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做了擔保人;自己還能買房子貸款嗎
1、可以的,只要擔保對象沒有出現違約,按時還貸款,就不會影響你的。
2、如果擔保對象有逾期,銀行找你擔保人了,你的徵信也會黑,再買房貸款則可能會被拒絕。
B. 如果給別人做房屋貸款擔保人後,自己買房貸款會有影響嗎
那肯定是有影響的,因為你已經作為別人的擔保人正在履行對被擔保人的還款風險,一旦被擔保人無法還款的話還款風險就轉嫁給你了,所以一般不會再給你貸款了。
C. 給別人擔保貸款買房子影響自己貸款買房嗎
給人擔保貸款會影響到自己買房貸款。 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畢竟擔保人具有連帶責任,為別人擔保會影響到個人的信用和資產負債率。但只要對方一直都是正常還款,個人資質非常好,且滿足銀行或貸款機構的貸款條件,具備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就不會影響貸款買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會負上還款責任嗎
會。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的有效的。換句話說,當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遠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
D. 如果給別人做房屋貸款擔保人後,自己買房貸款會有影響嗎
不會的,但是如果你擔保的貸款出了問題,會影響你的,建議不要隨意給人做擔保。
E. 給人擔保後還能貸款買房嗎
給人擔保後若徵信良好、符合銀行規定可以貸款買房,參看房貸規定材料如下:
1、一手房按揭貸款
買的是剛開發的新房子,需要以剛買的房產抵押,自己為貸款人申請按揭貸款。
貸款手續需要:貸款人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買賣合同)、土地證(或復印件)、無房證明、單位收入證明、擔保公司的擔保證明。
一般由開發商集體辦理一手房按揭,比較簡單。
2、二手房按揭貸款
買的是二手房,需要以剛買的房產抵押,自己為貸款人申請按揭貸款。
貸款手續需要:買賣夫妻雙方身份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房權證、土地證(或復印件)、買賣合同、契稅票、評估報告、買方夫妻收入證明和無房證明。
F. 名下有擔保會影響購房貸款嗎
名下有擔保是會影響購房貸款的。
買房作擔保是為了保證購房者的信用問題,在購房者無法還貸的情況下,有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也就是說擔保人要幫助承擔還款責任,一般對於比較信任的朋友可以做擔保,畢竟做買房擔保人對以後買房是有影響的,也有一定的風險。
目前貸款買房可分為三種形式,一種是公積金貸款,一種是商業貸款,還有一種是組合貸款,而其中又以前兩種形式居多,這里就分別以貸款擔保人辦理公積金貸款買房、商業貸款買房來簡單介紹。
公積金貸款即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所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託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離退休職工發放的房屋抵押貸款。按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期限以上(各城市的期限不同,如為12個月以上)的在職職工為購建住房、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資金不足時可申請公積金貸款。
商業貸款是用於補充工業和商業企業的流動資金的貸款,一般為短期貸款,通常為9個月,最多不超過一年,但也有少量中長期貸款。這類貸款是商業銀行貸款的主要組成部分,一般占貸款總額的三分之一以上。
商業貸款又稱個人住房貸款,是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的商業銀行和住房儲蓄銀行,為城鎮居民購買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貸款,執行法定貸款利率。北京市多家商業銀行都有此項業務,如建行、農行。申請貸款手續也基本一致。
商業貸款是指統計期末,住房置業擔保機構擔保余額中,為商業貸款提供擔保所佔的比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G. 給別人做了擔保人以後,自己還能貸款嗎
當然可以的。
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里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里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貸款是在付利息的時候出現貨款櫃台還款,還有一種是定期貨款批量自動扣款。
H. 給別人當擔保人自己買房可以貸款嗎
給人當房貸擔保人之後自己也是可以貸款買房的,需要注意的是必須保證在辦理自己的房貸前,所擔保的房貸情況良好,沒有逾期的情況。如果擔保的房貸有問題就會影響到自己辦房貸,此外收入也是非常重要的,銀行可能會對擔保人的收入非常看重。
【拓展資料】
相關知識補充:
一、貸款擔保人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擔保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擔保是指在對借款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不受借款人有無能力的限制。雙方對擔保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為連帶保證責任。
1.如果在擔保時寫明如果借款人不能償還,負責擔保,那麼就是一般保證,法律上對一般保證是這樣規定的,當借款人在法律上不能償還(申請執行後,不能執行),才可以執行保證人的財產。
2.如果在擔保人沒有寫任何以上內容,那麼就是連帶保證,債權人可以向借款人要錢,也可以向保證人要錢。連帶保證的責任比較重。
在一般情況下,擔保需要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但在實踐中,擔保在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仍然可以產生擔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擔保條款,或者合同的落款處有擔保人的落款捺印等。當借款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應承擔的保證責任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其約定。
二、貸款買房需要什麼條件?
1.具備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請政策性住房貸款的,要有當地常住戶口。
2.具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
3.具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銀行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滿足條件的保證人為其擔保。
5.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6.提出貸款申請期間,在建行有高於買房所需資金30%的存款,申請政策性住房貸款的,應在建行繳納一定的住房公積金。
7.貸款銀行規定的其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