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安置房可以銀行抵押貸款嗎
可以。一般來講,動遷安置房是指政府組織實施,提供優惠政策,明確建設標准,限定供應價格,用於本市重大工程、舊城區改建等項目居民安置的保障性安居用房。動遷房是否可以貸款,取決於動遷房是否具有抵押的資格。一般被安置人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以及土地使用權證之後就可以將動遷房抵押貸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⑵ 拆遷安置房抵押貸款可以嗎
對於拆遷安置房可不可以申請抵押貸款的問題,關鍵還要看您是否擁有房屋產權證。如果您所擁有的拆遷安置房已經取得了房屋產權證,並且沒有對其限制對外出售,又或者是限制對外轉讓期限已過,是可以申請抵押貸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八十四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社會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註:自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後,以上法律依據變更為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
⑶ 安置房可以用來抵押貸款嗎
安置房是可以進行抵押來貸款的。
相關法律規定,如果拆遷的安置房已經取得了房權,並且沒有特殊規定不能對外出售的,或者是不能轉讓的期限已到期的,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住宅沒有什麼區別,這樣的安置房是可以買賣的。也就是說,如果遇到資金問題時,就可以用安置房抵押來申請貸款。
拓展資料:
抵押貸款,又稱「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國家銀行採用的一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以保證貸款的到期償還。抵押品一般為易於保存,不易損耗,容易變賣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房地產等。
貸款期滿後,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償還貸款,銀行有權將抵押品拍賣,用拍賣所得款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的余額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清償貸款,由借款人繼續清償。
抵押貸款又分最高限額抵押與傳統抵押形式兩種,最高額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議,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以抵押物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作擔保,是有別於傳統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與傳統抵押制度相比,區別在於:
(1)最高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為不確定債權;
(2)最高限額抵押所擔保的債權通常為將來的債權;
(3)最高限額抵押必須預定最高限額外負擔;
(4)最高限額抵押權不隨主債權的轉移而轉移。最高限額抵押權雖然比傳統抵押權的更具有獨立性,但最高額抵押權仍屬擔保物,其設立方式,效力與傳統抵押權並無本質區別。
不能辦理抵押貸款的房產類型
類型一:未結清貸款的房產;這樣的房產一般是有抵押的房產或者此房產正處於按揭狀態當中,銀行已經擁有此房產的他項權利,正在抵押中所以不能再次申請抵押貸款。
類型二:部分已購公房;這一種是無法提供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的已購公房;另一種是不能提供央產房上市證明的央產房。
類型三:未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是指回遷房按經濟適用房管理的,或者是純經濟適用房,未滿5年的話是不允許上市交易的,所以不能做抵押貸款。
類型四:未取得產權證的小產權房。這類房產不能上市交易,無法到建委做抵押,更不可能辦理抵押消費貸款。
⑷ 安置房可以抵押嗎
法律分析:安置房是可以進行抵押貸款的。如果拆遷的安置房已經取得了個人的房權,並且沒有特殊規定不能對外出售的可以進行買賣。如果拆遷的安置房沒有規定不能轉讓,期限已經到期的,這種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住宅沒有區別,是可以進行正常買賣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⑸ 安置房可以在銀行抵押貸款嗎
拆遷安置房已經取得了房屋產權證,並且沒有對其限制對外出售或者是限制對外轉讓期限已過,是可以申請抵押貸款的。
因此,如果你的安置房已經擁有了房屋產權證,那麼在你遇到資金問題時是可以辦理房產抵押貸款的。建議在遞交貸款申請前還是要明確自己的安置房是否符合抵押資格,千萬不要白忙一場。
辦理銀行貸款的資料有:
(1)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軍人證件、戶口簿、暫住證等);
(2)配偶身份證件(包括身份證、軍人證件、戶口簿、暫住證等);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及收入流水;
(4)婚姻證明(結婚證、單身證明、離婚證或離婚判決書);
(5)所在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6)學歷證明(大專以上提供)
(7)房屋產權證
(8)貸款用途證明
1.咨詢申請,業務受理(需填申請表);
2.銀行調查審理批准,簽受理相關合同;
3.銀行員工帶以上要求資料,到房管局辦理預告登記,10個工作日;
4.銀行簽貸款合同;
5.預告登記完成後,在房管局辦理抵押預告;
6.銀行人員去房管局拿取抵押預告;
7.放款時必須向銀行預繳20%的利息(以合同簽訂周期為准),開始放款;
8.客戶到銀行付代辦費和擔保費(全年一次性收取);
9.定期還息,到期還款,合同終止。
⑹ 安置房可以做抵押嗎
法律分析:安置房是可以進行抵押貸款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九條 下列財產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權;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
(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⑺ 拆遷安置房可以貸款嗎
拆遷安置房可以貸款。但一般不需要貸款,因為拆遷補償肯定比購房費高。安置房貸款辦理條件如下: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申請貸款時,正常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一年以上,新開戶職工正常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六個月含六個月以上;
3、安置房拆遷實際發生;
4、同意全額抵押貸款購買的安置房;
5、經濟收入穩定,個人信用良好,能夠償還貸款本息;
6、借款人夫妻雙方未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
《貸款通則》 第十七條 借款人申請貸款,應當具備產品有市場、生產經營有效益、不擠占挪用信貸資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條件,並且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按期還本付息的能力,原應付貸款利息和到期貸款已清償;沒有清償的,已經做了貸款人認可的償還計劃;
二、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經工商部門核准登記的事業法人外,應當經過工商部門辦理年檢手續。
三、已開立基本賬戶或一般存款賬戶;
四、除國務院規定外,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對外股本權益性投資累計額未超過其凈資產總額的50%;
五、借款人的資產負債率符合貸款人的要求;
六、申請中期、長期貸款的,新建項目的企業法人所有者權益與項目所需總投資的比例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投資項目的資本金比例。
⑻ 安置房可以銀行抵押貸款嗎
安置房如果已取得了產權證,且無對外出售的限制或限制對外轉讓的期限已過的,可申請抵押貸款,但前提是必須符合抵押條件。因此房屋所有權人如果需要對安置房進行抵押,應提前審查房子的抵押資格。目前我國的安置房有兩種,一種是為了安置居民,修建市政建設,另一種是房地產公司通過其他渠道購買的商品房。根據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⑼ 安置房可以抵押貸款嗎
可以。
拆遷安置房取得房權,並且沒有規定限制對外出售,或者限制轉讓的期限已滿,這樣的拆遷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沒什麼區別,這樣的安置房可以買賣,也就是說,遇到資金問題時可以申請抵押貸款。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拆遷前這房子是公房,住戶是租住的,該房就不能轉讓,就不能抵押貸款;如果是公房,業主已向單位購買,而且安置房的產權證上是業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轉讓,但也需要額外交納土地出讓金,安置房的性質轉為商品房就可以抵押。