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拿別人的房產證可以抵押貸款
法律分析:可以抵押,但拿別人的房子做抵押貸款是有一些事情需要注意的,具體如下:1、必須先徵得想要用來抵押的房子的主人,也就是房屋產權證擁有人同意;2、房屋產權證擁有人必須和你一起去辦理貸款的機構辦理抵押登記;3、如果房屋產權擁有人不能出面,可以出具一個同意抵押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❷ 別人拿房產證可以貸款嗎
不可以拿其他人房產證抵押貸款,這不是當然的嗎。具體情況如下:持他人房產證是不可以辦理貸款的,其產權權利不屬於個人的,無法憑此作為抵押憑證來辦理貸款。這種想法最好還是不要有,因為這樣很容易演變成違法犯罪行為。
(2)使用他人房產證擔保貸款擴展閱讀: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
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貸款,意思是銀行、信用合作社等機構借錢給用錢的單位或個人,一般規定利息、償還日期。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關於借款人的合法成立和持續有效的存在審查借款人的合法地位。如果是企業,應當審查借款人是否依法成立,有無從事相關業務的資格和資質,查看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應當注意相關證照是否經過年檢或相關審驗。
關於借款人的資信考察借款人的注冊資本是否與借款相適應;審查是否有明顯的抽逃注冊資本情況;以往的借貸和還款情況;以及借款人的產品質量、環保、納稅等有無可能影響還款的違法情況。
貸款種類具有效益性、安全性、流動性的特點,是指貸款的具體組織形式。貸款種類是按照一定的標准對貸款的具體分類。
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是銀行信貸資金所發放的自營貸款,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購買本市城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產權住房為抵押物,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商業性貸款。
❸ 能拿別人的房產證去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不能,抵押貸款審查比較嚴格,僅僅持有他人不動產權證書是不會通過銀行審查的。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 貸款人受理借款人貸款申請後,應履行盡職調查職責,對個人貸款申請內容和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准確性、完整性進行調查核實,形成調查評價意見。
❹ 如何用他人房產證到銀行抵押貸款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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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個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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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房產證借給別人抵押貸款有風險嗎
你好,房產抵押貸款肯定是有風險的,如果貸款人還不起所欠貸款,銀行是有權通過司法程序拍賣所抵押的房產用來收回貸款的。所以,你將房產借給別人辦理抵押貸款,實際就是承擔了別人貸款的所有風險,也就是別人賺錢你沒份,別人虧錢你來還的尷尬境地。
❻ 可以用別人的房產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當然可以。作為抵押物的房屋所有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其他人,但是如果借款人是用別人的房產證進行抵押貸款,抵押人必須出具同意借款人用房產證辦理抵押貸款的承諾書,而且同時需要抵押人的配偶或者所有的房產共有權人在該承諾書上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❼ 用別人的房子抵押幫他在銀行貸款要負什麼責任
用別人的房子抵押,幫他在銀行貸款,要負什麼責任?我個人覺得像這種情況,如果對方不返款的話,那麼簽字的人也是需要負責任的。
❽ 能拿別人的房產證抵押貸款嗎
可以抵押,但拿別人的房子做抵押貸款是有一些事情需要注意的,具體如下:
1、必須先徵得想要用來抵押的房子的主人,也就是房屋產權證擁有人同意;
2、房屋產權證擁有人必須和你一起去辦理貸款的機構辦理抵押登記;
3、如果房屋產權擁有人不能出面,可以出具一個同意抵押書。
拓展資料
抵押特徵
(1)房屋抵押是原債權債務關系的擔保,原債權債務關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從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為前提條件,本身不能獨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權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常情況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應謹慎保養所抵押房屋。
(3)負有清償債務義務的一方不履行義務時,房屋抵押人可以直接行使房屋抵押權,不依靠債務人的行為即可實現其權利。
(4)抵押物須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債務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須對抵押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如果抵押房屋是國有房屋,則抵押人必須對該抵押房屋享有處分權。
(5)房屋抵押權的設定,一般採用書面形式,並應明確規定擔保的范圍。
(6)房屋抵押人將房屋抵押後,並不喪失房屋的所有權,因此,抵押人應自己承擔房屋意外滅失的風險。
(7)房屋抵押權是一種擔保物權。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經房屋抵押權人同意,將抵押房屋轉給第三人時,房屋抵押權人對抵押的房屋享有追索權,房屋受讓人因此受到的損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擔。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