償的情況下,才能向擔保人主張。而連帶擔保,是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和擔保人中的任何人主張權利。任何時候都是有義務還款。擔保人使用借款人的錢,屬於借款人與擔保人之間的借款,與借款人之前的貸款合同無關。如果因為擔保人擅自使用借款人的相關款項造成借款人無法按時還款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借款人承擔責任後,可以要求擔保人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擔保人不還的,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㈤ 貸款人沒有使用錢,錢被擔保人用了,現在擔保人涉嫌經濟詐騙坐牢,貸款人該怎麼
因為是你名下的貸款,即使錢被擔保人用了,也需要你還款,如果你不還款的情況下,那麼貸款就會逾期了,建議跟貸款平台協商還款。
協商還款。
大多數的朋友在貸款逾期以後,都是不想放棄自己,通常會選擇協商分期的方式來解決問題,從而達到避免催收,避免起訴的問題發生。
協商還款的作用,是有一個適用范圍的,這部分人都是想還錢,但是卻沒能力全額還款的人!如果單純的只是為了避免起訴和催收,那麼即便跟銀行協商下來了,最後依然沒能力去履行還款,所有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費,還是回歸到催收和訴訟的問題上面來。
在我們完全喪失還款能力的前提下,我們有想過協商的最終目的嗎?為什麼要協商,協商的目的只是為了不被訴訟的發生?或者是不被催收?協商成功後,該怎麼履行自己的債務還款義務?假如無法履行還款義務,那麼將如何面對處理訴訟的問題?
這三個怎麼看都很矛盾的問題,反而是大多數借款人應該去思考的,因為這才是協商能帶給你的真正意義。如果你真的完全沒有了還款的能力,眼前的路,協商並不是最重要的事,受影響,很多人因此丟了工作,或者是長時間沒收入,眼前最重要的事是放在工作和增加收入上,或者提升自己的自身價值。
所以,如果真的一分錢都沒有,那麼重點應該在於投幾份簡歷,面試幾家公司,因為借款人必須要清楚自己手裡沒有錢,自己拿什麼去跟人家談呢?自己的誠意在哪裡?銀行的目的也是需要你還款,不要把銀行想成慈善機構,反復的失信於銀行,只會給自己帶來更大的影響。
而越是這種時候,自己更應該把重心放在工作上,和怎麼提升自己的個人賺錢能力,而不是每天滿腦子想著自己還有多久會被銀行起訴,催收什麼時候會上門,這樣並不能解決你眼前的困境,反而只會給自己增加煩惱。
自己的注意力就更應該全部都放在工作和提升自身能力上,而不是每天數著指頭想著自己還有多久就要被起訴了–這並不能解決困境,反而只會徒增煩惱。記得銀行不是慈善機構,他們需要的是錢,而不是自己蒼白無力的解釋,努力工作賺錢,這才是解決欠款的最好辦法!
㈥ 我的朋友叫我去銀行貸款錢他用了人出意外了,但是擔保人是他,一共貸了十萬給我了我6000,應該怎麼做
首先要明確這筆錢是做什麼用的,如果是用於家庭開支的話,你還了銀行的錢以後,還可以向他或者他的愛人追償。第二是一般擔保還是連帶擔保,如果是一般擔保,那麼銀行首先要問你要,其次才會問他要。如果是連帶,則銀行可以選擇任意一人或者一起告。
㈦ 我身份證借給別人拿了貸款 錢我一分沒有拿 錢都被擔保人拿去了,我應該怎麼辦
摘要 關於您提出的問題,一是說明實際情況,拒絕承擔擔保責任;二是如果銀行方面起訴,您應該要求銀行出具相關貸款擔保資料,並要求其證明該資料的真實性,並說明您與該資料無關的事實;三是總的來說,銀行敗訴的可能性比較大,您可能無須承擔擔保責任。
㈧ 朋友用我的名字貸款,有擔保人,如果他還不上,銀行起訴我,我該怎麼辦
這個就相當於你向銀行貸款,然後你再借給你朋友。因些還貸款就是你自己的事,你朋友則需還你的錢。
因此不管你朋友還不還錢給你,你都要還銀行的錢。
起訴你的話,你就只能老實還款,你再找你所謂的朋友要,建議你馬上讓朋友補個欠條。
㈨ 我幫別人貸款出來的錢他用了
法律分析:擔保是有連帶責任,找不到借款人,有擔保人賠付。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獨立保函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三條 當事人對擔保責任的承擔約定專門的違約責任,或者約定的擔保責任范圍超出債務人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擔保人主張僅在債務人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擔保人承擔的責任超出債務人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擔保人向債務人追償,債務人主張僅在其應當承擔的責任范圍內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擔保人請求債權人返還超出部分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